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能促進農業規模經營、提高作物品質、提高農業效益。但土地流轉不是萬能的,當一切内外條件不具備時,土地流轉隐藏的巨大風險就會爆發。根據調研中的了解,我覺得促進土地流轉,一定要避免四個“忌諱”:
忌諱一:逼農民流轉土地
對于那些仍然要靠土地來維持生計的農民,土地仍然是養家糊口的保障。如果硬逼着這些農民流轉土地,就會遭遇農民的激烈反對,在群衆思想工作沒有做通、生計沒有保障的前提下,強制流轉土地就會人為地制造矛盾,造成上訪、糾紛的出現。即使農民被迫流轉土地,也會出于不滿和怨恨,盜竊、破壞流轉土地上的作物。
忌諱二:“插花式”流轉
“插花式”流轉,是指流轉後的地塊不集中,如插花一般,這一塊、那一塊。地塊不集中,造成無法統一規模化經營、管理,農作物容易遭受人、畜的破壞和糟蹋。
忌諱三:流轉後仍種植糧食
在現有糧價格局下,如果流轉後仍種糧食,扣除掉交付的流轉費用(800斤小麥或800元左右)後,往往利潤不多,流轉對象長期經營的積極性下降,甚至會出現撂荒現象,反而影響了糧食安全。
忌諱四:流轉對象挂羊頭賣狗肉
有些流轉對象,通過各種關系,并非要本分地經營農業,而是奔着種糧補貼、其他農業補貼去的。以往并沒有經營農業的優良記錄和成績,卻希望通過借助脫貧攻堅、特色種植等渠道申請大額政府财政補貼。一旦流轉給這些對象,往往造成土地閑置和浪費,傷了農民,損了政府形象。
土地流轉,适合經營高效益的經濟作物,适合有資質的愛農的新農人,适合原有農戶已經有穩定的就業門路,如果這些條件不具備,以土地流轉為名,往往會傷害農民利益。所以稱之為土地流轉的四大“忌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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