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羅子君做錯了什麼?再讀《我的前半生》原著,我發現羅子君是幸運的,也是幸福的,隻是她長年在丈夫的庇佑下,成長得難免有些慢,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我的前半生羅子君做錯了什麼?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再讀《我的前半生》原著,我發現羅子君是幸運的,也是幸福的,隻是她長年在丈夫的庇佑下,成長得難免有些慢。
從未經曆過社會的打磨,工作沒多久就當了全職太太,被丈夫“保護”的羅子君,内心多多少少都很單純,想得也不那麼長遠。
電視劇和原著大體有點類似,但還是有很大的差異。
原著裡,羅子君在去國外看女兒時,邂逅了一位優異的國人男士,後來又再一次把自己的後半生交付給了一段婚姻。
而唐晶,和一名外國人結婚,從成功的職場女性轉身成為了全職太太。
他們閨蜜之間沒有什麼大矛盾,更沒有電視劇裡狗血的劇情插入,更多的是陪伴,鼓勵,幫助,還有唐晶時不時的言語提點。
哪一種前半生更精彩呢?也說不準。
再讀這本小說的最大感受,是我反而覺得羅子君活得比大多數人都成功。
她和史涓生離婚(劇版是陳俊生)時,有一個12歲的女兒安兒,還有一個7歲的兒子平兒。
女兒識大體,懂事,熱情大方,處處都懂得維護和鼓勵母親。我覺得安兒甚至更像是羅子君心裡的另一個她,在她青春已逝時,給她注入新的養分和活力,給予她從低谷攀爬上來的勇氣和能量。
離婚後,史涓生給了羅子君50萬,并承諾每個月給她5000元贍養費。
羅子君在好友唐晶的幫助和鼓勵下,找到一份月薪四五千的工作,用史涓生給的錢付了首付買了一套小公寓。後來史涓生大概是良心覺醒,給羅子君把剩下的尾款也結清了。
當時的羅子君,不過才33歲。
33歲,就有了一雙兒女,開始了獨身生活,不用擔心住處,有一份能養活自己的工作,也可以不用再考慮生孩子。
雖然她畢業後至今就沒有工作經驗,可是她有一口流利的英語,也在史涓生的支持下見過上流社會的生活條件,見識得到了增長,資産也算是有一些,剩下的就是膽量和習慣了。
接下來的生活,就是不斷地學習,體驗,成長。
而她也可以再次戀愛。
我甚至覺得,她的前半生才剛拉開序幕,畢竟才33歲。
羅子君的幸福,是在離婚前後都有的。
離婚前,她沒有在社會上摸爬滾打過,沒有體驗過職場上的不易,而是在史涓生的庇佑下過了十多年闊太太的生活,她不虧。
離婚看似是慘絕人寰的,畢竟一段婚姻破裂,顯得不那麼成功,而羅子君還是被抛棄的一方。
可是那又怎樣?一段關系也不一定非要是長久圓滿才算得上成功,而人的一生也根本就不會如此順遂。
再怎麼說,羅子君至少應該慶幸,她不是在四十歲五十歲容顔易老,沒有任何優勢的時候被抛棄,而是在還能打一場翻身仗的三十來歲。
她還有赢得資本。
當然也不是說提倡和鼓勵離婚,沒有人希望看到自己的婚姻是這般模樣,隻是既然已經走到了這一步,也隻好想辦法寬慰自己。
“反正也做過醫生太太,風光過,誰能保證有一輩子的榮華富貴呢。”
當時《我的前半生》電視劇火爆的時候,有人寫了一篇文章,标題是“我們都低估了人生的漫長。”
是的,如同羅子君。
當初嫁給史涓生,被對方一句話就說服了去做全職太太,她當然也沒有料到後面會發生什麼。自然是以為一切都順心順意,自此過上王子公主般的幸福日子,餘生都不用再為什麼事情發愁。
至少當時的羅子君,是這樣認為的。
可是她隻顧着自己的需求,卻忽略了伴侶的需求。
這看似短暫的人生,分散到每一天裡,其實也挺漫長的,會面臨無數的變故。我們不是神算子,無法預測到将來會有什麼變故,索性先過好當下,先把握好當前的這一段關系,經營好自己,以後的事以後再說了。
但有個前提,就是雙方都要獨立。
在網絡上看到這句話,不能再同意:
“婚姻是兩個經濟,思想,生活獨立的成年人,一起努力優化人生。”
之所以會離婚,一定是因為有人出了問題,而有人也沒有想辦法解決問題。
作為丈夫,兩個人已經共同組成了一個家庭,對彼此應當有一定的責任。在嫌棄子君不需要他,在情感上得不到滿足時,不應該什麼也不挽救。
他沒有敞開心扉地去和自己的妻子好好談一談,而是直接選擇了外人。
或許談一談,子君認識到自己忽視了對丈夫的關心,會因此改變呢?
就算沒有,至少史涓生也不會後悔,至少他做了努力和建設性的決定。
後來當他看到離開自己的子君過得又那麼灑脫,仿佛重新回到了二十來歲時他喜歡的那個子君時,史涓生後悔了。
但是來不及了。他愛的,隻是那個優秀閃光的羅子君,卻不願意在子君步入迷途時伸出手拉她一把,而是做了毀滅性的決定,他是自私的,也有點缺乏擔當。
雖然這是一本更偏向女性讀者的小說,但還是希望更多的男性讀者,也能夠從中看到,當一段婚姻或者感情出現問題時,要先盡可能地去選擇直面問題,解決問題,而不是直接與對方割裂。
作為出軌的一方,史涓生在婚姻和道德上當然有錯,羅子君也不全對。
就像女兒史安兒對羅子君說的那段話:
“我覺得媽媽既可憐又可恨,可憐是因為爸爸抛棄你,可恨是因為你不長進。”
小說裡,羅子君的女兒去國外讀書時談了一個男朋友,當時的他們也不過十五六歲。那個小男生的戀愛觀也讓我佩服。
他說:“看看我與小安,我們在一起這麼開心,但很可能他嫁的不是我,我娶的亦非她,難道我們就為此愁眉不展?愛情來了會去,去了再來,何必傷懷。”
放在很多關系裡也是一樣,來的時候就盡所能去維系,盡職盡責,遇到問題想辦法解決。如果實在不行,那也隻好揮手道别。
我們沒有羅子君這麼幸福,更沒有她這麼幸運。畢業後享受了十幾年闊太太生活,離婚之後還能再遇到一個優秀的男人。
不過這些背後,也都是當事人願意去改變,有這個驅動力,才會有機會換來這樣的幸運。
再讀《我的前半生》,有所得:
1、人必須要有自己的工作,要經濟獨立,哪怕不多,但至少是憑借自己的能力賺來的,這是自信,是尊嚴,亦是底氣。
2、孩子不能拯救婚姻。
3、遇到危機時,最好先選擇“想辦法”,當你真的為挽回這段關系“想盡了辦法”也無能為力時,再告别。
4、一段關系出問題,從來都是雙方的責任。
5、必須要有自己的愛好,有朋友,有空間。
6、學會站在彼此的角度思考問題。
7、人生永遠都可以“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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