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垃圾分類就是根據垃圾的成分構成、産生量,結合本地垃圾的資源利用和處理方式,将垃圾分類排出,按照處理之需要,将其分别投置于不同的貯存容器中(垃圾箱),并按指定之時間、地點、種類,将該項垃圾放置于指定的地點,由相應的回收系統進行處理。其目的是做到資源再生使用,減少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使固體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保護生态環境。
常用垃圾分類法一般分為四大類:
可回收垃圾、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1.可回收垃圾:指垃圾中具有資源性的可再利用的廢棄物,如紙類、金屬類、塑料類、玻璃類等。
注意:含油漬的廢紙、打破的玻璃瓶及碎玻璃不屬于可回收垃圾。
2.廚餘垃圾: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産生的垃圾,包括丢棄不用的菜葉、剩菜、剩飯、果皮、蛋殼、茶渣、骨頭等。一些地方也将殘枝落葉、含油漬的廢紙列入餐餘垃圾。
3.有害垃圾:指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及其容器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常見包括廢電池、辦公室廢棄墨盒、廢熒光燈管、廢燈泡、廢水銀溫度計、廢油漆桶、廢殺蟲劑及其包裝、過期藥品等。
4.其他垃圾:指危害較小,但無再次利用價值,如建築垃圾類,生活垃圾類等,一般采取填埋、焚燒、衛生分解等方法,部分還可以使用生物解決,如放蚯蚓等。主要包括磚瓦陶瓷、渣土、衛生間廢紙、瓷器碎片等難以回收的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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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永州畜牧水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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