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 史尚靜 丁一方
買一輛自己心儀的汽車,對于消費者來說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但是,如果剛買的新車在第一年便狀況頻出,便成了一件糟心事。日前,濟南的東風雪鐵龍車主張女士(化名)向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反映:“自己去年6月份買的新車,一年内四次出現全車沒電的故障,糟心的是在用車安全方面也有極大的隐患。”而更讓她煩惱的是,4S店屢修屢壞難找“病根”。
張女士的車停在4S店維修中
開心變糟心
提車一年同故障出現四次
“買新車本應該是一件令人心情愉悅的事,但我買車的這一年裡,卻操碎了心。一台新車在一年内四次出現全車沒電的故障,4S店反複修也修不好,這樣的經曆着實太糟心了。”濟南東風雪鐵龍車主張女士向記者表示。
據張女士介紹,2021年6月18日,她在濟南志和永茂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花費15.17萬元購買了一台東風雪鐵龍C5天逸。在提車後的一個月,她正常使用車輛,幾乎天天用車。然而,在剛剛提車一個月之際,2021年7月19日當天,停放于地下車位的車出現了全車沒電的情況。店方維修人員來幫忙維修後車輛恢複正常,随後張女士駕車跟随來到店裡做車輛檢測,檢查結果各項均為正常。張女士表示:“店方售後人員将原因歸咎為我化妝鏡燈沒關,但事實上,我的這款車根本沒有化妝鏡燈這項配置,明顯是推脫責任。不過看在車輛已經恢複正常,我沒有做過多追究。”僅一個多月後,2021年8月23日,全車沒電的情況再次發生,到店後再次對車輛進行檢測,各方面依舊正常。在車主要求下,店方寫下了紙質的車輛檢測狀态良好的情況說明後,4S店主動要求更換電瓶以解除故障。
不過,時隔10個月後的2022年6月28日,車輛再一次毫無征兆地發生全車沒電的故障。向4S店打電話求助時張女士發現,買車的濟南志和永茂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已退出了東風雪鐵龍的銷售網絡,張女士隻得通過撥打東風雪鐵龍400服務熱線尋求救援,400服務熱線将車輛後續的維修及保養轉到了東風雪鐵龍在濟南的另一家經銷商——濟南開源東風雪鐵龍4S店。6月29日,4S店給車輛更換了另外一個品牌的電瓶,并且要求車主在後續用車時關閉智能啟停,并且要隔幾天便原地怠速充電。此後幾天,張女士每天用車并按照要求關閉智能啟停,原地怠速充電。但是,僅7月3日一天沒用車,7月4日又出現了全車沒電的故障。一年内車輛出現四次同樣故障且無法“根治”,張女士的心情從提車時的“開心”變成修車時的“糟心”。
店裡仍然熱賣此車型
4S店推脫
稱故障因車主駕駛習慣所緻
7月4日,張女士的車輛被送回4S店檢查,直至7月7日下午,她詢問車輛檢查情況時得到的店方答複依然是尚無進展。随後,張女士向記者反映了該情況,記者核實後也得到了同樣的答複。7月8日,張女士到達濟南開源東風雪鐵龍4S店時,被突然告知車輛已經修完。店内售後經理表示:“4S店按照廠家技術指導,更換了一個蓄電池控制模塊,因為時間比較倉促來不及訂新件,隻得暫時從4S店裡的試駕車上對調的零件。”對于這種情況,張女士表示:“這完全是先斬後奏,換之前也沒有跟車主講清楚要換的原因,也沒征求車主同意。”當被詢問是否确定故障原因以及廠家的什麼部門哪位工作人員做的換件決定時,店方表示答不上來,需要再去問廠家。
“提車一年内,出現四次全車沒電的故障,店方在車輛方面查不出故障原因,卻每次都在沒有任何證據的前提下,把責任推給車主,說是車主駕駛使用習慣的原因導緻。”張女士說。“7月4日車輛又出現全車沒電的故障後,車被留在店裡做進一步檢測,而店方也提供了一台店内試駕車作為代步車,試駕車的行駛證上顯示是2020年的,已經行駛1.9萬公裡,車況一般,7月8日我完好地把車交回到4S店。”
張女士與記者溝通時表示:“7月4日到7月8日,我使用店裡試駕車作為代步車,均能正常駕駛,如果車主駕駛有問題,為什麼開車況一般的試駕車都沒出問題,開新車反而出問題了?”張女士認為,廠家4S店的甩鍋行為根本站不住腳。據記者了解,張女士的駕齡達15年以上,曾經連續三年以上不出險沒違章。
三包期内四進售後中心
車主無奈費心又費錢
對于新車頻頻出現的故障,張女士提出了換車或退車的要求。張女士認為,新車第一年内前後四次出同樣問題,頻繁全車沒電沒法正常使用并且找不到原因,影響出行耽誤工作耗費時間精力,已經嚴重影響車主的生活。基于此,張女士提出退車換車的要求。“我家距離4S店單程20公裡,為了修車每次都請假,耽誤大半天工作時間。同時經濟上,來回跑的油錢,都是我自己負擔,難道讓消費者從新車第一年開始就花費大量時間精力邊用車邊修車,影響出行耽誤工作生活,如果不能換車或退車,就一直陪着廠家的問題車耗下去?”張女士質疑道。
據了解,車主從7月4日開始,通過4S店、廠家客服熱線兩個渠道,每日向廠家反映要退車換車的要求,但是直到7月7日,廠家沒有任何答複,也沒有給出相應的解決方案。針對張女士遇到的這個問題,記者也聯系到了相關律師,律師告訴記者,根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下稱《規定》),家用汽車産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駛裡程50,000公裡,以先到者為準;保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駛裡程60,000公裡,以先到者為準。其中,第二十四條規定:家用汽車産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現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或者因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的情況,消費者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産品或者退貨的,銷售者應當更換或者退貨。目前,張女士的新車的購買時間及行駛裡程數均在三包有效期内。
7月11日,記者針對此事再次緻電東風雪鐵龍官方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會有相關人員給記者回電。随後,濟南開源東風雪鐵龍4S店售後經理李女士給記者回電并表示:“對于退車換車的問題,我們無法回複,還需要向廠家反饋。”目前,張女士已将暫時維修後的車輛開走,尚不知更換蓄電池控制模塊能否根治頻頻出現的車輛全車沒電問題,記者也将持續關注。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編輯 劉慶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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