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轉債的定義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顧名思義,是一種可以轉換為股票的債券。它可以看作債券與認購期權的結合,債券部分提供票面利率,獲得固定收益;期權部分按照約定的規則可将債券轉化為股票,獲得成為股東的權利。
二、可轉債的特性
可以看出,可轉債與普通債券最大的區别在于,同時具備了“債券屬性”與“股票屬性”。
債券屬性:上市公司以面值100元/張的價格向市場發行可轉債,每年支付利息,債券期限通常為5-6年(一般為6年)。
如果投資者在上市時以發行價申購了可轉債,那後市正股即使下跌,到期後你都是可以拿回100元的,而且還有利息。不過這個利息遠低于普通的公司債。不過大多數可轉債投資者的目的是為了能夠獲得更高的轉股價值,利率并不是主要的考慮因素。
股票屬性:可轉債發行結束半年後,如果滿足轉化條件,即正股價格上漲到了轉股價之上,則可按照轉股價轉換成對應股票,成為公司股東。
可轉換性:債券持有者享有“按約定條件将債券轉換成股票”的權利。如果決定轉換,發債公司不得拒絕。如果不想轉換,持有者可繼續持有至到期或者在二級市場上賣出變現。
既然可轉債可以選擇轉股或直接賣出,那對于投資者來說,哪種方式更好呢?我們下期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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