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資質平平,卻是真的想把所有最好的東西都給你。”——王小波
喜歡首先是一種情緒波動,當我們面對喜歡的人時,内心的情緒會在不知不覺間産生些許的變化。
随着好感度的加深,情緒的波動值也就越大。
如果你隻是對一個有好感,那麼當你跟對方在一起的時候,你心中會有一些異樣的感覺,與面對别人時,有一些不同;
如果你對這個人的喜歡越來越深,那麼你的情緒變化也會越深。
如果你對這個人的感情從喜歡變成了愛意,那這情緒的變化,也會轉化成實質性的東西,如同一個烙印,刻在你心中。
想要判斷一個人是否喜歡你,其實很簡單,主要有兩個依據:主動性和暴露性。
你去逛街買衣服,逛了一個又一個服裝店,裡面的衣服雖然很不錯,但卻沒有一個能夠吸引你的。
你接着向前走,這個時候走進一家店鋪,你才停了下來。
裡面的衣服很吸引你,也很适合你,你心中想:就是這裡了。
盡管這家店裡的衣服很貴,但你依舊願意為之買單。
喜歡一個人,也是這樣。
在你接觸過的所有異性中,也許會對一些人産生好感,但也僅僅是好感而已,并不會讓你有任何行動。
但當你真正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就會忍不住向對方靠近,這就是你的主動。
這主動,有時候不受你的理智控制,而是一種下意識地,被情緒掌控才産生的行動力。
所以,想要判斷對方是不是喜歡你,就看他是否有意地接近你,面對你時更加主動。
而這個主動,是持續的主動。
比如:一個人對你有好感的時候,隻會主動找你聊天一段時間,或許一周,或許1個月;在他跟你接觸後,如果發現對你的喜歡不真實,那麼他就會放棄對你的喜歡。
而如果他發現自己越來越喜歡你,那麼這主動就會變成更加真實的效果,持續在你身上展現。
他會每天找你聊天,經常跟你約會,試圖與你有更深的認識和了解。
就像你面對喜歡的,卻買不起的東西時,内心中早已種下了一個種子:我一定要努力,直到我有能力得到它。
心理學上講,衡量兩個人之間感情的深度,就看兩個人溝通的深度。
如果對方在跟你相處的過程中,願意毫無保留地向你展現他自己真實的一面,那他對你的感情,就是真實的。
反之,如果他有所保留,并且對你表現的感情都是建立在一些欲望之上,那麼他的自我暴露就會降低。
這可以表現為:
他跟你聊天的過程中,願意告訴你他的家庭,他的感情經曆,他的秘密,他的情緒等等。
每一次他生活中遇到了麻煩,感情遇到了困惑,家庭遇到了難題,都會來跟你訴說,似乎在他的心中,已經把你當成了一個可以信任的“知己”。
其實,這樣的行為,就是他喜歡你的表現。
當這份喜歡逐漸變成愛意,當單方面的喜歡,變成了雙向的喜歡。
那麼這份自我暴露,就會越來越深。
自我暴露從溝通的話題深度,會轉變為“肢體接觸”。
當你們約會時,會忍不住靠近對方,感受對方的身體溫度,感受對方的呼吸。
肩膀與肩膀的觸碰,指尖與指尖的觸碰,都會讓兩顆心靈在不知不覺間靠近了一些。
而這就是單方面的喜歡變成雙向喜歡的标志。
真正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一定是同時具備這兩種狀态。
如果隻有主動,卻沒有自我暴露,那麼他接近你的目的就不純粹,或許僅僅是因為一時的欲望,才靠近你。
如果隻有自我暴露,卻沒有主動,那麼毫無疑問,對方是把你當成了情緒上的垃圾桶,向你傾訴他内心的負能量。
退一步講:如果你始終都在質疑,對方是不是真的喜歡你,那麼對方就是不夠喜歡你。
就像,對于一個靠近火爐的人來說,他們怎麼可能感受不到溫暖呢?
當一個人喜歡上你,你能感覺到嗎?
(文章配圖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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