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車牌螺絲安裝的數量成為車主界喋喋不休的争議話題。此前,就很多關于“車牌螺絲數量不對被罰”的新聞滿天飛。
關于車牌螺絲的數量,有人說4顆,有人說8顆,交通法規究竟是如何規定的?今天一起聊聊:
01
應設置4個号牌安裝孔
先來看看号牌安裝孔的數量規定。
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 7258—2017)》
11.8.2 每面号牌闆(架)上應設有4個号牌安裝孔(三輪汽車前号牌闆[架]、摩托車後号牌闆[架]應 設有2個号牌安裝孔),以保證能用 M6 規格的螺栓将号牌直接牢固可靠地安裝在車輛上。
注意下,這裡說的是号牌安裝孔的數量,不是安裝螺絲的數量。按規定,一般的汽車号牌會設置4個号牌安裝孔,摩托車則是2個。
(汽車号牌,4個安裝孔)
(摩托車号牌,2個安裝孔)
02
至少2個号牌固封裝置
再來看看最關鍵的規定:号牌螺絲數量的要求。
根據《機動車号牌專用固封裝置(GA 804-2008)》
4.8.2 安裝數量
每面号牌應至少使用兩個号牌固封裝置固定。
“每面車牌至少2個”,也就是說,前後兩塊車牌的螺絲數量是至少4顆,可以多,但不可以少。所以,我們每面号牌的螺絲可以裝4顆,也可以裝8顆。
(每面号牌至少裝2顆螺絲)
(也可以每面号牌裝4顆螺絲)
交管部門不可以因“車主隻安裝了4顆螺絲”而對其進行處罰。如果你的車牌每面都有4個孔,建議安裝8顆比較穩當,這樣遇到大雨、涉水時,車牌也不至于那麼容易丢失。
至于很多車主吐槽的“車管所隻給了4顆”,其實也是合法合規的。如果不夠,可以在領取時免費補領;對于郵寄車牌的,若發現螺絲不夠,也可以到車管所補領。
至此,号牌螺絲應該裝幾顆的争議問題就得到“終結解決”了。
03
車牌螺絲不能随便換
需要注意的是,固定機動車号牌的螺絲不是一般的螺絲,而是一種特制的“固封螺絲”。
根據《機動車号牌專用固封裝置》(GA804—2008)的規定:
4.1 外觀結構
号牌固封裝置主要由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和固封扣蓋組成。
固封扣蓋上應有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的漢字和代表發牌機關代号的字母,與号牌上機動車登記編号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和發牌機關代号一緻。
(每個地方的固封扣蓋不一樣)
也就是說,每個地方的螺絲是不一樣的,各地的車牌隻能用對應的螺絲,不能混用。如果遇到螺絲遺失的情況,可以到車輛所在地上牌的車管所或轄區交警大隊進行補領。
小結
總的來說,車牌螺絲的安裝數量是“至少4顆”,這也給車主安裝車牌螺絲的數量留有一定的餘地。如果想車牌穩一些,可以選擇安裝8顆,當然安裝4顆也沒啥問題,起碼我們知道這是不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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