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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屍案不與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3-16 02:39:38

【輿情綜述】

南大碎屍案南京,又稱“1·19”碎屍案、刁愛青案,案發于1996年1月19日,地點為江蘇省南京市,受害人為南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一年級女學生刁愛青。受害人遺體碎片在其失蹤9天後,也就是當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潔工在南京華僑路發現。兇手為消滅作案痕迹,将其屍體加熱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此事在全國範圍内引起震動,兇手殘忍程度令人發指。案發後,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視,并成立了專案組進駐南京大學,當時附近幾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盤查。直到案發之後3個月,專案組才撤離南大,案件仍未有任何進展。随着時間的流逝,漸漸淡出人們的視野。

2008年5月28日,在百度貼吧中突然有人建立了“刁愛青吧”,首篇帖子内容隻有一句話:“真的好想你,希望你過得很好”。在2008年6月19日21:49分,天涯社區出現了一篇署名“黑彌撒”的《關于南大碎屍案的一點想法》的帖子。作者以極其缜密的語言對兇手的樣貌、性格、作案手法和動機甚至是心理活動等進行了大篇幅的叙述。黑彌撒的文章發出後并未引起太多關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為“很多的”的用戶,對黑彌撒的文章進行了長達幾千字的回複,強烈暗示黑彌撒與案情有關。使得主題帖的熱度不斷升溫。此事在網上被稱為黑彌撒事件。也正因這件事的發酵升溫,使得南大碎屍案又引起人們的關注。

本月19日,微信公衆号“老南京”發表《20年前轟動一時的“南大碎屍案”今天正式成為懸案》一文,其中指出,今年1月19日是“南大碎屍案”20年追訴期的最後一天,殺人兇手或将就此擺脫法律約束。20日下午,公安部刑偵局發布微博明确表态,對“南大碎屍案”永遠追查到底。公安部有關人士指出,追訴期是針對未被發現的犯罪,對于已經發現的犯罪,以及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此案是公安機關已在偵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絕不放棄。

南大碎屍案不與(南大碎屍案不與)1

【網友傾向性分析】

南大碎屍案不與(南大碎屍案不與)2

(1)對此決定表支持

@沒事也玩玩這微博:終于有關注了。很期待結果。

@張小邪愛吃肉:終于要繼續查下去了!!關注了好久這個案子,作案手法太變态了。希望不會像十二宮一樣,當嫌犯死掉了才真相大白。

(2)是懸案還是因為背景強大

@Mr阿莫:南大 南京 軍區 水很深

@lzscript:當時已經查到嫌疑人了,指向軍方,于是停止

@景德鎮小夥:完美犯罪根本不存在,隻能說背景強大,大的讓人窒息。

(3)希望可以早點破案

@帶毛和尚:南大碎屍案能破嗎?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水落石出那一天

@ryan_ht:隻希望盡快破案,别破不了真的成懸案

@他說2333:希望快點破案吧.這都20年了,對死者家屬沒有一點安慰嗎?

(4)兇手行為令人發指

@叁仟無良桃:@炒雞無敵凹凸曼蛋蛋 這手法……也是兇殘!國内居然也有這種冷靜型犯罪!毛骨悚然!

@昨31949:艾瑪 兩年前 住在南大附近 什麼青島路啊 啥的 經常走 當時聽到這個 吓的不敢出去了 今天又看了一遍 想想還是後怕

【媒體評論】

中國網:南大碎屍案追查到底 傳南大碎屍案成懸案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對澎湃新聞解釋說,如果一個人被殺死了,當年沒人發現,沒人報案,公安機關也沒立案,那麼20年後,就算“過了追訴時效”。但是,如果抓到嫌犯,仍然可以報請最高檢察院核準,決定是否追訴。而“南大碎屍案”在當年公安機關就已經立案偵查,嫌犯逃避偵查,此案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抓到了仍要追究刑事責任。雖然到目前為止,“1·19”碎屍案尚未能破獲,但南京警方從沒有放棄過對此案的偵破,據介紹該案已被移交至南京市公安局專門負責積案的部門,繼續進行調查。

揚子晚報:"南大碎屍案"不存在"懸案"說法

南大碎屍案,殺人兇手如無特殊情況,肯定會被判處無期徒刑乃至死刑,如果此案沒人知道,公安機關也沒立案,那麼超過20年,的确就超過了刑法的追訴時效,兇手可以理所當然的逍遙法外。但是,江蘇省公安廳有關人士指出,用老百姓的話說,一起命案發生後,殺人兇手将屍體隐匿,沒人報案,公安機關也不知有兇案的發生,因而沒立案,這種情形才适用20年追訴時效。南大碎屍案是這些年來影響巨大的命案之一,公安機關當時就已立案偵查,雖然20年過去了案件也沒有偵破,可并不意味着該案已經超過追訴時效。如果公安機關有了新的線索,即便是該案已經過去30年、50年,抓到兇手後也必須将其繩之以法。

北京青年報:南大碎屍案已過追訴期限?公安部:追查到底

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追訴時效是指按規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其中,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其追訴時效期限為20年。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已經超過刑法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對此,公安部刑偵局昨天下午發布微博明确表态,對南大碎屍案永遠追查到底。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查詢時也發現,“老南京”已将相關文章删除。

【輿情點評】

“南大碎屍案”雖已過20年,但仍受到各界的不斷關注,正是因為兇手的作案手段極端殘忍,令聞者毛骨悚然,至今卻仍逍遙法外,使受害者死不瞑目,無法給家人一個交代。這樣一個在全國範圍内甚至國際上也知名的兇殺案,絕不可也不會與一般案件相提并論,即使40年後查到兇手,一樣要繩之以法,單純以時間限制來确定“不再追訴”的說法太過片面。

(大象輿情研究院分析師 齊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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