怎樣有效的查看自己的信用額度?為了提升信用卡額度,市民楊進(化名)把銀行卡交給他人并告知對方密碼,還把綁定手機号改成對方的幾年後,楊進收到了法院傳票:銀行稱楊進通過USBkey數字簽名和銀行簽訂了貸款合同,辦理了一筆超過25萬元的貸款由于逾期未還,楊進被銀行告上法庭……近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了2019年青島法院金融審判工作情況,發布2019年青島法院金融審判白皮書和10起典型案例,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怎樣有效的查看自己的信用額度?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為了提升信用卡額度,市民楊進(化名)把銀行卡交給他人并告知對方密碼,還把綁定手機号改成對方的。幾年後,楊進收到了法院傳票:銀行稱楊進通過USBkey數字簽名和銀行簽訂了貸款合同,辦理了一筆超過25萬元的貸款。由于逾期未還,楊進被銀行告上法庭……近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了2019年青島法院金融審判工作情況,發布2019年青島法院金融審判白皮書和10起典型案例。
案情
把銀行卡和密碼交給外人
2010年9月,楊進在青島一家銀行辦理了銀行卡,同時開通網銀并預留手機号碼。2015年9月28日,楊進和銀行通過USBkey數字簽名方式簽訂了《個人在線消費貸款借款合同》,合同約定,銀行向楊進發放貸款250900元,貸款期限自2015年9月28日至2016年9月28日,合同還寫明了貸款日利率。同日,銀行向楊進名下銀行卡如數發放貸款。楊進多次償還貸款,但在借款到期後未清償借款本息。截至2019年4月11日,楊進還欠銀行借款本金250900元、利息299.38元、罰息55920.67元。銀行訴至法院,請求楊進承擔還款責任。
楊進辯稱,他曾将涉案銀行卡和銀行卡的U盾、密碼提供給案外人劉某,為了讓劉某幫忙提高信用卡額度,同時把銀行卡綁定電話換成了劉某的電話。楊進稱,他從未與銀行簽訂《個人在線消費貸款借款合同》,也并未收到銀行支付的借款本金,楊進并非實際借款人且并未得益,銀行應當向案外人劉某請求還款。
判決
應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銀行與楊進通過電子銀行操作簽訂的合同系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由于楊進将涉案銀行卡密碼告知了劉某,涉案銀行卡綁定的手機号碼也被更改為劉某的手機号碼,因此即便楊進的辯稱屬實,在涉案合同簽訂時,銀行已經履行了身份認證的審核義務,有充分依據相信與之簽訂涉案借款合同的相對方為楊進。所以,楊進應償還涉案借款。
“這是一起典型的金融借款糾紛的案例。 ”市中院的法官提醒,信息化時代,互聯網金融業務與傳統金融業務有所區别,金融消費者在金融機構申領的U盾及設立的密碼是金融機構核實線上業務是否為消費者本人申辦的關鍵方式,因此,金融消費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U盾及密碼,更不能轉借給他人使用,由此産生的法律後果,将由消費者承擔。
記者從市中院了解到,2019年,青島全市兩級法院共受理各類金融案件38516件,審結38253件,案件收結數均比2018年度有較大幅度增長。青島法院緊密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切實發揮金融審判職能作用,公正高效審理金融糾紛案件。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劉卓毅 通訊員 何文婕呂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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