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王朝制度中,官僚制度是中華的一大非物質遺産文化,其中最出名的就數鼎鼎大名的三省六部制,何為三省六部制呢?三省六部制,一般泛指總管政務大權的中書省、協助中書省共議國事的門下省,以及撰寫和頒布政令的尚書省。
而六部泛指吏部、戶部、禮部、刑部、工部、兵部。吏部就是負責全國官吏的考察和任免(相當于人事部與組織部);戶部是國家的财政機關,也負責财務開支(相當于财政部與民政部);禮部管轄國家各種禮儀、活動和科舉考試(外交部、文化部與教育部)。
刑部就負責監獄刑罰論處(公安部、司法部);工部負責營造工程相關事項(建設部、工信部、水利部);兵部負責國家軍隊的相關事宜(相當于國防部)。三省六部制度,支撐起古代王朝的中央官僚體系,也是保障國家穩定長治久安。那麼,三省六部制度有哪些利弊呢?
“三省六部制”起源于隋文帝
其實,三省制度,起源來自隋朝,隋文帝在總結以往王朝覆滅史料時,他發現雖然許多王朝是主因,是毀于國主昏庸無能,但是覆滅王朝所經營的官員制度,也是導緻頹敗的重要因素。
君王太過集權會導緻官員得不到實權,發揮不出作用,君王太過放權則會導緻官員脫離管制,政令不達,甚至以下犯上。
并且,從秦漢晉等統一王朝覆滅的曆史因素上追溯,西漢的中央官吏權勢太大,并且極容易出現單個臣子權柄過大的現象。而東漢則是中央官員權勢被剝削,反倒是地方官吏權勢過重;兩晉則是藩王實際掌握國家政權。
隋文帝為削弱相權,增強皇權設置“三師、三公、五省六部制”因此,隋文帝通過總結分析,他制定了一套三師、三公、五省六部制度,三師和三公,雖然在官僚等級裡屬于最上層的官員,但是,這類官員往往都是一些榮譽虛職,用通俗的話來講,這些官職位高權輕。
隋文帝架空三師三公的原因,就是擔心這類官員身居高位威脅皇權,隋文帝深谙權力不能夠集中在一個或者幾個官員手中,于是他又設立了五省:尚書省、門下省、内史省、秘書省、内侍省。
不過五省中,秘書省和内侍省,就是負責皇家相關的事宜,同樣是有殊榮卻無實權;而剩下的尚書省、門下省、秘書省則是真正的官家權力機構。後來隋文帝又把内史省改為中書省,于是這就是三省的雛形。
而後唐代、宋代直接單列出尚書省、門下省和中書省合稱“三省”,所以三省在唐宋時期正式成為中央王朝的實際掌權部門。那麼,三省制度的設立有何益處呢?
三省的益處就是,省内官員人數較多,并且官位等級較低,不容易出現擅權風波;同時國家權力體系直,接被皇帝一分為三,由三個省的官員分别把持,這也避免了官員集體抱團的現象,同時也削弱了相權,維護了皇權。
舉個例子:國家的政令撰寫和頒布是由中書省負責,但是,中書省審核完政令就必須和門下省共同決議,換句話說,門下省如果不同意中書省的政令,那麼中書省的政令是很難下達。
而當門下省和中書省通過了政令後,他們還得彙報給尚書省,尚書省官員需要将政令再過一道關,然後再由尚書省官員把政令呈遞給皇帝,得到皇帝批準後,政令方可遞回中書省來宣诏。
這種體制制度有利于一個國家政令的修正和完善,同時也杜絕了一個部門總攬朝政的隐患,通常三省密不可分,卻又彼此孤立,原因就是曆代皇帝都不願意看到三省官員太過和睦,因此,三省官員時常在朝堂上和部門内吵得不可開交,但是三省越孤立就越對皇權有益處,所以,三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皇帝增強皇權、削弱臣權的一種手段。
三省制度的弊端
三省的弊端也同樣明顯,第一個就是政令無法及時下達,一個政令需要傳遞到三個部門,并且還得遞到皇帝手中過目,這就導緻了國家政令失去了靈活性和時效性。
再舉一個例子:假如,河南發生了旱災急需國家救援,那麼河南官員求援書信發到戶部,戶部又傳遞給中書省,中書省做出救援批示後,又得傳遞給門下省、尚書省乃至于皇帝。
于是一件十萬火急的救災事務,就因為三省制度而導緻耗時甚久,等到皇帝做出批示後,那麼前後至少就經過了數十天之久,對災區而言,數十天相當于會餓死大批的人。
而對三省制度的弊端,曆朝曆代的皇帝也考慮過急事急報,但是,皇帝們發現如果這樣幹,那麼,三省制度就會漸漸失去了約束效能,三省官員都按照急事急報的做法來處理朝政,那麼皇權又一次被削弱,而三省的權力又漸漸大了起來。
三省制度,容易造成政壇内鬥三省制度所造成的政壇内鬥現象,在宋代特别容易出現,在《清平樂》中,無論是範仲淹,晏殊、司馬光、韓琦、呂夷簡等等,那些宰相高官,互相監督,互相制約,都曾經被貶谪過,而三省各自為一個小集體,彼此仇視,彼此互掐,于是偌大的一個朝堂愣是被三省官員攪得烏煙瘴氣。
不僅如此,三省部門還喜歡搶權,如果某個皇帝其中某個部門,那麼,和這個部門的地位和權勢立馬水漲船高,而其他兩個部門就相應的被壓制,這種情況極容易造成國家朝局不穩的現象。
“六部”制度,符合中國王朝國情
說完三省制度,接下來就得說說六部制度,其實,六部制度制定的是非常貼合中國王朝的國情發展,畢竟王朝人多地廣,對于如此龐大的國家體量,王朝就必須得分類管理,意思就是不同的領域由不同的官員來打理。
比如說,國家要舉辦科舉考試了,那麼,經過三省的研究和制定規則,禮部就負責落實和監督,所以,科舉考試就是禮部一家的事情,科舉出問題,其他五部受不到影響,而科舉考試辦的圓滿,皇帝表彰的也隻有禮部。
同樣的國家要打仗了,那麼,兵部就成為了戰争的前後主持組織,從敵情偵查、軍備準備、後勤供給到戰争談判全部由兵部負責,而其他部門隻能是輔助,卻沒有幹涉的權力。
這就是古代的六部制度,彼此之間互不幹涉,各自負責一塊區域,而國家在某個區域需要大動作時,那麼負責該區域的部門就順理成章成為了主角,而其他五個部門就負責打輔助。那麼,六部制度的利弊有哪些呢?
六部的益處就是國家各項權力的劃分更加明确了,分管官員職能劃分也比較清晰,國家需要搞工程,那麼,首先想的就是工部;國家官吏需要考察和任免,那麼,首先想到的就是吏部;通過将國家大事小事的職能劃分仔細後,國家運作起來就節省了許多時間,并且極大地減輕了皇帝的負擔,也增加了皇帝的容錯率。
其實,六部制也是有弊端的,是六部過于分工會降低實際工作效率,為什麼這樣說?六部看起來,是将王朝的各領域通過專項負責的形式進行治理,但是,往往一項大工作也是容易牽扯到其他部門。
比如工部要營造工程,需要錢,那麼錢從哪裡來?當然從戶部來,而戶部撥錢需要原因,于是工部官員還得找吏部,因為錢的來源需要吏部記賬,因此,來來回回全部按照國家規定做,就會使得一項很簡單的工作變得複雜化,這就是六部的弊端。同時六部因為掌握的權力極為分散,容易受到權臣和宦官的幹涉,這就很容易被架空,所以六部利弊非常突出。
結尾
三省六部制是中華文明最寶貴的政治瑰寶,它與中國的科舉制度一樣,都是隋朝對後世王朝的最偉大貢獻,并且對華夏曆史與文明産生深遠的影響;但是這項“三省六部制”的瑰寶同樣容易受到人為因素制約。
畢竟要運作一個龐大的帝國,那必定需要多人彼此協作和分工;而三省六部官員太多,也極容易造成運轉混亂,因為不管是三省還是六部,主要官員和分管官員沒有太大的實權,實權都在皇帝手裡,換句話說,皇帝不放權,那麼,三省六部是必定會出現運轉困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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