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借條要注意事項?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内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寫借條要注意事項?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内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借條盡量簡潔明了,不要用模棱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确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确方向性。
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系。比如:因為什麼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産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緻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盡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号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緻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後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曾有一個真實的案例是:一個借款人分幾次償還借款,每次償還就書寫在借條的下部,最後,貸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認借款人前面幾筆還款的事實,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額償還。借款人以借條有撕去部分作為抗辯,最後被法官結合其他證件采納借款人,判決貸款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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