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和“付款”行為含義不同
承兌是指彙票付款人承諾在彙票到期日支付彙票金額的票據行為。
付款是承兌彙票的付款人支付彙票金額以消滅票據關系的行為。
“承兌”和“付款”行為後果不同
承兌行為後果,付款人承兌彙票後,應當承擔到期付款的責任(《票據法》第四一四條)。
付款行為後果:付款人依法足額付款後,全體彙票債務人的責任解除(《票據法》第六十條)。
“承兌”和“付款”行為階段不同
承兌行為發生在票據到期前。定日付款的彙票,持票人應當在承兌彙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提示承兌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彙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諾付款的行為(《票據法》第=十九條)。對幹電子商業彙票而言,電子商業彙票交付收款人前,應由付款人承兌(《電子商業彙票業務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承兌彙票付款行為發生在票據到期後。定日付款的彙票,持票人應當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兌人提示付款(《票據法》第五十三條)。持票人依照規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須在當日足額付款。持票人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說明後,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票據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