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塊空地?來源:浙江法制報本報記者 楊思思 見習記者 徐新怡,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有一塊空地?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來源:浙江法制報
本報記者 楊思思 見習記者 徐新怡
通訊員 沈家峰 胡旭東
自家周圍空地能否作為私人停車場?房屋周圍空地的使用權到底歸誰?近日,慈溪市勝山鎮一竈村調委會調解了一起因“門前停車”引發的糾紛。
2月15日,張某去勝山鎮廟西路附近的親戚家串門,将車子随意停放路邊。吃完晚飯準備回家時,張某發現自己的車子有明顯損壞痕迹,立刻報警,警方找到了劃車人王某。原來,當天王某下班後發現“自家車位”被人占用,又無法與張某取得聯系,一氣之下就拿路邊的石子劃了張某的車子。
張某表示,自己停車的地方屬于公共區域,并非王某專屬車位,王某劃車的行為過于偏激,要求王某賠償車輛維修費并承擔修車期間産生的誤工費。
王某不服,認為自己房屋具有合法的産權,房屋旁邊的空地自然應歸私人所有,平時作為自己的專屬停車位也得到了左鄰右舍的認可,此次劃車隻是維護正當權益。
雙方因此争執不休,遂找到一竈村調委會申請調解。調解員認為,此番争議的焦點是王某房屋旁邊的空地到底屬不屬于王某私人所有。根據民法典規定,房前屋後的使用權應根據房屋産權證登記的範圍确定。若房前屋後的土地是在産權證的範圍内,那麼房屋産權人則有合理使用權利;若不在登記範圍内,則這部分區域屬于公共區域,産權人就不存在獨占使用權。
“張某停車位置位于王某住宅旁邊的馬路上,該馬路是村級自建道路,屬于公共區域。如張某的車阻礙了王某的正常出行,非緊急情況下,王某可通過114等渠道通知張某移車;如屬于緊急情況,也可報警求助。私自劃車屬于違法行為。”調解員說。
“但此事中張某自身也存在一定過錯。當時,張某在未劃定停車的區域長時間停放汽車,也未在車上留移車電話,114也一直無法撥通張某的電話讓其移車,某種程度上阻礙了王某的出行。”最終,在調解員的釋法說理下,雙方握手言和,簽訂調解協議:王某負責張某車輛的修理費用,張某則放棄誤工費等其他賠償要求。
調解員提醒,房前屋後的區域并非一定屬于房主私人所有,其使用權要根據房屋産權證登記範圍确定。一旦遇到門前空地被占用的情況,切勿沖動行事,應及時與當事人溝通解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