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如何認定罪名?原标題:砂鍋粥中添加罂粟 店主被判刑一年,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黑吃黑如何認定罪名?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原标題:砂鍋粥中添加罂粟! 店主被判刑一年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0年5月14日訊(深圳特區報記者 上官文複)傳統名點砂鍋粥已成為都市餐飲的一道靓麗風景。可為了增加香味,向砂鍋粥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則為法律所不容許。據深圳市人民檢察院14日公布的消息,龍華一家砂鍋粥店主因向砂鍋粥中添加罂粟,近日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一萬元。
劉某在龍華開了間“砂鍋粥王”粥鋪,為了能增加花生醬的香味,他找到了一條“捷徑”,從網上多次購買了罂粟籽,和花生、芝麻碾成粉後與其他醬料一起進行攪拌,然後将醬料拿到店鋪裡,在制作砂鍋粥時,将已添加過罂粟籽的醬料加到砂鍋粥裡進行銷售。
2019年6月12日,民警在店鋪将劉某抓獲時,在其店鋪、住處還扣押了粥、花生醬、罂粟籽等。經鑒定,從扣押的罂粟籽中檢出蒂巴因、可待因、嗎啡、那可丁、罂粟堿成分,從扣押的花生醬中檢出嗎啡、那可丁成分。
劉某對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認罪認罰。
因涉嫌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深圳市龍華區檢察院依法對劉某批準逮捕、提起公訴。
鑒于劉某長期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籽添加到食品中銷售,危害了公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檢察機關向社會公告了案件相關情況後,公告期内未有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于是,龍華區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指控被告人劉某犯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同時,還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人劉某支付涉案食品價款十倍的賠償金9296元,并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就其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進行公開賠禮道歉。
經開庭審理,法院全部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意見。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一萬元;判令被告人劉某向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支付賠償金人民币9296元,并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就本次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向消費者賠禮道歉。
目前,判決已生效。來源:深圳特區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