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無論是國考還是省考,隻要仔細察看職位表可以發現,一部分崗位如供銷社、總工會等單位會備注參公事業單位,參公單位該做何解釋呢?
關于參公事業單位主要依據《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準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等同于告訴我們,公務員招錄考試的單位分兩種,一種是大家常說的公務員行政單位,而另一種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由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因此招錄程序何内容上與公務員一直,同步實施。
參公單位與公務員及事業單位
行政機關,指依法履行行政職能的機關,工資及經費由财政全額保障,也是社會較為熟悉的一類,比如國務院及地方各級政府,外交部、海關、移民局等。
事業單位是指從事教育、科技、文化及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接受行政單位的領導。從設立情況看,多以政府出資形式設立,不以盈利為目的。可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如圖書館、文化館及學校等;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如醫院、招待所等;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如設計院、勘探大隊等。
參公事業單位就屬于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事業單位的屬性,在行政機關中又承擔相應的職能。比如,公安部為行政機關,但公安部廳局級單位物證鑒定中心則為參公事業單位;科技部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同樣為參公單位等。
參公事業單位主要可劃分為三類:黨委群團組織、行政類事業單位和行政執法事業單位。
1.黨委下屬事業單位:各級别黨校、檔案局、政策研究室。
群團組織:工會、婦聯、團委、文聯、殘聯、台聯、友協、科協、紅十字會等。
2.行政類事業單位:地震局、氣象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統計局調查隊、水委會、機關事務局、曆史檔案館、輿情研究中心、采購中心、财政部國庫支付中心、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等。
3.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城管局、縣區以及行政執法綜合中心,涵蓋農業、衛生、市場、環保、文化、資源等。
參公人員與公務員
事業單位從事改善生産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百姓教育、科技、文化等工作,且進行備案登記的人員多具有事業身份,可分為事業單位綜合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及工勤崗等。事業單位管理崗一到十級職員崗位依次對應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級别;專業技術崗分為正高級(一至四級)、副高級(五至七級)、中級(八至十級)、初級(十一至十三級)共計十三個等級;事業單位中的工勤崗分為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依次對應一至五級工勤技能崗位。
公務員最為大衆所熟悉的一種,其晉升及發展路徑也無需贅述。參公事業單位人員盡管在事業編序列但并不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而是參照公務員制度進行管理,工資、福利、職務與職級參照公務員執行,身份也是介于公務員與事業編之間,屬于特殊的事業編類型。
從每年國家公務員招錄簡章可以很清楚地區分,多數以行政單位下屬參公事業單位形式進行,如技能服務中心、監督中心等,在職位表中也對錄用的身份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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