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賦河套之“手把羊肉”
(高 銀)“手把羊肉”又稱“手撕肉” 、“手抓肉”、 “手扒肉”,是蒙古民族千百年來最喜歡、最常用、最具民族特色的傳統食品。因羊肉塊大,就餐時須用手撕而食,故稱“手把羊肉”。遠在成吉思汗以前的遊牧時代,“手把羊肉”這種美味便已出現了,明代《夷俗記·食用》中雲:“其肉類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饑且養人也。”
“手把羊肉”在蒙古語中稱為“布合勒”或“秀斯”,即漢語整羊席的意思。一方水土養一方羊,“手把肉”通常以在平原、草場上放牧的、經常吃野韭、野蔥的羊,肉味最為鮮美;這也正是人們常說的“草原上的羊,喝的是礦泉水,吃的是有機牧草,呼吸的是零污染空氣,長出來的是香嫩緊緻的肉。”
“手把羊肉”發展到極緻,就是羊背子。羊背子,就是全羊,《蒙古秘史》記載,成吉思汗平定天下,大宴功臣,在紅漆桌上放的就是羊背子,蒙語叫烏查,此宴也叫烏查之宴。整隻羊在鍋裡煮,而且裡外皆熟,無一塊生肉頑肉;烏查之宴上主人會親自操刀,以庖丁解牛的刀法将整羊解成幾十塊,再碼成原樣,把刀遞給客人取食。
“手把羊肉”多選用草原牧場生長的兩三齡羊,采用傳統的“掏心法”宰殺,切開胸腔拉斷動脈,剝皮去内髒(血盛于器皿中以備煮制灌腸),然後洗淨,去頭、蹄,再把整羊卸成若幹塊,不加任何調味品, 用旺火白水将羊肉煮到七八分熟時取出,置于盤中上桌。吃“手把羊肉”不用筷子,一手抓起肉,一手拿起蒙古刀。刀法有割、挖、卡、刮、剔數種,一定把肉剔淨,吃了,再自由選擇喜食的肥、瘦貼骨肉塊。
目前的"手把羊肉"煮好後大多都再進行二次加工,将大塊再分解或小塊,輔以鹽面、米醋、花椒、八角、味精、辣椒油、姜絲、蔥段等調味佐料進行特殊烹制後再食用,其鮮嫩不變但味道更加獨特。
“手把羊肉”肉質鮮嫩,不膩不膻,富有營養,極易消化,它的制法比清蒸和清炖羊肉的味道更為鮮香。羊肉肉質細嫩,容易消化,農牧民們食之如飲茶,幾乎日日不離,且數量頗巨。近代民俗資料《蒙旗概觀》中雲:“蒙古人之通常之食量頗巨,每日飲茶十數碗,餐肉十數斤,饑甚頗有食全羊之事,然偶值三、五日不食,亦無關也。”
“手把羊肉”是内蒙古河套地區廣為流行的一道傳統名菜。是農牧民款待客人必不可少的佳肴,常有“到草原不吃手把“手把羊肉”,不算到過草原;蒙古人不用“手把羊肉”招待客人,就未表達真情”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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