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個大門都看不好,要你們有什麼用,别指望以後再給你們交一分錢物業費!”
這是我前兩天回老家在小區門口聽到一位業主在呵斥門口保安說的話。
原因是業主的車被臨時停在大門口的車堵住了,而業主着急走,臨時車又找不到人挪車,業主一着急開始破口大罵保安。
這其實是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的一個微小縮影,近幾年,越來越多的聲音要取消物業,表達對物業公司的不滿,業主和物業的矛盾愈演愈烈。
對于物業公司來說,最頭疼的就是收費低和收費難,甚至很多公司是常年虧損的狀态。
而業主會說,“怎麼可能,服務得這麼差勁,看不到天天服務到哪了,還天天這收費那收費,說虧損誰信啊!”
那麼,業主每個月都要交的物業費,物業費究竟用到哪了呢?物業公司到底掙不掙錢?
首先,我們來看2004年國家頒布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的規定: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産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從中可以看出,費用的大頭還是在人工,也就是說收取的物業費大部分還是用來給物業公司的員工發工資和交保險了。
“這不是花錢請了個大爺來管自己嗎?”
這種說法隻是片面的,好的物業公司确實會做一些實事。
那麼物業的工作人員平時都幹一些什麼呢,不會收了錢不幹事吧,這也是很多業主經常吐槽的一點,因為平時确實看不到物業人員具體在幹什麼,就會有一種收錢不幹事的感覺。
我們來看一下物業的人需要幹些什麼。
共用部分、設備設施維護和保養
物業收費文件中說了一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這其中包括什麼呢?
物業共用部位:樓宇外立面、樓頂;小區道路、路面、井蓋;樓宇内部樓梯、公區門窗;園區健身器材、雕塑、休閑椅;
共用設施設備:強電類(供配電系統、公區照明),給排水類(污水泵、化糞池、水箱),消防類(滅火器、消防水泵、煙感報警器),弱電系統類(監控錄像、門禁、樓宇對講、小區廣播、車輛管理),電梯。
以上的這些内容,日常都需要物業進行維護和保養來維持日常運行,如果壞了,物業也要負責維修,大型損壞還要請專業單位。
清潔衛生、綠化養護、秩序安保
這部分内容是大家最直接能想到的物業服務,也是最直接反映一個小區物業服務好壞的直接體現。
正常的保潔服務包括且不至于:小區内道路、樓宇内地面、垃圾運送這些保潔服務。
負責内容:小區内植物的養護、草地的修剪、蚊蟲的消殺。一個有品質的小區,整體的綠化感覺是有品位的,好的物業公司會專門配有園林綠化工程師。
負責内容:保安日常巡邏、門口的接待和登記、監控中心值班、車輛停放疏導。保安是一個大家普遍覺得素質低下的崗位,好的物業公司門口保安會高薪招聘退伍軍人,而差的物業就是大家常看到的60歲的保安大爺。
為什麼物業與業主的矛盾激化這麼嚴重?
客觀地說,物業和業主都是規劃遺留問題、開發遺留問題、房改遺留問題的受害者。
很多時候,你說業主對于公共區域設備維護、安保環境問題的意見能有多大呢?其實真的沒有太多人去關注這個,小區的樹死了、大堂保潔沒做好,短時間都可以解決。
但是,很多時候業主的矛盾根源是房子的開發問題無法解決,房屋外牆漏水、層高不夠、精裝修質量不好、小區外圍規劃和宣傳不符等等,這些問題物業都解決不了,但是開發商已經賣完房子走了,業主隻能找到物業。
物業很委屈,隻能面帶職業假笑說“我幫您記錄一下,有消息我會給您反饋。”
業主更委屈,我花了這麼多錢買了一套房子不容易,每個月還月供也就算了,我還得交物業費,現在有了問題你解決不了,我找誰說理去。
在這個過程中,雙方的溝通和交流就顯得尤其重要,物業要擺出自己積極的态度,而業主也不要一味用不交物業費來表達不滿。法律,是維護權益的最好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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