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法有效的憑證涉及哪些相關法律法規? 憑證又稱會計憑證,指的是能夠用來證明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明确經濟責任并據以登記賬簿、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九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财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十四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确、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九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 條例第九條所稱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産品收購發票和農産品銷售發票以及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 第二十一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财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财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通知财會字[1996]19号 第四十九條 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财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通知财會字[1996]19号 第五十一條 記賬憑證的基本要求是: (五)如果在填制記賬憑證時發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 已經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在當年内發現填寫錯誤時,可以用紅字填寫一張與原内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注明“注銷某月某日某号憑證”字樣,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制一張正确的記賬憑證,注明“訂正某月某日某号憑證”字樣。财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通知财會字[1996]19号 第五十一條 記賬憑證的基本要求是: 如果會計科目沒有錯誤,隻是金額錯誤,也可以将正确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一張調整的記賬憑證,調增金額用藍字,調減金額用紅字。發現以前年度記賬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用藍字填制一張更正的記賬憑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若幹問題的意見國稅發[2005]50号 企業不能提供真實、合法、有效憑據的支出,一律不得稅前扣除。 3.合法有效的憑證主要有哪些? 合法、有效的憑證可以分為: 票、表、證、單、書、據 (1)票:如發票,是企業經濟生活中最重要、出現頻率最高的原始憑證。 發票主要是指單位和個人在商品購銷活動中,提供或者接受勞務服務及其他經營活動中,購銷雙方證明其經濟業務發生及收付款項的書面憑證,是核算财務收支的法定憑證,也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據,還是相關部門進行審核、檢查的重要依據。 (2)表:如《工資發放表》、《差旅費報銷表》、《折舊攤銷計算表》和《成本結轉計算表》等。 《企業所得稅法》強調工資必須是實際發放的。因此對《工資發放表》的真實性應着重在收款人簽字或銀行支付款項證明及勞動合同的确認上。 《差旅費報銷表》也是較為常見的以表作為報銷憑證的。其中,除車船、飛機等交通工具費用及住宿費需附發票外,出差補助、誤餐補助、裡程補助等是按照一定的定額标準由出差人員計算填報,隻要是真實發生的、合規的就是合法的,可以作為費用支出憑證。 另外,符合會計核算規定制作的《折舊攤銷計算表》和《成本結轉計算表》等也是稅務部門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憑證。 (3)證:如售付彙憑證、稅收證明等。 對支付給我國境外的單位或個人的非購貨款,可以按納稅人所在地主管稅務部門開具的售付彙憑證為合法有效憑證。 單位和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票或者憑證,稅務部門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法定鑒證機構的确認證明,經審核确認,可作為合法的記賬憑證。 企業發生的财産非常損失或評估損失,可以稅務部門确認後出具的稅收證明作為合法、有效的憑證。 (4)單:如行程單、簽收單等。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暫使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行程單納入稅務部門發票管理,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但行程單暫不套印發票監制章。 對支付給我國境外的單位或個人的購貨款,一般是以支付購貨款單位或個人的簽收單為合法有效憑證。 (5)書:如各種繳款書。 主要有稅收繳款書、社會保險費專用繳款書、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等,都是稅收、社會保險費、非稅收入支出的重要憑證。 (6)據:如财政收據。 财政收據是發票以外使用量較大的一種合法憑證,由财政部門監制,供行政事業單位及代收費單位收取各項規費時使用。如教育部門收取的教育勞務費、房地産開發企業代收費用等均開具行政事業性收據作為合法憑證。 其他如一些地方地稅局監制的房地産開發預收款憑據,供房地産開發企業在收取開發産品預售收入(包括定金)開具正式發票前使用,其管理與房地産開發銷售發票一樣,按照《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4.目前常說的發票有哪些? (1)增值稅專用發票 适用範圍:一般納稅人 增值稅專用發票分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三聯電腦版)與 增值稅專用發票(六聯電腦版); 第一聯記賬聯,銷貨方用作記賬憑證;第二聯:抵扣聯,購貨方用作認證抵扣;第三聯:發票聯,購貨方用作記賬憑證。 (2)增值稅普通發票 适用範圍:所有納稅人 增值普通發票分為增值稅普通發票(二聯電腦版)與增值稅普通發票(五聯電腦版); 第一聯記賬聯,銷貨方用作記賬憑證;第二聯:發票聯,購貨方用作記賬憑證。 (3)通用機打發票(平推式) 主要适用範圍:不達起征點的小規模納稅人 (4)通用機打發票(卷式) 主要适用範圍:餐飲業、娛樂業等不達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 (5)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适用範圍:機動車銷售行業 (6).定額發票(1元、2元、5元) 主要适用範圍:停車場、洗車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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