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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坊街蟹黃包事件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8-22 22:17:29

在重拳打擊下,仍有違法分子企圖“借疫生财”,通過哄擡價格、價格欺詐、價外加價、不明碼标價等違法行為,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公平健康的市場秩序。

今天(5月11日),上海市場監管部門再曝光一批違法經營者。

監管部門表示,将持續保持監管力度,确保疫情期間重要民生物資、防疫用品的價格平穩和質量安全,以“零容忍”的态度,從嚴從重從快打擊違法行為,堅決遏制違法勢頭,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團購大米過期

5月1日,嘉定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居民反映,稱團購的大米超過保質期。

經查,上海某果業有限公司近期取得生活物資保障資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4月28日,小區居民以微信群跟團的形式購買當事人銷售的“鮑老二香米”(10公斤/袋)。4月30日,消費者收貨發現有15袋“鮑老二香米”超過了保質期(生産日期為2021年10月8日,保質期為常溫下6個月)。

大米是疫情管控期間生活保障重點物資,當事人的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構成了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行為,嘉定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河坊街蟹黃包事件(食品店冒充清美)1

食品店冒充“清美”

近期,黃浦區市場監管部門接到舉報,反映黃浦區某食品店在某平台經營一家“清美豆制品”店鋪,要求核查商品來源是否合法。

經查,當事人未經上海清美綠色食品(集團)有限公司授權,擅自使用“清美”名稱作為平台内店鋪店招,開展經營活動,引人誤認為是“清美”商品或者與“清美”存在特定聯系。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争法》的相關規定,實施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的混淆行為。

黃浦區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案件正在抓緊辦理中。

河坊街蟹黃包事件(食品店冒充清美)2

湯包館高價賣菜

近日,徐彙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市民反映,稱某餐飲管理公司在外賣平台上售賣的土豆等蔬菜價格很高。

經查,老盛興湯包館番禺路店(番禺路667号)以9.6元/公斤購入土豆,以13元/公斤購入番茄,在外賣平台上分别以26元/公斤和35元/公斤銷售,進銷差價率分别為170.8%和169.2%,遠高于周邊市場同類商品的進銷差價率。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及《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擡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構成哄擡價格。目前案件正在抓緊辦理中。

河坊街蟹黃包事件(食品店冒充清美)3

煙酒行哄擡價格

5月9日,黃浦區市場監管局檢查黃浦區尚騰煙酒行(經營者為江某)時發現,當事人在店内經營蒜苔、花菜、蠶豆等蔬菜。

其中,蒜苔進貨價7元/斤、銷售價13元/斤;花菜進貨價5.5元/斤、銷售價10元/斤;毛豆進貨價5.5元/斤、銷售價12元/斤;蒜頭進貨價6元/斤、銷售價13元/斤,進銷差價率遠高于同時期周邊市場同類商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價格法》及《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擡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構成哄擡價格。

由于當事人利用疫情哄擡價格,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黃浦區市場監管局啟動行刑銜接程序,将本案移交公安部門處理。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河坊街蟹黃包事件(食品店冒充清美)4

進口食品無中文标簽

黃浦區市場監管部門在巡查中發現,江西中路某食品店有快遞員聚集。

經查,龔某通過微信朋友圈銷售各類水果及預包裝食品,并從江西中路某食品店發貨銷售。執法人員現場查見16盒無中文标簽的進口預包裝食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構成了生産經營标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的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無中文标簽的預包裝食品、罰款25000元的行政處罰。

河坊街蟹黃包事件(食品店冒充清美)5

題圖來源:徐彙區市場監管局

文中圖片來源:嘉定、徐彙、黃浦等區市場監管部門

來源:作者:陳玺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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