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的本質在于對情感的反映。人類通過身體将内心情緒轉譯為音樂,這就是音樂的起源。因此我們首先要通過節奏運動(音樂與身體的結合)喚起人的音樂本能,同時可以是孩子從小就開始在生理運動器官和思維之間構成一種自由轉換和密切聯系的媒介,已達到身心的和諧發展。-----達爾克羅茲
節奏是音樂的靈魂,一段可以稱之為音樂的東西,也許沒有和聲、也許沒有旋律,但絕對不可能沒有節奏。
每個孩子都具有天生的節奏本能,隻不過需要加以誘發和培養。早在搖籃裡的孩子就喜歡靠在媽媽的胸膛感受着媽媽的心跳進入夢香,因為這種生命的節奏是他(她)早在胎兒期就已經熟悉的。從節奏進入音樂,是最自然,也是最容易被孩子接受的一種方式。從孩子2歲開始,就可以讓他們熟悉各種聲音的節奏,這是孩子理解音樂節奏的基礎。培養孩子的節奏感,有助于提高他們的音樂感受能力和理解能力,并且有利于長大以後養成做事由條理的習慣。
節奏(rhythm)是組織起來的音的長短關系。 音樂中的節奏概念是很寬泛的,它可以說是音樂的"進行",這個概念包括了音樂中各種各樣的運動形态,既有輕重緩急,也有松散與緊湊。
節拍(metre):節拍是按拍号要求相隔一定時間反複出現重音的模式,或者說,它是固定的強弱音循環重複的序列。每一種節拍都由時值固定的單位構成,這種節拍單位叫做拍子(time)。 :拍子的時值可以是四分音符、二分音符,也可以是八分音符。節拍通常用分數來标記,分子表示每小節中單位拍的數目,分母表示單位拍的音符時值,例如2/4,它的含義是 "每小節有兩拍,每拍是四分音符",或簡單地說"每小節有兩個四分音符"。下面是一些常見的拍子:有2/2(每小節有兩個二分音符)、2/4、4/4、4/8(每小節有四個八分音符)等,帶有行進的特點;還有3/2(每小節有三個二分音符)、3/4、3/8、6/4、6/8、9/8等;它們聽上去帶有旋轉性,因此常常和舞曲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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