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曾發生過一起震驚全國的案子——“複旦投毒案”,這起案件是複旦醫學院的研究生黃洋因被投放了緻死劑量的N-二甲基亞硝胺死亡的案件,兇手是與之朝夕相處的室友林森浩。這件事一出,網絡上也傳出一句經典的流傳語“感謝室友不殺之恩”。
複旦投毒案并不是個案,這起案件使人們一度回想起發生于90年代的另一件投毒案。同樣是發生于著名高校,同樣是成績傲人的高材生,也同樣是朝夕相處的身邊人,1994清華朱令案卻至今未破。受害人朱令因铊中毒終身癱瘓,而兇手至今逍遙法外。很有可能,這個兇手現在還在平靜地生活,也有可能與朱令還有聯系,甚至——他還生活在朱令的視線下。
1992年,朱令考入清華大學化學系。優秀的她,是學校中的佼佼者,家長的驕傲。然而,本應有個美好未來的學霸和天才,前途卻在大三的時候戛然而止。1994年的冬天,朱令生了怪病。她美麗的秀發大把大把掉落,全身疼痛難忍。
家人立馬把她送到了同仁醫院救治,然而治了兩個月,醫生都沒找出症結。這在當時是非常罕見的,因為同仁醫院治療水平很高,有着豐富的診斷經驗。後來因為病症慢慢減輕,最後出了院。
結果,第二次噩夢也馬上來臨,且朱令直到現在都沒有從噩夢中醒來。1995年3月9日,朱令的病又發作了。這次異常兇猛,而且發展很快,朱令被安排在協和醫院的ICU觀察病情。協和醫院神經内科的主任李舜偉想到一個不寒而栗的病因——铊中毒,他回想起60年代同樣發生在清華的那起铊中毒事件,患者同樣有脫發、全身疼痛的症狀。
這在當時是令人無法理解的。重金屬中毒本就很少人鑽研,當時就連清華的文獻庫内僅僅隻有一篇關于铊中毒的論文。這時,站出來了一個男人。他叫做貝志誠,是朱令高中同學,之前在北京大學就讀,後來因故退學。貝志誠聽說了朱令的事情後,非常熱心地把朱令的事迹發在網上,依靠網友的力量,铊中毒這個說法得到了一些論證。
最後,朱令的家屬帶着朱令的相關材料到職業病防治所去做了檢查,檢查結果使當時所有人悲痛又震驚,朱令真的是铊中毒。铊中毒的處理方法很簡單,隻需要用廉價的普魯士藍顔料就可以解毒,但是铊對于人體的傷害卻是永久性的。朱令患上嚴重的後遺症——全身癱瘓,智商隻有7歲孩童的程度,生活不能自理。
如此嚴重的案情,讓當時警方非常重視。事發當時,警方有過好幾個懷疑對象,基本都限制在朱令周圍,也就是她認識且最親近的人。因為兇手能夠不知不覺兩次下毒,加上清華大學管理制度非常嚴格,很難有外人能夠與學生接觸,再排查朱令的交際圈後,警方認定:下毒的是朱令身邊的人。
是多麼心狠的人,能夠殘害如此一個花季少女?當從受害者中毒前後的時間線分析,警方又有了新的進展。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1994年11月24日,第二次中毒在1995年3月6日。尤其是第二次中毒的時候,那段時間朱令幾乎一直呆在宿舍,出去的機會很少。因此,警方又将範圍縮小至宿舍。
之所以宿舍内人員會成為重點懷疑對象,還有一個非常大的疑點,在3月6日朱令中毒到4月28日警方接到報案這一段時間内,朱令的洗漱用品離奇丢失。能夠拿她洗漱物品的人,無非是住在宿舍内的人,外人要進宿舍是很難的。
在宿舍中的人裡,有一個格外引起警方懷疑,那就是孫維。她曾受到警方的調查,因為孫維是唯一能夠接觸到铊而又能同時密切接觸朱令的人。但是至今,警方未有确鑿證據能夠證明孫維就是真兇,這也是孫維至今沒有被當成通緝對象的原因。
孫維确實是嫌疑最大的人,朱令的家屬也對其非常懷疑,要求警方調查孫維。曾有傳言說,孫維床底的箱子有朱令的咖啡杯,咖啡杯被清洗得非常幹淨。不過這并不是正規渠道的證據,隻是謠言,是否真實還未得到證實。
朱令案直到現在還未破獲,這不僅是因為當時辦案環境簡陋,更重要的是,人們對于重金屬中毒還沒有較明晰的研究。不過,我們都始終相信,害人性命者終将受到制裁。《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緻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緻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殘忍手段緻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的兇手,在主觀上肯定具有故意殺人的意向,但是故意殺人未遂;在客觀上,兇手所犯的是“故意傷害罪”的加重罪。無論是這兩種罪中的哪一種,都是非常嚴酷的,也是刑法重點懲罰、打擊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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