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考二級建造師是要有二級建造師工作證明的,所謂工作證明就是你在畢業以後在單位工作的時間需要達标,需要根據考生的真實情況填寫,考生信息要保證真實有效,不可作假,不然一旦被查出,将會被取消二級建造師的考試資格,情節嚴重者将會被禁考。
二建工作證明有什麼要求
二建的考試試題是全國統一的,二建隻能在省内工作,所以各個省份報考時間各有不同,報考時所需要的資料也不盡相同,具體要以各省份的公告為準,但是工作證明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造師工作經驗證明應當有被證明人的工作經驗年限。
2、工作經驗證明應該有工作經性質說明。
3、工作經驗證明應該有證明單位的詳細信息。
報名表上的工作經曆需有2年及以上工程類的工作,然後單位簽字蓋章,同時取得該單位的蓋有公章的營業執複印件一份。
二建開工作證明的單位又有什麼限制呢?
要求的工程類資質的單位主要體現在單位的資質或營業執照上,具有施工、安裝、監理、工程咨詢管理等資質,建築單位是必須具有的,其次像監理單位,工程咨詢管理單位、造價單位,招标單位,房地産單位等都可以。
在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需要相關單位在考試報名表上蓋章證明考生的相關工作經驗,各别省市在二級建造師現場審核時還需要提供社保證明。
二建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計算,截止日期一般為報考當年年底12月31日,但是二建工作年限計算開始日期根據學曆形式不同,全日制學曆工作年限要從畢業後開始算起,非全日制學曆累計畢業前後的工作年限即可。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吧!不要相信所謂的作假社保和工作證明,大家一定要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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