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虛詞18個用法?古文和現代白話文相比,就語法方面來說,差别最大的是虛詞現代漢語實詞中的基本詞彙大多是從古代繼承下來的,虛詞的繼承關系卻不明顯“之乎者也”被視為古文的特色,甚至成了古文的代稱古文中的虛詞,數量雖然遠不如實詞多,但使用的頻率卻很高,用法又相當複雜所以,清人袁仁林說,“千言萬語,止此幾個虛詞出入參伍其間,而運用無窮”由于用法複雜,常使初學古文的讀者望而生畏,向來認為“實字易訓,虛字難釋”因此,了解古文虛詞的特點,辨别古今虛詞的異同,又是閱讀古文的急務,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文言文虛詞18個用法?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古文和現代白話文相比,就語法方面來說,差别最大的是虛詞。現代漢語實詞中的基本詞彙大多是從古代繼承下來的,虛詞的繼承關系卻不明顯。“之乎者也”被視為古文的特色,甚至成了古文的代稱。古文中的虛詞,數量雖然遠不如實詞多,但使用的頻率卻很高,用法又相當複雜。所以,清人袁仁林說,“千言萬語,止此幾個虛詞出入參伍其間,而運用無窮”。由于用法複雜,常使初學古文的讀者望而生畏,向來認為“實字易訓,虛字難釋”。因此,了解古文虛詞的特點,辨别古今虛詞的異同,又是閱讀古文的急務。
古代漢語的虛詞,是在春秋戰國時期才大量在古文中出現,并逐步發展成熟的。反映在先秦兩漢的古文中,虛詞的情況極為龐雜。
首先,是虛詞用字分歧現象嚴重。同一用法的虛詞,可以用很多不同的文字形式來表示。如:同一個範圍副詞“都”,可以寫作“皆、悉、舉、鹹、佥”等;同一個假設連詞“假使”,可以寫作“如、若、苟、使、令、設、即、則、為、讵”等;同一個否定副詞“不”,可以用“否、弗、未、毋、勿、無、亡、非、匪、靡、蔑、曼、微、罔”等字表示。更為常見的是,古文中的虛詞常常因音同音近而通用。例如:
欲加之罪,其無辭乎?
——《左傳·僖公十年》
“其”通“豈”,是表反問語氣的副詞。
與之地,即無地以給之。
——《戰國策·韓策》
“即”通“則”,用作承接連詞。
決之則行,塞之則止。雖有明君能決之,又能塞之。
——《管子·君臣》
“雖”通“唯”,用作範圍副詞。
唯毋欲與我同,将不可得也。
——《墨子·尚同》
“唯”又通“雖”,用作讓步連詞。
有些虛詞,後代用法截然相反,可是在先秦時期卻也有時因音近而通用。如“也”表肯定語氣,“邪”表疑問語氣,但正如段玉裁所指出的“今人文字‘邪’為疑詞,‘也’為決詞,古書則多不分别”。如:
國君去其國,止之曰:“奈何去社稷也?”
——《禮記·曲禮》
“也”通“邪”,表疑問語氣。
甚矣!夫人之難說也,道之難明邪。
——《莊子·天運》
“邪”通“也”,表肯定語氣。
“也”作為語氣詞,最早見于《詩經》,“邪”作語氣詞大約始于戰國。馬建忠認為“自《語》、《策》、諸子始用之”。又說“邪系楚音”。可見,“也”和“邪”,可能是一個詞由于方音差别而借用兩個不同的字來表示。後代為了使虛詞用法固定化,才逐漸有“疑”、“決”之分。
其次,古文中的虛詞,用法相當靈活。多數虛詞,一個詞可以當現代漢語好幾個虛詞用。閱讀時,必須結合具體的語言環境,去找現代漢語中恰當的詞語來解釋,不能簡單比附。如:“立于不敗之地”的“于”,是介詞,介進動作的處所。相當于“在”;“千裡之行,始于足下”的“于”,也用來介進處所,卻跟“自”或“從”相當。“古已有之,于今為烈”的“于”,介進時間,相當于“到”。“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藥苦口利于病”的“于”,又應用“對”或“對于”來翻譯;“問道于盲”的“于”,要解釋為“向”;“嫁禍于人”的“于”,跟“給”相當,這三例又同是介進動作的對象。“霜葉紅于二月花”的“于”,介進比較對象,跟“比”相當。“先發制人,後發制于人”的“于”,介進行為的主動者,跟“被”相當。“業精于勤”的“于”,介進原因,可以用“由于”來翻譯。“畢其功于一役”和“喜形于色”的“于”,都是介進叙述的範圍,前者可譯作“在……中”,後者卻要譯作“在……上”。
以上僅就“于”作介詞用的常見用法來說的,隻是“一義多用”。如果就古文中某一虛詞的全部意義和用法來看,還要複雜得多。特别是一詞多類現象,甚為普遍。舉“以”字為例:
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論語·憲問》
這裡的“以”,是介詞,意思相當于“拿”、“用”。
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
——《禮記·樂記》
這裡“以”是連詞,連接兩個并列的詞。
其妻問之,嬴曰:“以剛。”
——《左傳·文公五年》
“以剛”就是“太剛”,“以”又是用作副詞,表程度。這裡的“以”可以看作跟“已”相通。其實,在古文字中“以”和“已”是一個字。
《商君書·更法》:“拘世以議,寡人不之疑矣。”“拘世以議”一句,在《新序·善謀》中,寫作“拘世之議”。可知“以”用如“之”,相當于“的”,是助詞。
于以采蘋,南澗之濱。
——《詩·召南·采蘋》
“于以”,就是“于何”,是在什麼地方的意思。“以”用如疑問代詞。
夫燕宋之所以弑其君者,皆以類也。
——《韓非子·愛臣》
“以類”就是“此類”。“以”用作指示代詞“此”。《水經·江水注》:“雖乘奔禦風,不以疾也。”“不以疾”即“不此疾”,就是“沒有這樣快”的意思。
此外,“以”作實詞,可用作名詞,意思跟“理由”相近。還可以用作動詞,作“用”或“以為”講。
古文中的常見虛詞,大多數都不是隻有一種用法的。有的多到十餘種,甚至數十種。如《古書虛字集釋》“其”字條,列有大小義項五十多。“而”字也差不多,呂叔湘在《文言虛字》中說,古文中“可用‘而’字的地方實在太多了,我們幾乎可以說,問題不是何處可用‘而’字,而是何處不可用‘而’字。”這些都充分說明古文虛詞的用法是極為靈活的。
古文虛詞和現代漢語虛詞,可以說各有一套系統。其中最明顯的是語氣詞,古代用“矣、哉、乎、也、邪”,現代用“嗎、呢、的、了、啊”,沒有一個相同。古文中的虛詞,毫無變化地保留在現代漢語中的,隻是少數。有很大一部分常見虛詞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再出現。這是因為,有些虛詞,用法雖存在,但已經用了不同的詞形來表示。如古文中的關聯副詞“亦”,現代寫作“也”;表陳述語氣的助詞“矣”,現代寫作“了”;表疑問語氣的“乎”,現代寫作“嗎”;假設連詞“若”、“苟”,現代寫作“如果”、“假使”。等等。另有一些虛詞,它們的用法,在現代漢語中卻已絕迹。如古文中的發語詞就是如此。試看下面例子:
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
——《孟子·離婁》
惟十有三年春,大會于孟津。
——《尚書·泰誓》
前一例,“夫”是發語詞,用在議論的開頭。後一例,“惟”是發語詞,經常用在表時間的句子前。都很難說有什麼意義和作用。現代漢語中沒有這樣用法的虛詞。劉複在《中國文法通論》中說:“‘言歸于好’的‘言’,‘聿修厥德’的‘聿’,……簡直全無作用,不過是依着習慣,在某種文句裡實字太少,讀起來不能成為一句時,就把某字裝湊上去,使它足句。”這些可以說是虛中之虛,連語法意義也談不上,隻是為誦讀的需要而湊個音節,在先秦兩漢詩文中是很常見的。有的用後代的眼光看,情況極為特殊。例如:
天之所生,地之所養,無人為大。
——《禮記·祭義》
“無”,後代一般用作否定詞,但在這裡隻是用來足句,并無意義。
太史公曰:“故旋玑玉衡,以齊七政。”
——《史記·律書贊》
金人王若虛在《滹南遺老集·史記辨惑》中,批評太史公說“故字自是因上接下之辭,首句如何用得?”其實是他不了解這裡的“故”用在句首,作發語詞,是先秦兩漢古文中常有的,并非“因上接下之辭”。
古文中用來足句的虛詞,不隻限于用在句首,也可以用在句中或句末。
南有喬木,不可休思;漢有遊女,不可求思。
——《詩·周南·漢廣》
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
——《論語·學而》
山峻高以蔽日兮,下幽晦以多雨。霰雪紛其無垠兮,雲霏霏而承宇。
——《楚辭·九章·涉江》
以上第一例中的兩個“思”字,用于句末;第二例中的“諸”,用于句中,都沒有意義可言。就是第三例中的“以”、“其”、“而”,事實上也隻起個襯字的作用,盡管它們在文章中是不可缺少的。這一類用法,實在是地道的“語言襯貼”。都是為了湊足字數,整齊節奏和舒緩語氣而添上去的。因而,與其說具有語法作用,還不如說具有修辭作用。
古文中的虛詞,有的又隻是用來代替标點符号的。古人寫文章一般不加标點,長期以來,讀者卻不感到有太大的不便。這跟古文中虛詞運用頻繁很有關系。劉勰在《文心雕龍·章句》中說,“夫、惟、蓋、故者,發端之首唱,……乎、哉、矣、也、者,亦送末之常科。”可見,虛詞可以幫助讀者指出文句的“端”與“末”。《說文解字》說:“哉,言之間也。”“矣,語已詞也”。“乎,語之餘也。”“兮,語所稽也(段注:語于此少駐也)。”都說明這些虛詞具有标明停頓的作用,跟現代的标點類似。其中有一些,除标明停頓外,還帶有某種語氣。如“乎”、“欤”表疑問語氣,兼有問号的作用;“矣”、“耳”表感歎,兼有感歎号的作用。它們在現代漢語中還可以找到相對應的虛詞來翻譯。另有一些卻不是這樣。例如:
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曰:修身也,尊賢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群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
——《禮記·中庸》
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
——《論語·先進》
以上第一例中的九個“也”字,第二例中的兩個“焉”字,都隻是單純表示語間的停頓,談不上有什麼别的語氣在裡邊。作用隻相當現代一個逗号或句号。對這樣的虛詞,一般來說“可以不譯”或“不必譯出”,其實不如幹脆指明根本不能譯出。因為現代漢語中已沒有這樣用法的虛詞。有時候似乎可以用現代漢語幾個詞來對譯。如《孫子·虛實》:“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這裡的“者”,通常用“……的原因”來翻譯。但“……的原因”這個意思并不是“者”本身所具有,而是讀者在語氣的停頓中,根據上下文意補充進去的。“者”在這裡仍隻是表示停頓。
在古文中有一些虛詞的用法,隻能看作是表示某種語法關系的符号或标志。如:
汝忘君之為孺子牛而折其齒乎?
——《左傳·哀公六年》
一之謂甚,其可再乎!
——《左傳·僖公五年》
前一例,“之”用在主謂結構“君為孺子牛”的主謂之間,取消其獨立性,使這個主謂結構隻能充當一個句子成分;後一例,“之”用在“一謂(為)甚”(一次就是過分)這個小句的主謂之間,取消這個小句的獨立性,使它隻能作為複合句的一個分句。“之”都帶有符号性質。再如:
吾以子為異之問,曾由與求之問!
——《論語·先進》
小國将君是望,敢不唯命是聽!
——《左傳·襄公二十八年》
前一例,“異之問”即“問異”(問别的人);“由與求之問”即“問由與求”(問仲由與冉求)。後一例,“君是望”即“望君”;“命是聽”即“聽命”。“之”和“是”也隻能算是提前賓語的标志。這種語法現象在現代漢語中也已不存在,因此,對這種用法的虛詞也無法譯出。
古文中的表敬副詞,也是現代漢語所沒有的。例如:
楚王曰:“善哉!吾請無攻宋矣!”
——《墨子·公輸》
先生何以幸教寡人?
——《史記·範雎蔡澤列傳》
大用民力,功不可必立,臣伏憂之。
——《漢書·匈奴傳》
第一例,楚王自己決定取消攻宋的計劃,因而其中的“請”,實際上不存在“請求”的意思,隻是表示恭敬的說法。第二例中的“幸”,表示對方這樣做,對自己來說是幸運的事。第三例中的“伏”,本義是俯伏,也是恭敬的表示。這些詞,本有實義,但用在這些地方,已明顯虛化了。現代漢語已沒有和它們相對應的詞,因而,多數也不能譯出。
古文中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虛詞,它在形式上是一個單音詞,但從内容上看,卻兼有兩個詞的意義和作用。因此,被名之為“兼詞”。如:
董叔将娶于範氏。叔向曰:“範氏富,盍已乎?”
——《國語·晉語》
這裡的“盍”是“何”、“不”的合音。兼有疑問代詞“何”和否定副詞“不”的意義和用法。
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棄諸堤下。
——《左傳·襄公二十六年》
這裡的“諸”是“之”“于”的合音。兼有代詞“之”和介詞“于”的意義和作用。
雖有粟,吾得而食諸?
——《論語·顔淵》
這裡的“諸”又是“之”、“乎”的合音。兼有代詞“之”和疑問語氣詞“乎”的意義和作用。
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
——《禮記·檀弓》
這兩個“焉”都兼有介詞“于”和代詞“之”的意義和作用。“死焉”即“死于它(虎)”的意思。
荊有雲夢,犀兕麋鹿盈之。
——《戰國策·宋衛策》
這裡的“之”兼有介詞“于”和代詞“此”的意義和用法。“此”指代雲夢。
這種兼詞,在現代漢語中都得改用兩個詞來表達。
上面介紹的是古文中常見而在現代漢語中已經消亡了的虛詞。在閱讀時,我們還可以發現,有一些虛詞,古今都有,但意義和用法卻有很大差别。如“也”,現代是關聯副詞,在古文中卻隻作語氣助詞用;“稍”,古今都用作副詞。但在現代是稍微、略微的意思,在古代,特别是秦漢時期,卻是“逐漸”的意思:“其後,秦稍蠶食魏,十八歲而虜魏王。”(《史記·信陵君列傳》)這裡“稍蠶食魏”就是“逐漸蠶食魏”。
“因”也是古今常用的虛詞。在現代漢語中,主要用作表因果關系的連詞。在先秦兩漢時期的古文中,一般卻不用來表因果關系。作連詞時,是“于是”、“就”的意思,表順承關系:
宣王因趨而迎之于門。
——《戰國策·齊策》
這裡的“因”,就隻是表示後一事是緊接前一事發生的。應譯為“于是就”。
“因”作介詞,在古文中主要有“依憑”、“就着”、“趁”、“通過”等意思:
餘有所疑,願因先生決之。
——《楚辭·蔔居》
這裡的“因”,作依靠、憑借解。
曹人兇懼,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晉人)因其兇也而攻之。
——《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這裡的“因”,表乘趁,應譯為“趁”。
現代漢語中有些雙音節虛詞,在古文中隻是些固定詞組。用法和意義古今也有不同。如:“所以”,在現代漢語中是個表因果關系的連詞。但在古文中卻應看作介詞“以”和具有稱代作用的助詞“所”組成的固定詞組。表示動作行為所使用的方法、工具,或某種狀況形成的原因等:
兵之設久矣,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
——《左傳·襄公二十七年》
這裡後一句是說“(武備)是用來威不軌、昭文德的工具”。“所以”表示“用來……的工具”。
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國之所以廢興存亡者亦然。
——《孟子·離婁》
這裡後一句是說“國家興衰存亡的原因也如此”。“所以”表示“……的原因”。
“于是”在現代漢語中是表順承關系的連詞。古文中也有類似的用法。但有時卻隻是介詞“于”和代詞“是”的結合體:
君子謂祁齊于是能舉善矣。
——《左傳·襄公三年》
“于是”是說“在這件事上”。
于是,陳蔡方睦于衛。
——《左傳·隐公四年》
這裡的“于是”是說“在這時候”。這種用法的“于是”,在古文中很常見。
古人寫文章還常常把幾個虛詞連在一起使用。其中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同樣用法的虛詞連用,其作用與單用一個相同。如:
一熏一莸,十年尚猶有臭。
——《左傳·僖公四年》
“尚”與“猶”同,都是副詞,表示狀态的持續。
則是國未能獨立也,豈渠得免夫累乎!
——《荀子·王制》
“渠”與“豈”同,都是表反問語氣的副詞。
子遊之徒,有庶子祭者,以此若義也。
——《禮記·曾子問》
“若”與“此”同,都是指示代詞。“此若義”即“此義”。鄭玄注:“若,順也”,恐怕是由于對這一語言現象認識不足而産生的誤解。
藉弟令毋斬,戍死者固十六七。
——《史記·陳涉世家》
《漢書》顔師古注引應劭說“藉,吏士名藉也。弟,次也”,顯然是望文生義。這裡“藉”、“弟”、“令”都是表假設的連詞。可譯為“假使”。三個假設連詞叠用,在這裡帶有強調這種假設可能性極小的意味。
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的語氣詞連用。這些語氣詞各有其表達語氣的任務。就全句來看,側重在最後一個語氣詞所表示的語氣。如:
汝為《周南》、《召南》矣乎?
——《論語·陽貨》
“矣”表已然的語氣,“乎”表疑問的語氣。全句重點在疑問。
吾罪也乎哉!吾亡也?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
前一句“也”表直陳語氣,“乎”表反問語氣,“哉”表感歎語氣。全句重點在感歎。
古文虛詞,究其來源,可分三類:一是本字本義。如上文提到的哉、兮、乎、矣等,據《說文》解釋,它們在造字之初,就是虛詞。古文中,這類虛詞為數極少。二是實詞虛化。由于詞義的引申,從具體到抽象,逐漸由實轉虛。如“既”,本義是吃完了飯,動詞。引申作“盡”解,可用作範圍副詞。又引申為已經的“已”,用作時間副詞。“固”,本義是四周完整、堅固,形容詞。引申有堅決、一定的意思。用作表态副詞。如“吾固欲煩公,公強為相趙。”(《漢書·周昌傳》)“及”本義是追及、趕上。引申為“趁”,可作介詞。又引申為連及,作連詞。“竟”本義是樂曲的終了,引申為一般的“終”,可用作介詞。如“吳楚已破,竟景帝不言兵。”(《史記·酷吏列傳》)“顧”本義是回頭看,引申有“反”義。可以用作表态副詞,是“反而”、“卻”的意思。如“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哙老,不聽政,顧為臣……”(《戰國策·燕策》)。這類虛詞,大多是副詞和介詞,它們是虛詞中略帶有實義的詞。在古文中,為數也不太多。三是同音假借。古文中的虛詞絕大多數用的是假借字。這是由于“虛言難象,故因音而借焉”。常見的如“之”本義是“往”,“其”本義是“箕”,“雖”本是蟲名,“烏”、“於”、“焉”本是鳥名,“然”是“燃”的古本字,“所”是伐木聲,等等。它們在古文中都經常用作虛詞,都是因為聲音相同或相近而借用。因此,對于古文中的絕大部分虛詞,都不能從字的本義和引申義出發去妄加猜測。如“而”,據《說文》,本義是“頰毛”,篆文是胡須的象形。古文中用作虛詞,隻是“因音而借”。王夫之卻認為“魚項背(魚鳍)”也可叫做“而”,“語有轉折則系之以‘而’,猶魚欲回旋而動也。或為加進之詞,猶魚欲進歬(前)而動也”。又如“蓋”,本義是“苫”,即屋上覆蓋的茅草。古文中常用在句首作發語詞,也是假借。清人袁仁林卻說:“凡器有底有蓋,蓋嘗籠罩于上,勢足包括其餘。今以實字虛用,亦含斯意”。不考慮文字的假借,一味以實求虛,結論隻會更加玄虛。
正因為古文中的虛詞,大多數是由實詞轉化或借用來的。所以閱讀古文必須認真分析句子的語法結構,辨别虛與實。如:
入則求君之嗜欲能順之。
——《晏子春秋》
這裡的“能”用作承接連詞。與“而”同。古代“能”、“而”音近,都可以借作連詞,不能理解為“才能”或“能夠”。
舍人弟上變,告信欲反狀于呂後。呂後欲召,恐其黨不就。
——《史記·淮陰侯列傳》
“黨”借作副詞,相當于“倘或”的“倘”,“恐其黨不就”是“恐怕韓信倘或不來”的意思。有的注本卻解為:“怕他黨羽多,不肯就範。”“怪星之黨見。”(《荀子·天論》)“黨見”即“或見”,有時出現。“黨”也是副詞。楊倞注:“黨見,頻見也。言朋黨之多。”也是誤解以實義。
【注釋】
[1]《滹南遺老集》卷三十六。
[2]《滹南遺老集》卷十九。
[3]見《虛字說·虛字總說》。
[4]見《經傳釋詞》阮元序。
[5]見《說文解字注》六下“邪”字條。
[6]見《馬氏文通》四七二頁。
[7]見袁仁林《虛字說·序》。
[8]見鄭樵《通志·六書略·假借》。
[9]《說文廣義》卷一。
[10]《虛字說》“蓋”字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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