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品牌商來說,零售包裝具有不可替代的營銷推廣作用,因為在消費者做出購買決定之前,零售包裝是消費者與品牌互動的最後一環。
零售包裝正面(主展示面)展示内容和效果的設計,應該能聚合品牌宣傳、營銷推廣以及産品廣告三大功能。專業的包裝設計師能使上述三大功能在包裝上面面俱到地得以實現,甚至還能實現更多的功能。
準則一:為品牌定位
為品牌定位,就是要明确企業和其品牌的核心價值觀。 進行品牌定位時,千萬不可低估現如今消費者的理解能力,要針對産品反複詢問可能遇到的難題,諸如:這是獨特的價值定位嗎?主要的産品優勢是什麼?是否能帶來生活方式的優化?是否可幫助消費者獲得便利性? 對一個新的品牌,或老品牌在做産品延伸時,包裝設計師需始終銘記: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才是最重要的目标。準則二:探索競争環境 探索競争環境的目的,是要在同類産品中使用差異化策略來實現品牌和産品的推廣,賦予消費者選擇這款産品的理由。 開始設計前,首先要了解這款産品可跻身于怎樣的市場,然後深入零售市場開展調研,從品牌商的角度提出問題:我(品牌)是誰?我能代表切實的東西嗎?我能讓消費者信賴嗎?是什麼讓我與衆不同?我能在衆多競争對手中脫穎而出嗎?消費者為什麼選擇購買我?我能帶給消費者的最大好處或優勢是什麼?我如何能夠與消費者建立情感聯系?我能利用哪些暗示方法?準則三:建立資訊層級 對信息的組織是正面設計的一個關鍵要素。廣義地說,資訊層級可以分為以下幾級:品牌、産品、品種、利益。 進行包裝的正面設計時,要分析自己想要傳達的産品信息,并按其重要性排序。建立一個有秩序且一緻的資訊層級結構,可幫助消費者在衆多産品中快速找到自己想要的産品,從而實現令其滿意的消費體驗。節約消費者挑選産品的購物時間,應該始終是設計師考慮的頭等大事。
準則四:創造設計元素的焦點 品牌具備足夠的個性,其産品就能在市場中立足嗎?未必!因為還需要明确産品想向消費者傳達的最重要特性信息。所以包裝設計師要考慮,如果要使産品具備某些特質,那它是什麼?然後,将突出産品特色的主要信息放在正面最醒目的位置,次要信息則在其下方按順序進行排列。 如果産品的品牌是設計的焦點,則要考慮在品牌商标旁加入品牌口号。但要注意,一個品牌口号的使用不是一朝一夕的,而是要長期使用的,因為如果重新去尋找靈感常常會導緻設計上的斷裂。可以利用形狀、顔色、插畫以及攝影圖片強化品牌的焦點。最重要的是,讓消費者下次購物時能夠快速找到該産品。
準則五:最簡法則
少即是多,這是一種溝通的智慧。語言表達和視覺效果要保持簡潔,應确保包裝上主要的視覺暗示都能為普通消費者所理解和接受。
成功的包裝設計猶如帶着鐐铐跳舞,享受一定自由的同時,也受到某些規則的限制。如包裝正面的信息不宜過多,這就要删除冗餘信息,限制營銷宣傳和優點描述的語言篇幅。
因為一般情況下,超過兩點或三點的描述,都會出現适得其反的效果,過多的優點描述會削弱核心品牌信息,從而導緻消費者在選購商品過程中對該産品失去興趣。
切記,大多數包裝都會在側面添加更多信息,這也是購物者想要了解更多産品信息時會去關注的地方,需要充分利用包裝的側面位置,設計時不可掉以輕心。如果無法使用包裝的側面展現豐富的産品信息,則還可考慮添加吊牌來讓消費者了解更多的品牌内容。
準則六:管理甲方的期待
若甲方企業想把所有信息或營銷宣傳内容都放在産品包裝的正面,設計師需要提醒他們,包裝并不等同于廣告。設計師可以通過可重複的設計開發過程,對其進行合理的反駁,對該過程進行檢驗與監督,同時利用直觀的輔助工具演示該過程,解釋該過程中的設計是如何擴展,又是如何精簡的。 在設計開始前征得每個人的同意也很必要,可快速設置三到五個可選方案,從而建立讨論目标的共同語言。開始設計之前還要先預想一下甲方的問題和要求,并提前在腦海中準備好應對策略。準則七:利用視覺效果傳達價值
通過在包裝正面設置透明視窗來展示内部的産品,幾乎從來都是明智的選擇,因為消費者在購物時希望能獲得視覺上的直觀确認。除此之外,形狀、圖案、圖形和色彩都具有無需借助語言就可實現溝通的功能。
可充分利用那些可有效展示産品屬性、刺激消費者購物欲望、建立消費者感情聯系,以及突出産品質感的元素,創建有歸屬感的聯接。建議使用的圖片中要含有能夠體現産品特色的元素,同時融入生活方式的元素。
如今消費者在判定産品時,常常會考慮所選品牌的價值觀與他們自己價值觀和生活方式的契合程度。創造出一種“有理由相信”的品牌,可以促進品牌其他單獨售賣品的銷量。
準則八:注意各類商品的特有規則
無論哪種零售商品,其包裝設計上都有自己的規則和特點,有些規則需要被一絲不苟地遵循。有些規則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反其道而行之可能會讓新興品牌脫穎而出。
然而,對于食品來說,産品本身幾乎總能成為賣點,所以,食品包裝在設計和印刷上更注重食品圖片的逼真再現。相反,對醫藥産品來說,品牌和産品的物理特性可能是次要的——有時甚至是不必要的,母品牌标志可能無須出現在包裝的正面,然而,強調産品的名稱和用途卻是非常必要的。
盡管如此,對于所有種類的商品,減少包裝正面内容過多造成的混亂,甚至采用十分簡潔的正面設計,都是可取的。
準則九:不可忽略産品的可查找性以及可購買性
包裝設計師在為某一品牌的特定産品設計包裝時,需要調查了解消費者是如何購買這類産品的,以确保證消費者不會在産品樣式或資訊層級上留有疑問。始終需要銘記的是,不管是從認知還是心理角度,色彩都是溝通的第一要素,其次是産品形狀。
文字固然重要,但主要是扮演輔助性的角色。文字和排版是強化性要素,而非首要的品牌傳播要素。可查找性或者體現為品牌至上策略,或者是賦予産品“創意”元素,以此來吸引商場中消費者駐足。
可購買性是指包含顔色、形狀、材料在内的一緻性系統,或是包裝正面不同層級信息的有序排列,它們能夠引導新顧客和回頭客選購想要的特定産品。如果母品牌下有多條産品線,則要考慮制定良好的/更好的/最好的策略。
這些策略能夠清晰而又簡潔地表明每個産品各自的價值定位。例如,一條産品線中的不同産品,其貨架展示效果的相對強度,可通過不同色彩的視覺“強度”或某一顔色的飽和度體現出來。
準則十:制定未來品牌擴展計劃
一個品牌如果具備足夠的可塑性而能拓展到其他産品類别中,那麼該品牌也就具有核心品牌認同性。之後,一個成功的品牌平台即可通過增加産品種類或拓寬産品線向其他領域發展。
将應用到新産品或新的商品類别中去,測試包裝設計的多種功能,将着眼點放在大量的富于想象力的産品和延伸的産品類别上,而不是隻局限于王牌産品,确保各類産品的包裝達到相輔相成的效果,這樣所有種類的産品綜合來看,既是一個品牌,也很容易識别每一個單獨的産品。還可以為核心産品線重新設計包裝,但需注意避免創建那些毫無延展性和可塑性的平台,以免限制品牌未來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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