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2月25日報道日本外交學者網站2月24日發表題為《“小題大做”:五角大樓關于南中國海的彌天大謊》的文章,作者是美國東西方研究所研究員格雷格·奧斯汀。文章稱,中國在斯普拉特利群島(即我南沙群島)修建機場的确有點兒令人震驚,但我們不應誇大這些設施的軍事意義。
有關中國在帕拉塞爾群島(即我西沙群島)部署地對空導彈的新聞,也許應該将此舉與1月30日美國海軍具有一定挑釁性的“航行自由”行動更加直接地聯系在一起。美國海軍說它在行使無害通過領海的權利,而這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包含的一項原則。我支持的觀點是,美國海軍軍艦擁有這種權利,隻要此類活動滿足《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的“無害”标準。
資料圖片:美國軍艦深入南海島礁。
美國海軍在關于帕拉塞爾群島“航行自由”行動的聲明中說,它用軍艦挑戰了“中國、越南和台灣地區三個聲索方限制當地航行權利和航行自由的企圖,它們根據的是在領海範圍内通過需事先獲準或通報的規定”。不過,五角大樓網站上似乎沒有轉載海軍的這份聲明。
在當前争論的背後是五角大樓撒下的一個彌天大謊,一個不折不扣的謊言。那就是中國在南中國海的行為對商業航運構成威脅。這一謊言因為某些群體迷戀于帕拉塞爾群島新增的每一立方米混凝土而進一步放大。有人癡迷于中國而不是其他國家軍事部署的細微調整。總的來說,美國的這一套分析可能是自1981年及之後數年中情局錯把蜜蜂排洩物當做蘇聯提供的生物武器以來,關于東南亞的最大一批分析“垃圾”。
這套迷惑人的分析因為對不同群島的混淆而更加複雜,就好像任何關于斯普拉特利群島的聲明都同樣适用于帕拉塞爾群島,就好像中國對斯普拉特利群島的主權主張同樣也是對“大部分南中國海”的主權主張。
正如美國國務院所指出的那樣,中國從來沒有正式闡述過它對“九段線”法律意義的理解。中國沒能予以說明是造成這種混淆的一個原因,但并不是唯一原因。不過中國從來沒有對整個“九段線”以内海域提出主權主張。這樣一種主張無疑不符合國際法。中國需要對此予以說明。
美國有關南中國海的過分強硬且千篇一律的官方評論維系了這種誤導性的分析,而《澳大利亞人報》1月31日的一篇報道是這種分析的典型代表:“在中國對包括斯普拉特利群島和帕拉塞爾群島在内的南中國海更多島嶼宣示主權主張之際,美國一直日益警惕地保持關注。”
然而,至少從共産黨上台前的1946年以來,中國就沒有對南中國海的任何島礁提出過新的主權主張。它怎麼會呢?中國當時就聲稱對很多島礁擁有主權,現在依然聲稱對很多島礁擁有主權,盡管它對其中部分島礁的主權主張可能遭到其他國家的合理質疑。
值得注意的是,一查就發現,甚至連美國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的“亞洲海事透明度倡議”(AMTI)也的确存在對中國行為細節進行過度分析的明顯傾向。AMTI并沒有像對中國那樣,重視每天分析美國在該地區投射軍事力量的細節。盡管美國政府确實是世界上最透明的政府,但美國軍艦離開港口後的航行路線和在全球的活動卻是嚴加管控的信息。AMTI對美國在南中國海的空中和海上部署活動的報道相對有限,對中方活動的關注卻細緻入微,這根本沒有絲毫平衡可言。
可以承認的是,中國将美國海軍的行為視為挑釁和對其安全的威脅。這不但會使中國以對自己有利的方式援引《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關于無害通過的“無害”标準,而且正如國立澳大利亞大學學者羅裡·梅德卡夫所指出的那樣,這會增加奧巴馬政府和中國犯錯誤的風險。梅德卡夫正确地指出:“必須密切關注針鋒相對地釋放戰略信号的博弈惡化的風險,特别是出現誤判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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