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放範圍:人事行政部、店長。
2.崗位職能:貫徹執行公司經營理念與經營策略,保證門店的規範化運作,實現公司下達的經營目标及和管理目标。對門店的經營、質量整體效率、培養下屬負責。
3.工作内容:
3.1.組織貫徹《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确保門店所有的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
3.2.目标管理:制定經營目标,執行制定并實施;
3.3.商品管理:掌握本店商品的進銷存狀況,合理控制庫存,組織适合本店的商品營銷措施;
3.4.人員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指導,在崗培訓與培養,員工的績效評估與激勵,建立良好的戰鬥團隊,達到最大人效化;
3.5.顧客管理:不斷提高門店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技能,進行顧客維護和開發,對門店客流分析總結,制定适合本店的顧客維護措施和開發計劃,建立顧客檔案、處理顧客異議,培養忠實顧客;
3.6.賣場管理:維護門店形象,使賣場的布局合理、陳列活性化,保持門店整理整潔,維護賣場秩序,保證顧客安全;
3.7.促銷與商圈管理:及時掌握門店所在區域的商圈變化、掌握周邊競争對手的營銷狀況,針對商圈的變化及時采取、提出應變策略,擴大門店在商圈的影響力;
3.8.财務管理:對門店的資産合理利用、維護和管理負責;掌握控制門店收銀的規範化,确保門店的收入及時準确的存入公司賬戶,妥善保管各種财務記錄、憑證,組織門店員工參加盤點工作,做到賬、貨相符,合理控制門店的各種費用支出,對門店的盈虧負責。
4.任職資格:
4.1.認同公司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
4.2.中專以上學曆,并有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3.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及較強的計劃分析、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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