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霸占房屋後續?為了方便兒子談戀愛夫妻倆主動讓出房屋,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老人霸占房屋後續?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為了方便兒子談戀愛
夫妻倆主動讓出房屋
怎料兒子一走了之
女方卻“鸠占鵲巢”
一晃20餘年過去
房主熬成了耄耋老人
女方也已逾花甲之年
執行法官該如何“出手”?
8月1日上午臨近40度的高溫,李大爺在陳寶勇法官的攙扶下,一步步爬上了6樓,來到他闊别已久的老屋。屋子雜亂不堪,李大爺環顧四周感慨萬千,“已經20多年了,我終于要回來了……”
“大爺,這是被執行人交還過來的鑰匙,您拿好,後期記得換把鎖。”李大爺拿過鑰匙,用力地握了握法官的手,真摯地說道:“謝謝法官的堅持不懈,謝謝你們不辭辛苦的奔波,給你們添麻煩了!”
“鸠占鵲巢”二十餘載,怎一場唏噓……
一場戀情引發的霸占
24年前,李大爺的兒子小李與梁女士确立戀愛關系後同居,兩人居住于李大爺名下的房子内。眼看兒子大齡,找不到對象,好不容易談成了,李大爺喜不自勝,便也沒有多說什麼,自己與老伴搬到别處居住。
誰知,2年後,小李未曾招呼一聲便南下經商,果斷結束了和梁女士的同居關系,至今也沒露面過。梁女士于是一直居住于李大爺的房子裡,遲遲不願搬離,聲稱自己在戀愛期間将自己僅有的房子賣了給小李經商,他到現在也沒還錢,自己現在無處可去。
拖拖拉拉近二十年,2018年,李大爺無奈隻能将梁女士訴至法院,要求其返還房屋。法院經審理後判決梁女士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遷出案涉房屋,并将房屋返還給李大爺。
執行法官多次上門協調均未成功
官司雖然赢了,但房子仍被占着。
2019年,李大爺向金山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承辦人孫強第一時間主動與被執行人梁女士電話約談,并上門實地走訪。
梁女士已是一位年過六旬的老人,她一臉警惕地看着孫強,果斷地表示:“我是不會搬的!”孫強并未言語,他環顧四周,見房間頗為雜亂,看得出來梁女士的日子過得并不舒心,“且不說這房子是不是你的,6樓恐怕也不适合養老吧……”孫強的話戳痛了梁女士内心的痛點。
“法官啊,我把我唯一的房子賣了給他兒子經商,現在被抛棄,孤苦伶仃,無依無靠,身體也不好,又沒有經濟來源,你讓我搬了去哪裡啊……”梁女士向法官大吐“苦水”。“那你也不能一直占着老先生的房子啊,和他兒子的經濟糾紛可以另行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是兩碼事。”孫強向她依法釋明,希望其能主動配合履行生效判決确定的義務。
梁女士卻是一意孤行,“你們要保障我的居住權益,現在我沒有地方住,如果你們要我搬,就必須給我找住處或者申請廉租房!”
事後,孫強仔細查閱了司法救助等相關規定,發現梁女士并不符合相關情形。
“我兒子的債務我願意替他還,我隻要求她搬離住處!”李大爺表示。可是20餘年前的數萬元如今該怎麼算呢,這既是一筆情感賬,也是一筆經濟賬,雙方矛盾激烈,遲遲無法達成一緻意見。
融情于法 老房終于物歸原主
鑒于本案雙方當事人年紀較大,系涉老執行案件,且被執行人梁女士現無居所的特殊性,為充分發揚敬老愛老傳統,執行法官在執行過程中始終秉持着善意執行理念,對梁女士沒有簡單的采取強制騰退措施,而是通過剛柔并濟的溝通方式,告知其履行義務的正當性和不履行後果的嚴重性。
執行局副局長陳寶勇接待了80多歲高齡的李大爺夫妻倆,就本案的實際情況予以溝通,“老人家,我知道你們着急,但是從法院的角度我們不能直接粗暴地把她趕出去,她也是個老人,也要考慮她的養老問題……”通過釋法說理,陳寶勇努力安撫老人們的情緒,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努力尋找雙方利益的平衡點,後期全程參與本案的執行過程。
在充分了解雙方當事人的财産狀況、生活情況及各自訴求後,金山法院的執行法官們通過堅持不懈地對雙方分别進行耐心細緻的調解工作,促使雙方最終達成和解。李大爺給與梁女士十餘萬元的補償款,作為梁女士當年出錢給李大爺兒子經商的補償,梁女士則同意限期搬離房屋。
終于,這場20多年的紛争在炎熱的夏日裡畫下了圓滿的句号,李大爺夫婦拿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房子,梁女士的養老問題也得到妥善地解決。
轉自| 上海金山法院
來源: 上海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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