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個地方違章停車最多罰幾次?更多内容,歡迎關注微信公衆号:今日說行政,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同一個地方違章停車最多罰幾次?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更多内容,歡迎關注今日說行政
實務中,對于長時間在同一個地方違章停車,最多能處罰幾次,一直存在争論。
一種觀點認為:小車違停在同一個地方,不管多久都不可以重複開罰單。原因是:小車違停在同一地方,構成一個違法行為,即構成一個違法停車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的規定,違法停車的,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而《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132條規定:“對違法行為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因此,小車違停在同一個地方的,不管多久,都隻能給予一次罰款的行政處罰,而不能重複處罰,即不能重複開罰單。
另一種觀點認為:一事不再罰原則的理論基礎主要是保護人格尊嚴,遵從比例原則、法安定性原則、誠實信用原則以及信賴保護原則。然而,行政處罰除制裁違法外,同時強調預防和矯正違法的追求。對于長時間的違法停車行為,在首次行政處罰後、違法狀态仍長時間持續的情況下,如果僅以一事不再罰原則為由,徑行認定針對其後持續的違法停車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罰缺乏依據,則可能與造成處罰内容與該違法行為所造成公共交通損害程度不成比例的情況,有違于行政處罰法中的過罰相當原則,無法達到制裁違法與規制預防矯正違法的目的。
兩種觀點争論的焦點在于長時間在同一個地方違章停車,能不能簡單判斷為同一個違法行為。
現在在某些城市,由于停車費用過高,現在出現有些人利用長期違章停車交警部門隻處罰一次,長期占用城市公共道路進行停車。這種方式應進行糾正。筆者認為,不能簡單判斷為同一個違法行為,而是要結合立法本意、行政法原則綜合考量,理順以下問題:
一、如何理解“同一個違法行為”
“同一個違法行為”是指當事人實施了一個違反行政法規範的行為或者說一個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當事人在客觀上僅有一個獨立完整的違法事實,違法行為的實施主體是同一違法行為人。
二、如何理解立法本意
《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罰違章停車,本意是處罰停車人存在違法停車的故意,且破壞公共交通秩序的行為。如違法停放車輛的行為具有長期性,且占用了城市公共道路,該行為不僅影響行人和車輛的出行,且存在潛在交通安全隐患,是對公共交通管理秩序的破壞。
三、過罰相當原則
交警部門如對處于繼續狀态的違法停車行為采取在機動車上粘貼告知單的方式進行了違法告知,從而實施了多次罰款的處罰。此種方式與停車人長期違法停車的主觀故意、情節、性質相适應,且避免了因違法成本過低難以實現糾正違法行為的處罰目的,對于最大限度維護交通管理秩序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四、停車人的主張
能否再次貼罰單主要看違法行為是否發生了中斷,不管停了一天、一周還是一年,如果違法停車行為一直持續當中,隻能算是一個違法行為,隻能貼一張罰單。但如果交警大隊在違法停車周期内給予告知、多次處罰,将該違法行為從自然意義的一個行為處斷為法律評價上的多個行為,屬于已給予違法行為人合理的矯正期間但違法行為人并未主動糾正違法行為,交警部門亦不構成對違法行為人合法權益的侵害。實踐中,有些停車人主張在外出差等,并不知道被多次處罰,或者有其他合理理由無法進行處理,可作為抗辯理由。
更多内容,歡迎關注今日說行政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