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十項重點内容? 公文用材的基本要求 嶽海翔,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公文寫作十項重點内容?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公文用材的基本要求
嶽海翔
在公文寫作中,對于材料的處理需要經曆搜集(占有)、鑒别、篩選和使用這種前後相聯的動态環節。每一環節所牽涉的内容很多,也比較複雜。從總體上講,公文寫作對于材料的處理應當注意做到如下幾點:
(一)真實
真實是材料的生命。公文是傳達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指導和推動公務活動順利開展的重要工具,因而其對事例和數據等的運用必須絕對真實,來不得半點虛假抑或粗疏。一篇公文,其所用論據如果失真,就會給決策造成失誤,贻害無窮。實踐中,這種“事實”失真的問題并不鮮見。例如有一篇反映某縣委書記廉潔奉公事迹的報告,其中提及該縣委書記不論何時、何地,從來不接受任何人的任何禮物。這一材料的真實性就很值得懷疑,因為如果說該縣委書記拒絕接受任何賄賂,是一種令人稱頌的高尚行為;但說他拒絕任何禮尚往來的禮物就顯然與事實不符,因為我們總不能不近人情。
公文材料的真實,首先是必須經過反複核實證明确鑿無誤的,而不能是弄虛作假的。意見、辦法、措施的提出,必須實事求是,便于執行;對有關背景、經過等的表述也必須完全真實,即便某一細節甚至某一數字等,也必須認真核實,确保其真實準确。否則,就會從根本上失去其應有的說服力,毫無利用價值,甚至給黨和國家的事業造成損害。其次,要求材料是必然的,能夠反映客觀事物的一定本質,而不是個别的、偶然的表象。隻有本質的東西才是真實的。報告、總結性公文中已然的内容,應反映事物的本質,表明其發展的必然結果;指令性公文中未然的内容,也應反映事物的本質,表明其發展的必然趨勢。再次,要求材料必須是客觀的,而不是主觀的。即公文中的材料必須直接或間接地來自公務活動的實踐,而不能是公文寫作人員為着某種目的而随意杜撰的。公文中的材料雖然以觀念形态出現,但它不是憑空想象,無中生有,而是客觀現實在作者頭腦中的反映,那種不經認真細緻的調查研究而随意歪曲或者編造“事實”材料的做法,是極其有害的,必須堅決禁止。
要做到真實,就要求公文寫作人員必須深入實際,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切實獲取和掌握第一手材料,而決不能憑借傳聞或者道聽途說進行寫作,更不允許随意編造。同時,還要有正确的思想意識和思想方法,不能随意揚“善”或隐“惡”。
(二)系統
公文的材料除要做到真實以外,還應力求系統。隻有如此,才能全面、辯證地反映公務活動,不緻犯主觀片面的錯誤。所謂系統材料,是指公文中所運用的材料,既要有正面的也要有反面的;既有現實的,也有曆史的;既有點上的,也有面上的,做到前後相應,點面結合,從而構成一個縱橫交織的立體網絡,形成材料系統。具體包括如下三種情況:
1.正反對舉。它包括兩種涵義:一是正面材料指反映公務活動的成績、經驗等的材料,反面材料是指反映公務活動的缺點、問題的材料。例如工作總結,既要講取得的成績、經驗,也要講存在的問題;既要報喜,又要報憂。工作簡報,既要反映工作好的方面,也要反映工作中的缺點和不足。隻不過在實際運用中,應視不同情況和需要有所側重,不能平均用墨。二是對于同一問題從不同方面提要求、作規定。其中“正”表明相同的材料,“反”表明相異的材料。用“反”面材料說明、補充“正”面材料,以強調、深化行文的主旨。在法規體公文中,這種正反對舉的寫法最為突出,它具體表現為層次或段落之間的正反對比。無疑,這樣具有辯證意蘊的材料,對實際工作必然具有強大的指導作用。
2.前後相應。即指公文寫作中對于材料的運用,要做到現實材料和曆史材料的結合,使之形成強烈對照,以看出事物的發展變化。現實是曆史的繼續,曆史是現實的前身。運用曆史材料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說明現實。例如某單位的一篇工作總結中有這樣一段文字:“從2008年到2013年,農業總産值(包括村辦工業)平均每年增長7、9%,2003年增長14、5%,遠遠超過了1992年到2011年的19年間平均每年增長3%的速度。”這段文字,将同一事項(農業總産值)在不同的時間内的變化發展情況進行對比,很能說明問題,同時也使行文清晰鮮明,給人留下深刻印象。
3.點面結合。“點”是指反映局部問題、個别事例、特殊情況的材料;“面”是指反映全局問題、整體概貌、一般情況的材料。在公文寫作中,對于材料的運用,應當注意使用“點”、“面”兩方面的材料有機地結合起來,以确保行文内容既充實又具體,富于說服力。例如有一篇題為《關于××内燃機廠2019年度财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其中寫道:此廠是一個具有2700名職工,9700萬元固定資産,以生産SX——17内燃機為主的中型企業。近年來經濟效益較好,2014年産值增長18%,利潤增長19%。但是,财務收支還存在不少問題”。顯見,這段文字屬于“面”上的材料。為了進一步說明問題,文中又運用了“點”上的材料,列有私設小金庫、倉庫管理混亂、削價私分産品、任意擴大成本開支範圍和漏交所得稅等五個方面,每方面内容又分别提供有具體的事例及數字,從而與前面“面”上的材料互為補充,相得益彰,有力地說明了問題。
(三)典型
所謂典型,究其含義,應是具有某種代表性的,能夠集中反映一般事物的本質和規律的東西,它是同類事物的代表。典型既有正面的、先進的,也有反面的、落後的,還有代表事物的發展趨勢或方向以及反映事物一般的、平均的發展水平的典型。公文寫作的材料要典型,是指必須使用那些能夠揭示公務活動的本質和規律,具有代表性和說服力的材料。這是因為,公務活動是錯綜複雜的,用以說明同樣問題的材料往往很多,但受各種因素制約(如篇幅等),又不可能也沒有必要把獲取的事實材料都寫入文中,并且,各個材料說明問題的程度也不可能完全一緻,總要存在某些差異,而這種差異通過比較、遴選才能顯得出來,其中最能顯示客觀事物的内部聯系和本質特點的材料就是典型材料。材料不典型,就不足以令人信服,行文的目的也就難以實現。例如某汽車修配廠拟将本廠院内的黃土地改為水泥地面,向上級主管部門行文請示,請求撥款數萬元。文中在陳述請示理由時,列擺出刮風時塵土飛揚,下雨時道路泥濘的事實。結果請示發出後,未獲批準。這裡,其所運用的事實論據不可謂不真實,但卻不夠典型,缺乏應有的說服力。如果換一角度,突出塵土飛揚對該廠生産的影響,如機器運轉部件上附有潤滑油,沾上很多塵土,會影響産品質量,加速機器磨損的程度;廠内雨天道路泥濘,運輸受阻,使生産環節銜接下上,影響生産進度等等,這樣就使得請示緣由富有典型性,集中明确,說服力增強,讓人充分感到解決問題的必要性與迫切性,請示的目的也就容易實現。
(四)切旨
所謂切旨,是指公文寫作中對于材料的運用,必須緊緊結合主旨表達的需要進行。材料是形成主旨的基礎和前提,主旨又是材料的統帥。主旨決定材料的剪裁、取舍,而材料又必須服務于主旨的表達需要,要使二者之間有機地統一起來,達到和諧順暢、融彙貫通的境界。
凡優秀公文,都在材料與主旨的統一方面臻于完美,能夠使人從觀點和論據有機統一的角度加深對公文基本精神的理解和把握。這樣的材料運用是很切合主旨的,并能充分有力地為主旨表達服務。
具體來講,要使公文材料切合主旨表達的需要,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要根據主旨的需要決定材料的數量。公文篇幅有長有短,制約它的因素不在于作者掌握材料的數量的多寡,而在于是否切合主旨。有些公文,如命令(令)、決定、決議、公告等等,篇幅很短,用很少的材料即可表明基本精神;而有些公文,如調查報告、總結等,三言兩語不足以說明觀點,需要一定數量的材料加以證明。因此,攝入公文中材料的數量,一定要服從主旨的需要。否則,過多或過少都會影響主旨的表達。要特别注意避免不看需要,以為“多多益善”,以緻于公文越寫越長,主旨卻淹沒在材料堆中。
2.要根據主旨表達的要求決定材料的詳略。公文寫作中所涉及的題材很多,但在使用時又不能平分秋色,而必須做到重點突出,詳略适當。決定材料詳略的關鍵因素不是别的,而是主旨表達的需要。以調查報告文種為例,如發文目的旨在介紹經驗,即應以經驗方面的材料為主,詳寫;而其他内容諸如基本情況、存在問題及今後意見等材料則應略寫,不可喧賓奪主;如果旨在反映情況,即應以情況為主,情況詳寫,其他略寫。
3.要根據主旨的要求決定材料的表現形式。材料表現形式要有利于公文作用的發揮。法規體公文,其發揮作用的範圍一般較廣,因而其材料往往以概括形式表現出來,要選用經過概括的材料;而報告體公文要彙報有關公務活動情況,因而就離不開具體的事實材料。
(作者系中國寫作學會副會長,中國公文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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