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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号一般幾個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28 10:27:28

年号是中國曆史君主時代帝王紀年所立的名号,曆朝曆代的皇帝都有年号,一個皇帝所用年号少則一個,多則十幾個。“貞觀之治”“開元盛世”,“貞觀”“開元”便分别是唐太宗、唐玄宗的年号。曆代帝王通過年号所要表達的寓意相當豐富,但首先是所謂“政治文化”的内涵。

中國的帝王年号終止于清末帝制的終結,而受中國文化影響的日本到現在仍在使用年号。今天我們就從一個“獨特”的角度走進曆史,透過“年号”來看帝王們的執政密碼及想要表達的政治訴求。

年号一般幾個(年号背後的玄機與深意)1

年号的由來及其象征意義

單純在技術層面上來講,年号隻是一種紀年的符号。在年号紀年法産生之前,華夏先民往往采用“帝王在位年數紀年法”來紀年。

從出土的殷商甲骨以及西周大量金文所體現的紀年形式可以斷定,殷商和西周分别是以商王或周王在位的年數來紀年。這種紀年方法,就是所謂“帝王在位年數紀年法”,也可簡稱為“帝王紀年法”。采用這種方法紀年,若是當時人們記述某帝王在位期間所發生的事情,通常隻标記其在位年數為“某年”,而無需标注出具體是哪一位帝王。這種用法,源自當時人們對在位帝王的一般尊稱——“今上”。故比較莊重的用法,應當是寫作“今上”或省稱為“今”。其書作“今上”的例子可屢見于司馬遷的《史記》。省寫為“今”的用例,如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竹簡之“編年記”,寫錄于秦始皇三十年,其記述秦始皇時期的年代,即始自“今元年”。由此再進一步簡省,便是隻标注年份而不稱“今”字,寫成元年(帝王即位的第一年,一般寫作“元年”,而不稱“一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依此類推。老帝王辭世、新帝王即位,就重新從元年起算,再同樣以元年、二年、三年、四年,順序推延。在更早的時候,反映這種紀年形式的銅器銘文,往往都用“唯(王)若幹年”的形式。

春秋以降,周王權力削弱,各諸侯國均用本國諸侯在位的年數紀年。例如,記載魯史的《春秋》就采用魯侯在位年數紀年。其他諸侯國的史書雖已不存,但從《國語》中可看出,這些諸侯國也都用本國君王在位的年數來紀年。世亂之時,諸侯不統于王,幹脆完全各自為政,也就出現了紀年的混亂;且每年起始于幾月,諸侯國間也是各有一套,并不劃一。

時過境遷之後,或新朝稱述往事,或後代史書屬詞系年,其紀年形式,則大多是連帶君王死後的谥号一起合而稱之(或再冠以朝代之名),如惠帝元年、二年,周宣王元年、二年,魯隐公元年、二年等。

如前所述,年号紀年制度始自西漢武帝時期,而這一制度事實上是有一個逐漸生成的過程。在漢文帝以前,隻有極個别人,如戰國時期的魏惠王(即梁惠王)和秦惠文王,于在位期間有過“改元”的做法,亦即中止正在行用的紀年年數,啟用另一元年,重新記年數。魏惠王和秦惠文王這樣做有其特殊的政治原因,即他們都由“諸侯”僭稱為“王”,其“改元”是改“侯”年為“王”年。其餘絕大多數君王,自始及終都僅順着一個“元年”一直推延下去。這也可以說是以“一元”紀年。正如清朝學者趙翼所說:“古者天子諸侯皆終身一元,無所謂改元者。”

至西漢時期,文帝在位期間改元一次,景帝改元兩次。從形式上看,這似乎都是在沿承魏惠王或是秦惠文王的做法。漢文帝和漢景帝雖然并沒有諸如改稱侯為稱王這樣的身份變化,但也都是基于某種政治需求。例如漢文帝的改元,是想通過此舉令他本人和漢家天下都能夠延年益壽,億萬斯年。這是因為按照當時的觀念,更易舊紀元、啟用新紀元,意味着除舊布新,與民更始,仿佛重獲新生。後世的曆史著作和現在通行的曆史年表,對漢文帝和漢景帝所改行的新紀元分别标作“中元”“後元”諸色字樣,俨若後世之年号。但這些字樣實際上隻是記事者在事後記述相關史事時,為區分前後不同組别的年數而附加的标志,與那些在事件發生時就已經行用的真正年号,性質已完全不同。

漢武帝即位之初,仍沿用帝王在位年數紀年法。但由于其崇信陰陽術數,他每隔六年,就改元一次,重新從元年數起。這樣一來,持續次數多了,事後追述,就不能再用“前元”“中元”“後元”這些稱謂相區别,而是改稱為“一元”“二元”“三元”“四元”這樣的标志。這樣的改元持續到第四次,也就是在漢武帝的第五個紀元第三個年頭的時候,有部門提出建議,認為不宜像這樣“一元”“二元”“三元”“四元”表述紀年,而應采用某種“天瑞”,也就是上天顯現的吉祥征兆來為每一個紀元命名。于是,漢武帝決定追改其第一個紀元為“建元”、第二個紀元為“元光”、第三個紀元為“元朔”、第四個紀元為“元狩”。後來,又決定追記其第五個紀元為“元鼎”、第六個紀元為“元封”。除了開天辟地以來的第一個年号“建元”之外,“元光”以迄“元封”這些年号名稱,都有特定的“天瑞”(若是深入追究“建元”也可以算是依據了某種“天瑞”)。這樣一來,原來隻稱年數的元年、二年、三年、四年,就變成了諸如建元元年、建元二年、建元三年、建元四年之類的紀年形式。到進入第七個紀元時,漢武帝又決定在現實生活中采用像“建元”“元光”“元朔”這樣的形式作為漢朝皇帝的紀年,稱當年為“太初元年”。于是,“太初”也就成了中國曆史上第一個在現實生活中正式使用的“年号”,這一年為公元前104年。

漢武帝采用年号紀年,不僅是紀年制度上的一項創舉,同時也是中國古代政治史上的一項重大事件。其政治意義,首先在于強化皇帝唯我獨尊的地位。

如上所述,在春秋時期,各個諸侯國就已經和周天子一樣,用其在位年數來紀年。至西漢前期,各地諸侯王國也和漢朝皇帝的紀年形式一樣,采用自己王國内各個諸侯王的在位年數來紀年,即都是稱作元年、二年、三年、四年……。這樣一來,在紀年形式這一點上,漢廷皇帝與各地分封的諸侯王之間便頗有分庭抗禮之勢,不能充分體現漢家天子的威嚴。漢武帝采用年号紀年之後,漢家天子的紀年有年号而諸侯王的紀年沒有年号,使大漢皇帝高高淩駕于各路諸侯之上,有利于強化和鞏固中央集權的統治,年号也從其誕生那一天起,就成了皇帝神聖統治權威的突出象征。

年号傳達的政治訊息

年号既然具有如此重大而又如此神聖的象征意義,皇帝在選擇年号時,自然會在名稱中寄寓自己的政治期望,或昭示某種政治信号。這可以說是曆代曆朝皇帝的普遍做法。在這裡,本文特别舉述兩個皇帝的年号予以說明。一個是唐玄宗李隆基的“先天”和“開元”,另一個是漢宣帝劉詢的“地節”和“元康”。

“先天”是唐玄宗的第一個年号,看似平常的兩個字,其間卻寄寓着李隆基攘奪權位的政治意圖。

漢武帝創制年号紀年制度後,後來的皇帝定立年号時,往往會擇用儒家經典詞語。“先天”這個年号,應該是出自《易經·幹卦》如下語句:“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兇。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況于人乎?況于鬼神乎?”唐初孔穎達等人解釋其中的涵義,乃謂“飛龍在天,利見大人”,用通俗的話說,就是天時已到,該某人搶先一步當皇帝了,這是天意。

皇帝本就是父業子承的世襲崗位。在玄宗李隆基即位之前,唐朝廟号睿宗的皇帝李旦,就是他的父親,為何還會有搶先不搶先之說呢?因為當李隆基登基做皇帝的時候,其父李旦還活得好好的,直到四年後的開元四年夏天才離世,所以他才需要用“先天”這個年号來顯示其即位做皇帝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背後的故事,是李隆基登基上位成為李家天子的過程并不是那麼順暢平易,實際上是前後兩次威力相加,連武搶、帶文奪,好不容易才攘取的天下。所謂武搶,是指他在景龍四年中宗李顯去世之際利用禁軍發動政變,殺死韋後、安樂公主、武延秀和上官婉兒,把其父李旦推上帝位;文奪,則是指李隆基在延和元年七月迫使乃父把帝位“内禅”給他,直接南面群臣做天子。

這武搶文奪的目的本是一緻的,也是一貫的,就是搶奪天下自己做皇帝,先推上其父不過是一個過渡,做做樣子而已。因睿宗李旦是高宗和武則天的兒子,在武氏革唐建周之前還承繼乃兄李顯做過幾年名義上的皇帝,因而與明火執仗地搶龍椅坐相比,不如按照兄終弟及的套路先把父親推到台面上去,以免看起來取之無道。于是,李隆基便在武搶下獲得實權兩年之後,緊跟着進行了一場文奪,逼迫睿宗以所謂“内禅”的形式,把帝位讓給自己,而睿宗李旦則以“太上皇帝”的身份了其餘生。對于李家來說,這已是成熟的套路,當年李世民就是這樣逼迫高祖李淵“内禅”的。習慣成自然,臣民們看着也像模像樣的。

了解這樣的背景,就不難理解《易經》中“先天而天弗違”這番話語,正可以給李隆基先于正常繼位次序搶班奪權的行徑披上冠冕堂皇的外衣。不過唐玄宗在先天元年即位之後,并沒有能夠馬上掌控全部朝政。原因在于其祖母武則天,從武周宣布建立一直持續到唐玄宗初年,事實上存在着一個以李氏居虛名而以武氏掌實權的“李武政權”,而這個“李武政權”的結束,是以太平公主的覆滅為标志的。

太平公主是武則天的女兒,也是唐睿宗的妹妹。在李隆基發動政變以清除韋後、安樂公主一派人物的行動中,太平公主與之結成同盟,助力殊多。但也正因如此,政變成功後,太平公主便試圖像其母那樣左右朝政,延續“李武政權”。結果,唐玄宗李隆基在先天二年七月發兵殺掉太平公主,這才徹底掌握全部朝政。“李武政權”徹底覆滅,也就意味着重又光複李家天下。

如此看待這段曆史,會讓我們想到李唐王朝的開國皇帝高祖李淵。你開國,我複國,功業相侔,行為也就可以仿效。唐朝開國之初,在李淵治下,鑄造了中國古代貨币史上著名的“開元通寶”。這“開元”二字,顯然是指大唐王朝開辟了一個曆史新紀元,如同漢武帝把自己定立的第一個年号名為“建元”。在這一背景下看待唐玄宗的第二個年号“開元”,其涵義也就一目了然——重開大唐新紀元。

這樣剖析年号背後的政治風雲,就使我們不僅在莊嚴的年号上看到了光環,還看到了一片刀光劍影。這樣的刀光劍影,在漢宣帝的“地節”和“元康”這兩個年号中可以看得更為清晰。

漢武帝臨終之前,年幼的昭帝劉弗陵才被立為太子,随即登基即位,此時這位小皇帝年僅八歲,于是權力就逐漸集中到顧命大臣霍光手中。昭帝死後,昌邑王劉賀繼位,但随即又被霍光廢黜。繼之,霍光重又選擇劉詢來繼續做他手中的傀儡。霍光去世後,宣帝甫一臨朝親政,就改換了一個稱作“地節”的新年号。關于“地節”這一年号的寓意,東漢人應劭曾解釋說,是“以先者地震,山崩水出,于是改年曰‘地節’,欲令地得其節”。應劭所說此前發生的地震,見于《漢書·宣帝紀》記載,是指上一年亦即本始四年“夏四月壬寅,郡國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

《漢書·五行志》在記述本始四年這次地震時,并沒有具體講述其表征的意義,但《五行志》中對《春秋》記述的地震卻引述劉向等人說法。簡單說來就是,這些地震所對應的人事,都是所謂“邪臣”專擅朝政,意象十分明确。更明确地講,按照當時人們普遍遵信的觀念,地震昭戒的對象首先是恣意幹政的後宮外戚或驕橫擅權的執事大臣,而霍家适兼而有之;特别具有直接關系的是,本始四年四月這次地震發生的前一個月,在殘忍地害死宣帝許皇後之後,經霍光操縱,剛剛“立皇後霍氏”,也就是把他的小女兒成君立為宣帝的皇後。

知悉這些情況之後,自宜理解宣帝選擇“地節”一名作為年号,顯然是要因應上天所示征兆,警告所謂“臣下強盛”者要有所收斂節制。顯而易見,宣帝通過改元“地節”這一舉動,向朝野公衆發出明确無誤的信息:即宣帝獨自奉天承運,不再延續昭帝(實際上也就是霍家)既有的運數。既然天運已經變換,人事勢必相應更新,對專權擅政的強臣,則不能不順應“天地之戒”,予以裁抑。

對于霍氏家族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警告。按照宣帝的行事風格,假如霍家妻室子弟能夠及時斂手請罪,自求退處閑散之地,或許還能夠保全身家性命。無奈驕橫日久的霍氏家族,不僅未能理智應對,竟然铤而走險。先是謀劃投毒于太子,繼之又策劃以武力發動政變,從而逼迫宣帝不得不大肆殺戮。最終,除宣帝霍後廢處昭陽宮免除一死之外,霍氏“諸昆弟賓婚為侍中、諸曹、九卿、郡守”者以及“與霍氏相連坐誅滅者數千家”,徹底清除幹淨一代權臣的勢力。時為地節四年七月,而翌年宣帝複改元“元康”。關于“元康”這一年号的涵義,我們可以從《禮記·禮運》中記述的“小康”社會中看出端倪,即在人世間“大道既隐,天下為家”之後,夏禹以至周公這些聖明君主,奉行禮義,“如有不由此者,在勢者去,衆以為殃,是謂小康”。霍氏之亂得以敉平,不謹于禮的在勢者已經除去,天下重歸于小康世界,這應該就是“元康”這一年号的寓意。

年号一般幾個(年号背後的玄機與深意)2

被人為篡改的年号和被曆史湮滅的年号

“地節”這一年号,不僅被漢宣帝用作鮮明的政治信号,還是一個被漢宣帝“篡改”甚至也可以說是被曆史“篡改”了的年号。

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其他國家,時下通行的中國曆史年表中記述漢宣帝的年号,都不夠準确,與曆史實際頗有出入,而錯誤的源頭可以一直追溯到東漢時期班固撰著的《漢書》。現在世界各國通行的中國曆史年表都是根據《漢書》的記載,标記漢宣帝的第一個年号“本始”是前後行用四年,繼之以“地節”,也是前後行用四年,而事實上“本始”年号是行用到了第六年方啟用“地節”年号。即“地節”年号的啟用時間,應當是在“本始六年”正月下旬到同年五月十四日這三個多月期間之内。

通觀漢武帝太初年間确立年号紀年制度以後西漢諸帝使用年号的情況,可以看到,除了哀帝情況較特殊,做過更為複雜的變換之外,其餘每位帝王使用年号都有固定的年數,且絕不與前面的皇帝相同。如同王國維指出的那樣,武帝太初、天漢、太始、征和四号,皆四年而改,而昭帝始元、元鳳二号,便六年一改;又如元帝五年一改元,成帝就四年一改元。這表明在當時人們看來,年号的使用年限意味着一種天運之數,天不變,數亦不變;反過來講,天若有變,則數必更換。

霍光操縱昭帝時期,是每隔六年改換一次年号。宣帝繼位之後,本始年号依舊延續使用到第六個年頭,這意味着霍光意欲借此表明從昭帝到宣帝,運數連貫,并沒有變化,實質上都是霍家的天下。也正因此,宣帝為轉換運數,在本始六年甫一親政,當即将“本始”這一年号更換為“地節”,并且向前追改,定當年為地節二年,改本始五年為地節元年。由年号行用的年數這一點來看,這是由昭帝時期的六年一改元,變換為四年一改元。漢宣帝通過此舉來昭告天下士民,“天”變了,所以“數”也就要跟着變,即被霍光操控的江山已然重歸于漢家。

如上所述,“地節”這個年号的本來面目,可以說是被漢宣帝刻意“篡改”的,但當時還是留下了一些帶有本始五年、本始六年紀年的器物銘文。結合這些銘文來深入分析相關文獻記載,還是可以窺破其中的奧秘(别詳拙着《建元與改元》,又拙着《建元與改元》及《海昏侯劉賀》都附有敝人改訂的曆史年表)。

當然,假若沒有那些當時的銘文資料作依據,有些在傳世文獻中失于記載的年号,很可能就會被湮滅在曆史之中。如五代時期錢氏吳越嘗有天寶、寶大、寶正諸年号,而歐陽脩修撰《五代史記》(即俗稱《新五代史》)時說:“謂吳越亦嘗稱帝改元,而求其事迹不可得,頗疑吳越後自諱之。及旁采閩、楚、南漢諸國之書,與吳越往來者多矣,皆無稱帝之事。獨得其封落星石為寶石山制書,稱‘寶正六年辛卯’,則知其嘗改元矣。”故于《十國世家年譜》中僅記有寶正一至六年,且注雲:“錢氏唯見一号六年,其餘皆阙不見。”實際的情況就是這麼無奈,要是一點痕迹也沒有留下,就好像是從未存在過一樣。

在這一方面,唐穆宗曾經短暫使用過的“永新”這一年号,也是一個很好的例證。長久以來,兩《唐書》和《資治通鑒》等唐史史料都告訴我們,唐穆宗隻使用過“長慶”一個年号。可是,在清朝末年出土的《唐故趙氏夫人墓志銘》,卻記述說“以元和十五年少帝即位,二月五日改号為永新元年”,而這位趙氏夫人即“以其年歲在戊戌二月十二日歸窆于長安縣昆明鄉魏村先妣段夫人茔”。此處“少帝”就是唐穆宗。業師黃永年先生結合傳世文獻的記載,揭示出穆宗改元“永新”的曆史背景及這一年号複又隐沒不顯的緣由。唐穆宗李恒是唐憲宗“正宮娘娘”郭皇後的嫡子,但在其上還有李甯和李恽兩位哥哥,不過長子李甯很早就去世。當時圍繞着立儲的問題,宮廷内外相關的官員分成了兩夥。一夥人擁立憲宗次子李恽,包括大宦官左神策中尉吐突承璀和宰相李吉甫等;另一夥人擁立三子李恒,包括宰相李绛和翰林學士崔群等人。唐憲宗本人的立場,本來是站在前一夥人一邊,後來卻因綜合衡量各方面力量,穩妥起見,在元和七年七月确立以李恒作為皇儲。

不過唐憲宗仍不喜歡李恒,也就潛存着廢黜這個不受待見的太子的危險。元和十三年,與吐突承璀立場一緻的皇甫鏄出任宰相,兩人内外呼應,控制了朝政。元和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在元和十二年時已擢至相位的崔群,突然失勢被貶,離開京師,外任湖南觀察使。

這無異于對太子李恒及其黨羽敲響了警鐘,顯而易見,唐憲宗是在剪除他的羽翼。沒了羽翼,如何還能有“飛龍在天”的一天?古語雲:“當斷不斷,反受其亂。”這檔口,就看誰更心狠手辣,從而動作也更為果斷迅捷了。于是我們看到,在四十五天之後的元和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皇太子李恒及乃母郭皇後,指令同吐突承璀對立的宦官陳弘志、王守澄等幹淨利索地殺掉了在位的老皇帝憲宗,當然還有李恒的死對頭二哥澧王李恽和積極擁立他的大宦官吐突承璀。這樣,在元和十五年閏正月初三,二十六歲的皇太子李恒就舉行典禮正式繼位,成了大唐王朝新任的皇帝,這就是《唐故趙氏夫人墓志銘》所稱的“少帝”,即史家所說的穆宗。由于其登基禦極靠的是血腥的政變,自然不會像順序上位那麼從容自然。緊接着整整一個月的時間,唐穆宗都在忙着處理各項善後事宜。直到二月初,才大體打點停當。唐穆宗便在二月五日這一天宣布“改号為永新元年”,以“永新”作為自己的新年号。

唐穆宗急着在即位當年就改行新元,是因為在政變之初局勢還不夠穩定。由于年号紀年制度從漢武帝創立時起,就是用以體現神授的天命,故可通過頒行新的年号來展示除舊布新、與民更始的意向,體現穆宗上位乃是天命所歸。新君在即位的翌年改元本來是世人公認的常規做法,而往往是逆取得位者才會采用當年改元的做法。這樣唐穆宗當年改元的行為便欲蓋彌彰,反而更容易引起世人對帝位交替的合法性産生懷疑,不如等到第二年再改新元更為穩妥。于是,這個“永新”年号沒用幾天便又被停掉,重又行用已故皇帝憲宗元和十五年這一紀年。同時,朝臣們把官方文字記述中凡有“永新”年号者也一律竄易或是毀去。如此,後世在傳世史籍中看到的唐穆宗的紀元,便隻剩下了第二年頒行的“長慶”這一個年号。

要不是有這方《唐故趙氏夫人墓志銘》,要不是有黃永年先生的精辟考釋,“永新”這個年号真的就會悄無聲息地消逝在曆史的長河裡了。


來源:《人民論壇》雜志及人民論壇網(rmltwz)

作者:北京大學古地理與古文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學曆史系教授、曆史地理學會長 辛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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