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号稱“郭百萬”的美妝博主對化妝品”大牌”的無限推崇和對國内”雜牌”一刀切式地否定,通篇文章,以點概面,邏輯漏洞百出,結論嚴重帶有個人傾向、偏離科學客觀事實。
“郭百萬”的文章附後。
郭的原話觀點:"大牌護膚品之所以貴,除去一部分的品牌溢價和廣告營銷外,還有就是原料是真的貴,那些碰瓷大牌成分的雜牌真的不要随便去用,完全不是一碼事”。言下之意:大牌貴與原料貴有很大關系,碰瓷(與大牌相同原料)大牌成分的“雜牌”不要随便用,有問題。郭的論據:1、舉例了三個化妝品原料:377(苯乙基間苯二酚)、二裂酵母發酵産物(這裡刀叔給郭先生糾正一下:小棕瓶用的是”二裂酵母發酵産物溶胞濾液”不是”二裂酵母發酵産物”)以及花王的神經酰胺來說明并支持其觀點,郭的理由是這三個原料是國外原料商,賣的貴,所以國内“雜牌”不會用、舍不得用。刀叔在批判這篇文章論點的前面,先來定義一下什麼是“大牌”,什麼是“雜牌”?從“郭百萬”的文章舉例的”大牌”來看,很顯然是國際品牌,化妝品作為舶來品,長期以來提到“雜牌”消費者大都會理解為國内品牌(實際包括了優質的和劣質的,所有不被廣泛知名的國内品牌),對不?
刀叔的觀點:1、所有大牌都是從“雜牌”(不知名)發展成大牌的,包括郭推崇的“大牌”也是這樣的,以郭的觀點,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它們早期“雜牌”階段也是用起來“完全不是一碼事”的問題産品?2、關于國内雜牌”碰瓷”大牌成分說法,就有點惡心國人了,”碰瓷”是一個貶義詞,某種新原料的發現(或者發明)本身就是人類共同的文明成果,許多開發出這些原料的公司也是要賣給全世界化妝品公司使用的,唯一不同的是根據采購量會有不同的協議價格,并不是其他公司不能使用,其他國家一樣也開發,隻要“雜牌”宣傳使用就是“碰瓷”的話,那你經常坐的高鐵就是“碰瓷”國外”大牌”高鐵,手機也一樣,可以說每時每刻你都在“碰瓷”。3、國際大牌之所以賣的貴,最主要原因不是和原料貴有關系,最主要原因是和品牌溢價和廣告營銷成本、人員和管理成本有關系,說白了就是大牌們加價率太高。就拿城野醫生377美白淡斑精華原料成本來舉例:容量18ML,據配方分析,最貴的是德之馨的377原料,其他原料使用并不貴,377原料價格就按零售價10元/每克計算,按4%的添加量(最小起效量0.1%),18ML的精華合計添加0.72克,金額7.2元,且該原料實際采購是批發價,比7.2元更低,“郭百萬”把377精華零售價500元,(促銷價370元),與377原料貴(7.2元)直接聯系起來的邏輯是不存在的。如果國内”雜牌”使用377原料,采購的一樣是德之馨的,添加量也一樣,就算按原料零售價購買,隻是7.2元,隻要不像日本377精華那麼黑心加價,甚至零售價可以定得比日本“大牌”還低,,随着新媒體渠道的繁榮、中間渠道減少,優質低價護膚品是未來的趨勢,不知他怎麼就妄下結論:國内“雜牌”們“不會用”、“舍不得用”?,顯然論點是沒有事實支撐的,護膚品定價高主要在營銷、渠道等經營費用高。
誠然,國内有許多産品是打着大牌原料成分做噱頭,以次充好,忽悠消費者,每個國家都有這樣名不副實的産品,隻不過你沒有看到國外這樣的産品,面對14億人的市場,世界知名原料品牌商都想把産品賣到中國市場,除了國外化妝品公司自己開發的原料外,絕大多數國際品牌原料,國内“雜牌”也可以采購,況且國内原料廠家也在發展,很多原料國内也做得越來越好,新原料也層出不窮,像華熙的透明質酸鈉已經走向了全世界,其他提取物更不用說,很多原來的國内“雜牌”也得到了國人的認可,逐步走向大牌化。一刀切,不談價格,大牌就是好,國内”雜牌”就是不行的思維還停留在幾年前,反映了對行業的不了解,對消費者的誤導!反正隻要鼓吹”大牌”就是好,國内“雜牌”就是不行,就可以迎合消費者,就不會錯,這就是大多數博主奉行的理念,其實這也是在收割“智商稅”!刀叔不排斥國外品牌,也不貶低不知名國内品牌,堅持認為護膚品的質量隻和原料和配方工藝有關系,和是不是大牌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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