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蓋章處要按手印嗎?來源:中所法律咨詢 在現實生活中,名字是公民的符号,是公民意志與人格的形式表現在現代意思自治、契約自由的社會,公民可自由參與民事、經濟活動,與他人建立各種法律關系,自願承擔各種權利并享有相應義務,在雙方意思表示真實達成一緻後,為了将表意内容加以固定,确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防患于未然,多以書面形式載明雙方協商的結果,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簽字蓋章處要按手印嗎?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來源:中所法律咨詢
在現實生活中,名字是公民的符号,是公民意志與人格的形式表現。在現代意思自治、契約自由的社會,公民可自由參與民事、經濟活動,與他人建立各種法律關系,自願承擔各種權利并享有相應義務,在雙方意思表示真實達成一緻後,為了将表意内容加以固定,确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防患于未然,多以書面形式載明雙方協商的結果。
最後的也是整個過程中最重要的步驟就是,在書面協議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或蓋章、捺手印,意義在于明确身份并表明确認協議内容,自願受其法律約束。下面就給大家分别介紹一下這三種确認方式。
簽名
1、有人除了身份證上的法定姓名外,可能還有多個供他人稱呼的名字,比如小名、乳名、别名、曾用名等。從法律角度考慮,使用法定姓名之外的名字有引發争議的可能,需進一步證明名字與行為人等同;
2、現在社會流行藝術簽名,不龍飛鳳舞、個性飛揚就體現不出自身魅力,但是一個識别不出字眼的簽名在法律上又如何明确行為人身份?因此清晰可識别的簽名是法律的必備要素。
蓋章
在民事活動中,蓋私章的也不計其數,與簽名相比,蓋章在法律上的風險是很大的。
1、如果私章沒有經過有關部門的備案登記不具有公信力;
2、私章是與人分離的,不像簽名因個人筆迹有别而“字如其人”,故蓋下的私章是否代表本人的意思難以确定;
3、私章容易僞造,當事人可能因此主張對方所述完全與己無關。
捺手印
關于捺印,現代社會一般不會單獨使用,除非當事人不會寫字,捺印的好處在明确身份這一點可做到“毋庸置疑”,因為每個人的指紋具有絕對唯一性,但需要借助高科技才能識别,故其缺陷也不容忽視,且捺印不易體現個人的自由意志,像舊社會的刑訊逼供中,屈打成招的最後一步就是人的手印“被”按在罪狀上。
在司法實踐中,最為慎重的選擇就是簽名與捺印的結合,簽名是個人自然的書寫流露,是個人真實意思的體現,可也有行為人事後不認可他人代簽的情況,而捺印雖不易識别,但其确定身份的作用某種程度上可一舉定紛争,因此,簽名與捺印相結合能互取其長,互補其短,是規避風險的實用性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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