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期結束,大家都紛紛回城了,長沙城内汽車增多,交通事故概率也變大。在7月之前,大家肯定是想也不想就會撥打保險公司的電話,但是現在大概都會有點猶豫了。
7月1日以來,我國國内已全面推行的車險費改新政策。車險費用的計算方式與之前相比産生了很大的不同。那麼現在如果僅僅隻是發生了很小很小的事故時,到底是報保險劃算還是不報劃算呢?
首先,我們需要明白誰才是責任方。
各位老司機們都了解,車險保費由商業險保費和交強險保費組成。而不同的事故類型會對保費有不同的影響。如果本次事故你不用負責,那麼将不會影響保費。
如果你有責任,那麼報保險肯定是會影響到來年的保費的。交強險是賠别人的,屬于責任保險且比較便宜,6座以下車型新車僅950元。但是财産損失賠償限額隻有2000元。也就是說2000元以上的财産損失,就需要動到商業險了。這個則涉及到商業險的折扣問題,我們稍後再談。先看下表——
交強險對受害人的賠償分項限額 | ||
賠償項目 | 最高限額(有責任時) | 最高限額(無責任時) |
财産損失 | 2000元 | 100元 |
醫療費用 | 10000元 | 1000元 |
死亡傷殘賠償 | 110000元 | 11000元 |
那麼假設不考慮本車損失,按照責任比例需賠償對方财産損失不超過2000元,此時在交強險下理賠不會動用商業險(不影響商業險保費)。當然如果是無責任時,也會賠一定的金額,但是并不會算出險次數。
出險一次對交強險保費最多隻有3成的上浮。對于普通6座以下的家轎,交強險新車保費為950元,出險一次最高也隻會有285元的上浮。
因此我們得出結論,單純的從交強險的基礎上來看,事故再小,保險理賠也比“私了”更劃算,畢竟現在任何一個漆面都需要300左右了。
不過隻動用交強險的這個情況畢竟比較少,除非你壓根不在意自己的車是否有刮擦損壞。畢竟能夠傷到别人的車而自己一點也不受傷的情況還是很少的。因此現在我們來讨論下超過2000以上的理賠金額的事故或者是需要涉及到己車需賠償的情況。
在此之前,我們先來仔細研究一下全面推行的車險費改新政策。
根據保監會提供的數據(湖南長沙區域),了解到目前的一個汽車商業險的折扣情況如下:
一年内未出險:6.1折
兩年内未出險:5折
三年内未出險:4.3折
而在一年内,出險1次是7.2折、2次是9折、3次是1.08折、4次是1.25折......
按照這個參數,以一台保費原價5000的車為例。如果一年内未出險,則折扣後需繳納3050的商業險費用。出險一次是3600,兩者相隔550元。而出現次數達到4次時,兩者費用上相隔3200元。
而通過計算不難發現,在第二次出險時,保費就相差将近1500元。因此直觀的認為,在第二次出險時,如果金額僅為1000元以内,建議就不要動用商業險。
最後,什麼時候私了更合适呢?
說實話,筆者自己做為一名車主,很多時候也并不願動用保險。
特别是在車險費改革之後,對于1000元以下的小事故,顯然報險的次數越少顯然更加劃算。建議直接給錢一了百了,為幾百塊的小事故動用商業險得不償失,還花時間。
當然,很多車主并不清楚事故究竟會造成多少金額的損失,為了避免遇到漫天要價的情況,這個時候建議您先在報險公司先報案,再通過維修廠或者4S進行價格的估算。最後對比一下走報險流程與私了哪個更加劃算。如果發現私了可能更适合,那麼可以再銷案,也不算出險。
車險費改新政策雖然是在7月1号就在全國範圍的推行,但是仍舊有很多老司機新司機并不了解究竟是如何計費。如果不慎發生了交通事故,還是希望大家能夠從實際出發,保證自身的最大利益。
不過更加希望大家開車都能小心一點,注意安全,甯等三分不搶一秒。平平安安的度過這個國慶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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