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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被冒用,陳女士為了維權,往返山西福建,已經積累了一大摞火車票
台海網3月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利萍/文 陳巧思/圖)丢失身份證,您認為隻是件小事嗎?有人因身份證丢失被冒用成了“老賴”,還有人因身份證丢失被冒用而“被老闆”,名下突然出現十幾家公司,還涉嫌詐騙。小小的身份證,您可要保管好了,以免一時疏忽被冒用惹禍上身。
身份證丢失莫名“被老賴”
居住于山西太原的鄭女士,萬萬沒想到自己會成為“老賴”,無緣無故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限制高消費,還因此工作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孩子被私立學校退學。
鄭女士從事外貿行業,不時要乘坐飛機出差,去年10月底,她在網上訂機票,卻跳出了一則提示:已被國家機關列入失信人名單,無法訂機票。鄭女士吓了一大跳,趕緊咨詢客服,得知她被廈門的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單,因此無法購買機票。
鄭女士說,去年11月,她帶着疑問來到廈門,通過法院得知她竟是福州一家公司“福州德榮通貿易有限公司”的企業法人,該公司涉及侵害商标權,被彪馬歐洲公司起訴,最終法院判決賠償彪馬歐洲公司10萬元。她作為法人,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因為長時間未履行判決,才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我從未到過福州,怎麼成了福州企業的法人?”鄭女士說,莫名被起訴真是有苦說不出。她回憶起,2016年乘坐動車從太原前往許昌辦事,途中錢包被偷,身份證在鄭州火車站丢失。事發後,她第一時間報警,還辦了臨時身份證,10多天後,她回到太原老家補辦新身份證。“我以為身份證補辦完就沒事了,沒想到身份證竟被人冒用了,還成了福州一家企業的法人。”鄭女士說。
此後鄭女士走上了維權之路。每一次到福建,她需要從太原中轉鄭州,再從鄭州轉到福州及廈門,因為換乘、等車,她都要在路上花到兩天時間,路上十分辛苦。還要在福州廈門兩地奔波,第一次到福建前後花了大半個月時間才回到老家。一回到家,她就病倒了。
今年2月中旬,她再一次來到福建,帶着6歲的孩子在福建待了近一周的時間,在各部門間奔走,年幼的孩子因水土不服生病,鄭女士感到心力交瘁。
異地奔波維權 數萬花費證清白
為了自證清白,鄭女士曾前往福州台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情況,她查閱了該公司的登記情況表,發現該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登記為經營批發與零售業,該公司的企業法人原來名為邱金松,2017年1月9日,邱金松将該公司100%股權轉讓給鄭女士,同時鄭女士擔任該公司法人。她還去了企業注冊地址,但并未找到該公司。
鄭女士為了證明身份證被冒用,自費4500元做了筆迹鑒定,以證明“福州德榮通貿易有限公司”相關登記材料上的簽名筆迹并非其所寫。記者從鄭女士提供的司法鑒定意見書上看到,鑒定結果為“材料落款處簽名筆迹并非鄭女士所寫”。鄭女士還向鄭州警方要來了當時丢失身份證的情況說明,她将筆迹鑒定及報警記錄全部提供給了台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希望部門向她出具撤銷該公司登記許可決定書及說明,這樣她就能向法院證明她跟該公司沒有關系。“因為這事,我無法正常工作已經有好幾個月時間了,而且孩子也沒法正常上學。”鄭女士說,事發後她數次從山西到福建維權,火車票已經積累了一大摞,單是往返車票、住宿、筆迹鑒定、律師費等就花費三萬多元。
近日,福州台江市場監管局表示,鄭女士要求撤銷登記許可要待調查核實後,經審批作出撤銷登記許可的決定書。請鄭女士耐心等待,台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将根據調查情況,盡快作出是否撤銷決定。
目前,鄭女士正在等候部門開具的撤銷公司登記許可決定書及相關證據,然後一并上交給法院,以提起執行異議請求。
相關案例
“被老闆”後,警察上門
據媒體報道,去年,福州的小陳在生日當天,收到應聘單位發來的信息:她的名下有3家公司!這可不是啥生日驚喜,反而是驚吓!25歲的小陳應聘的是一家銀行,因為名下有這3家公司,違反了銀行系統的相關規定,導緻她無法入職。
這3家公司都是在2015年同一天登記的,當時小陳還是個學生。她既不認識公司法人,也完全沒聽說過這三家公司。恰巧的是,小陳在2015年有丢失過身份證。而3家公司全都不靠譜,地址是假的、号碼要麼空号要麼停機!一想到這3家公司萬一負債或者犯罪時,會連累到自己,小陳就趕緊報了警。
甯德的李先生同樣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他丢失過身份證,補辦的時候他問過辦事人員是否需要挂失,得到的回複是“沒有硬性要求需要挂失”。結果在2017年,大事不妙,警察找上他了!原因是李先生名下在廣東有13家公司,還涉嫌詐騙!
權威解答
身份證被冒用如何維權?
通常有三種方式
上海錦天城(廈門)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梁瑛律師分析認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相關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緻的義務,隻有在确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如果居民身份證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丢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被丢失的身份證無法因補辦後身份證的啟用而直接作廢(被驗證無效),身份證被冒用後給丢失證件者帶了一系列的麻煩,就如本文中的鄭女士。這樣的情況通常通過三種方式進行維權:一是提起執行異議。案件已經進入執行階段,鄭女士首先需要阻斷案件執行程序防止損失進一步加劇。二是申請工商局撤銷工商登記。三是提起行政訴訟。鄭女士通過調閱被冒用注冊公司的整套工商登記文件,如果能确認工商局工商登記程序或具體行政行為存在問題,可以通過撤銷冒用公司實現維權。且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取得行政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結合鄭女士已有的報警回執、補辦證明以及筆迹鑒定等,鄭女士可以有效證明自己并非執行案件中的法律義務承擔人,從而實現解除強制執行手段的目的。
梁律師提醒讀者,一定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證避免遺失,亦不可随意對外借用他人。如果居民身份證不慎遺失,應第一時間做如下安排:一是報警,報警後及時取得報警回執,作為證據保存。二是補辦。三是登報聲明。雖然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證後需辦理登報聲明,但是因現行技術手段無法實現新身份證啟用後遺失身份證自動作廢,為了在今後一旦出現被冒用的情況能夠第一時間舉證,建議做登報聲明進行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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