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總)支部“對标定級”工作指引
(2021年版)
1.目标
堅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導推動團支部(含團總支部,下同)加強建設、規範運行,不斷提升組織力,彰顯政治功能和社會功能。
2.時間
2021年度“對标定級”工作于11月至12月集中開展,12月31日前完成。
3.對象
成立6個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團支部。流動團員團支部、臨時團支部、待轉接團支部等不納入“對标定級”範圍。
4.标準
對照“對标定級”參考标準(2021年版,見附件),重點評估2021年度團支部标準化、規範化建設和政治功能發揮情況,特别突出将組織化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情況作為核心指标。實行百分制賦分評定,各項指标分别賦分。對應星級參考如下:
——五星級團支部(優秀,90分及以上),标準化、規範化建設成效顯著,組織力強,示範帶動作用好。
——四星級團支部(良好,80—89分),标準化、規範化建設有較大成效,組織力有較大提升。
——三星級團支部(一般,70—79分),标準化、規範化建設存在短闆不足,組織力有所提升。
——後進團支部(較差,60—69分),标準化、規範化建設存在較大差距,組織力較弱,發揮作用較差。
——軟弱渙散團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決”指标所列情況的)。
後進團支部、軟弱渙散團支部分别對應2020年度“對标定級”中的二星級團支部和不予定級團支部。
5.步驟
5.1 團支部對标自評
團支部對照參考标準,采取“五評、雙簽字”(評班子建設、評團員管理、評組織生活、評制度落實、評作用發揮,團支部書記、團員代表分别簽字确認)的方式,确定自評結果,并在“智慧團建”系統中錄入。
5.2 基層團委複核認定
——基層團委結合團組織書記述職評議和日常掌握工作情況,對照團支部自評結果,實地采取“三必核、兩必聽”(核實“智慧團建”系統數據、核驗必要工作資料、核查自評結果真實度,聽取團支部書記述職、聽取黨組織和團員青年意見)的方式進行複核認定。
——基層團委複核認定應嚴格掌握五星級和四星級團支部數量,後進和軟弱渙散團支部應占一定比例,防止隻表揚不批評的好人主義。複核結果與團支部自評結果不一緻的,應向團支部反饋存在問題,予以糾正或限期整改。複核認定後及時在“智慧團建”系統中記錄。
5.3 團的領導機關和上級團委抽查評估
縣級以上團委(含所屬團組織層級較多的基層團委)結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檢下屬團組織開展“對标定級”工作情況,注意将五星級團支部比例明顯過高、後進和軟弱渙散團支部比例明顯過低的地方作為重點。
6.實施
6.1 分級負責。各級團的領導機關統籌本地區(系統)團支部“對标定級”工作。基層團(工)委嚴格複核認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團支部書記負責做好自評,主動向本支部本單位團員青年公開結果。評星定級以線下開展為主,線上依托“智慧團建”同步記錄,線下線上不能相互替代。
6.2 激勵約束。被評定為五星級或四星級團支部,2022年方可參評團内榮譽(如各級“五四紅旗團支部”),被評定為五星級團支部方可參評“全國五四紅旗團支部”,上級團組織也可結合實際給予其他合理激勵。未部署開展“對标定級”工作的團組織及其團組織負責人,2022年不得參評團内榮譽或參加團的重大活動。落實全面從嚴治團要求,2020年、2021年連續2年被評定為後進或軟弱渙散團支部的,上級團組織應向相關黨組織通報有關情況,并建議黨組織對相應團組織進行重點整頓。對指導推動“對标定級”工作不力、弄虛作假的團組織及相關負責人,視情節給予組織處置或紀律處分。
6.3 總結報告。省級團委基層建設部門在本地區(系統)團支部“對标定級”工作完成後,将總結評估情況報團中央基層建設部,重點反映經驗做法和正反兩方面的典型。
來源:共青團中央
編輯:允易
初審:楊帥
複審:左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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