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事業單位逢進必考,那麼事業單位的合同制員工還有沒有堅持的必要?有沒有前途呢?
目前來看,我們國家事業單位改革的序幕正在拉開,據說能夠減少編制15%以上,大量事業單位人員正在面臨着裁剪或者轉換企業的可能,編制管理隻會越來越嚴格,不可能突然下發命令,給大家發放編制。
不過大家也不要太喪氣,未來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合同制人員,管理将會越來越規範。前期的時候,多數地區編外合同制人員屬于隐形人,不能對外公開,不得對外承認,很多地方還沒有合同不交保險,屬于非法用工。
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後,政府對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也逐漸重視起來,逐步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管理。現在不少前台、窗口服務人員,電話接聽人員都是編外合同制人員,僅僅在一些執法保密崗位上,國家要求禁止使用編外人員。
但是公安系統要求編外人員可以輔助執法,也就是我們的輔警。
各省也在逐步完善相應的輔警管理制度,對他們設置了相應檔次,分類設置工資和各種待遇。對于表現優秀的警務輔助人員,國家允許可以專設崗位公開招聘,一般也要滿足3:1和5:1的要求,但目前來說各地采取這種實踐的很少。
北京市警務輔助人員榮立個人二等功、一等功的話可以分别轉為事業編和公務員。但是這樣的機會很少。
其實未來國家會借鑒警務輔助人員的管理辦法,對于其他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進行管理。
也許未來會有希望,并不是那麼的渺茫。但是對于年輕、剛剛進入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與其期待掉餡餅,不如好好學習,主動自己考取編制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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