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駕駛安全條例?自動駕駛汽車如何能夠上路行駛?8月1日,深圳開始實施自動駕駛領域的首部地方立法從有人駕駛到無人駕駛,乘客體驗如何?從有條件自動駕駛,到高度自動駕駛,再到完全自動駕駛,還需要跨越怎樣的障礙?《新聞1 1》邀請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智慧交通處副處長楊東龍,清華大學車輛與運載學院教授楊殿閣,共同關注:自動駕駛,如何安全上路?,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自動駕駛安全條例?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自動駕駛汽車如何能夠上路行駛?8月1日,深圳開始實施自動駕駛領域的首部地方立法。從有人駕駛到無人駕駛,乘客體驗如何?從有條件自動駕駛,到高度自動駕駛,再到完全自動駕駛,還需要跨越怎樣的障礙?《新聞1 1》邀請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智慧交通處副處長楊東龍,清華大學車輛與運載學院教授楊殿閣,共同關注:自動駕駛,如何安全上路?
自動駕駛汽車在深圳可合法上路
8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中所針對的智能網聯汽車,包括有條件自動駕駛、高度自動駕駛和完全自動駕駛三種類型。 自動駕駛立法,為何能在深圳先行先試?這部法律,如何保障自動駕駛車輛的安全上路?
國内首部自動駕駛地方法規深圳生效,上路行駛還需哪些條件?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智慧交通處副處長 楊東龍:《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出台主要是為自動駕駛車輛上路行駛掃清法律障礙。如果自動駕駛車輛要上路行駛,首先必須滿足《條例》所規定的地方标準,獲得相關準入後,到交警部門進行機動車登記後才能夠上路行駛。按照《條例》要求,上路行駛的标準實際上現在正在制定過程中,會根據自動駕駛的等級,制定不同的标準,等級越高要求就會越高。8月1日《條例》落地,但随着細則出台後,企業自動駕駛的車輛,隻有達到了标準或者準入才能夠銷售并且行駛。
深圳自動駕駛率先立法,對車輛的安全标準有哪些?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智慧交通處副處長 楊東龍:整個自動駕駛車輛的安全标準,是一個很複雜的标準體系。這個體系裡最主要是滿足幾方面的标準内容:①功能标準:自動駕駛車輛要能夠識别一些障礙,能夠識别一些危險,識别紅綠燈,并且能夠做一些自動避障避險,甚至一些緊急刹車等,這就是我們的安全要求;②性能安全标準:自動駕駛汽車是一個對安全非常高要求的産品,不像手機,我們可能用手機100天死機1天或者死機一兩次都無所謂。但是汽車隻要一死機,有一些系統上的性能穩定問題,會造成巨大的生命财産損失。所以對性能的标準,必須穩定可靠,并且具有冗餘系統;③數據安全标準:我們對數據安全,還有網絡安全隐私保護方面也有一些相應的标準。
深圳自動駕駛率先立法,道路建設需要做哪些調整?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智慧交通處副處長 楊東龍:如果我們通過在路上布設一些感知設備、通信設備,以及控制設備,那麼就可以對自動駕駛的車輛賦予更強的感知能力和控制力。同時也可以為一些特定的車輛,例如公交、出租這些公共交通,或者救護車、消防車等等一些有優先通行路權的車輛,對它們進行信号優先控制,這樣的話能夠為我們提供一個高效、安全,更高品質的交通出行環境。
深圳自動駕駛率先立法,事故責任劃分與傳統交規有何不同?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智慧交通處副處長 楊東龍: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我們已經是做出了一定的規則,傳統道路交通安全的規定,它首先是基于有人駕駛,但自動駕駛汽車,它的特點是系統代替了人在特定條件下進行駕駛行為。針對這種特點,整個《條例》做出了明确規定,并且分了兩類:一類叫做有駕駛員,如果有駕駛員,出了事故,我們就按照現有的駕駛員的傳統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來進行責任事故認定;如果無駕駛員,我們就會按照“誰受益誰擔責”原則,先是由車輛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來進行賠付承擔責任。如果發現車輛事故,是因為車輛的設計缺陷導緻造成的,那車輛所有人和管理人是可以依法向車輛的生産設計商進行索賠。這樣就是遵循了先賠付後追償的原則。
自動駕駛安全上路,還需要哪些保障?
我國自動駕駛技術不斷成熟,相關制度的建設也在逐漸完善,标準體系也在進一步發力。深圳的立法嘗試,能給其他城市帶來哪些借鑒?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産業發展行穩緻遠,又該怎樣保障監管和安全?
深圳自動駕駛率先立法,能否促進其他城市加快立法進程?
清華大學車輛與運載學院教授 楊殿閣:這個立法的意義實際上不僅是對深圳,對于整個中國自動駕駛産業的發展都是非常重要的。當前中國的自動駕駛産業發展得還是非常快的,L1到L2的輔助自動駕駛已經實現了大規模産業化,L3的有條件自動駕駛和L4的高級别自動駕駛,也就是有條件的無人自動駕駛,正要開始嘗試商業化落地。立法是保證其商業化落地的一個必要條件,深圳地方法律的推出,也有助于我們國家去構建整個國家的自動駕駛的相關法律法規。
來源: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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