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指數”全稱“上海證券交易所綜合股價指數”,是國内外普遍采用的反映上海股市總體走勢的統計指标。
上證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于1991年7月15日公開發布,上證提數以"點"為單位,基日定為1990年12月19日。基日提數定為100點。
随着上海股票市場的不斷發展,于1992年2月21日,增設上證A股指數與上證B股指數,以反映不同股票(A股、B股)的各自走勢。1993年6月1日,又增設了上證分類指數,即工業類指數、商業類指數、地産業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綜合業類指數、以反映不同行業股票的各自走勢。
至此,上證指數已發展成為包括綜合股價指數、A股指數、B股指數、分類指數在内的股價指數系列。
2、計算公式
上證指數是一個派許公式計算的以報告期發行股數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采樣股的市價總值/基日采樣股的市價總值)×100
市價總值=Σ(市價×發行股數)
其中,基日采樣股的市價總值亦稱為除數。
3、修正方法
當市價總值出現非交易因素的變動時,采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數,以維持指數的連續性,修正公式如下:
修正前采樣股的市價總值/原除數=修正後采樣的市價總值/修正後的除數由此得到修正後的連續性,并據此計算以後的指數。
當股票分紅派息時,指數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根據上海股市的實際情況,如遇下列情況之一,須作修正:
(1) 新股上市;
(2) 股票摘牌;
(3) 股本數量變動(送股、配股、減資等等);
(4) 股票撤權(暫時不計入指數)、複權(重新計入指數)
(5) 彙率變動
新股上市:新股上市第二天計入指數,即當天不計入指數,而于當日收盤後修正指數,修正方法為:
當日的市價總值/原除數=當日的市價總值 新股的發行股數×當日收盤價/修正後的除數
除權:在股票的除權交易日開盤前修正指數:
前日的市價總值/原除數=[前日的市價總值 除權股票的發行股數×(除權報價-前日收盤價)]/修正後的除數
撤權:在含轉配的股票除權基準日,在指數的樣本股票中将該股票剔除;
複權:在撤權股票的配股部分上市流通後第十一個交易日起,再納入指數的計算範圍。
4、指數的發布
上證指數目前為實時逐筆計算,即每有一筆新的成交,就重新計算一次指數,其中采樣股的計算價位(X)根據以下原則确定:
(1) 若當日沒有成交,則X=前日收盤價
(2) 若當日有成交,則X=最新成交價
上證指數每天以各種傳播方式向國内、國際廣泛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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