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在投标函中怎麼寫?今天給大家介紹下投标保函的格式,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投标保函在投标函中怎麼寫?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今天給大家介紹下投标保函的格式。
為了進一步完善工程領域擔保制度,促進建築工程市場的健康發展,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2021年2月20日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保函示範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文。對投标保函的格式作了明确規定。
一、獨立格式保函(見索即付獨立保函)
投标保函示範文本
編号:
申請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開立人:
地址:
緻:(受益人名稱)
我方(即“開立人”)已獲得通知,本保函申請人(即“投标人”)已響應貴方于 年 月 日就 (以下簡稱“本工程”)發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礎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據招标條件,投标人必須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簡稱“本保函”),以擔保投标人誠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礎交易中承擔的投标人義務。鑒此,應申請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貴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擔保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币(大寫) 元(¥ )。
二、我方在投标人發生以下情形時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1)投标人在開标後和投标有效期滿之前撤銷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後,不能或拒絕在中标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内與貴方簽訂合同;
(3)投标人在與貴方簽訂合同後,未在規定的時間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約擔保;
(4)投标人違反招标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為不可撤銷、不可轉讓的見索即付獨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開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屆滿之日後的 日。投标有效期延長的,本保函有效期相應順延,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諾,在收到受益人發來的書面付款通知後的 日内無條件支付,前述書面付款通知即為付款要求之單據,且應滿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達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載明要求支付的金額;
(3)載明申請人違反招投标文件規定的義務内容和具體條款;
(4)聲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規定或我國法律規定免除申請人或我方支付責任的情形;
(5)書面付款通知應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達的地址是: 。
受益人發出的書面付款通知應由其為鑒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五、本保函項下的權利不得轉讓,不得設定擔保。貴方未經我方書面同意轉讓本保函或其項下任何權利,對我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項下的基礎交易不成立、不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不影響本保函的獨立有效。
七、受益人應在本保函到期後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銷,但是不論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義務和責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後自動消滅。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争議裁判管轄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開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 (簽字)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立時間: 年 月 日
二、非獨立格式保函(連帶責任保函)
投标保函示範文本
編号:
投标人:
地址:
擔保權人/招标人:
地址:
保證人:
地址:
(招标人名稱):
鑒于 (以下簡稱“投标人”)參加招标人就 項目組織的招 标,招标編号為 。應投标人的申請,我方即保證人同意就投标人履行招投标文件項下的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供如下保證擔保(以下簡稱“本保證擔保”)。
一、保證擔保的範圍及保證擔保金額
1.我方在投标人發生以下情形時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1)投标人在開标後和投标有效期滿之前撤銷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後,不能或拒絕在中标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内與貴方簽訂合同;
(3)投标人在與貴方簽訂合同後,未在規定的時間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約擔保;
(4)投标人違反招标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2.保證擔保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币(大寫) 元(¥ )。
二、保證擔保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1.保證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2.保證期間:自出具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規定的投标有效期屆滿後 日。投标有效期延長的,本保函保證期間相應順延,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
三、承擔保證擔保責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貴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擔保證責任:
1.代投标人向貴方支付投标保證金為人民币 元;
2.給貴方造成損失的,在保證擔保最高金額範圍内向貴方支付賠償金、利息、律師費、訴訟費用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四、代償的安排
1.貴方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應向我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支付款項應到達的帳号,并附有說明投标人違約造成貴方損失情況的證明材料。
2.我方收到貴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及相應證明材料後,在 工作日内進行核定後按照本保函的承諾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擔保責任的解除
1.保證期間屆滿貴方未向我方書面主張保證責任的,自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證責任。
2.我方按照本保證擔保向貴方履行了保證擔保責任後,自我方向貴方支付的金額達到最高保證擔保金額之日起,保證擔保責任解除。
3.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解除我方保證擔保責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證擔保項下的保證擔保責任亦解除。
4.我方解除保證責任後,貴方應按上述約定,自我方保證擔保責任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将本保證擔保原件返還我方。但是不論貴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證擔保原件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證擔保項下的義務和責任均自保證擔保責任解除之日自動消滅。
六、免責條款
1. 因貴方原因緻使投标人違反招投标文件的,我方不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2. 依照法律規定或貴方與投标人的另行約定,免除投标人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擔保責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違反招投标文件的,我方不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七、其他
1.本保證擔保項下的權利不得轉讓,不得設定擔保。貴方未經我方書面同意轉讓本保證擔保或其項下任何權利,對我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2.本保證擔保适用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争議裁判管轄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
3.本保證擔保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 證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時 間: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在參加工程項目投标時一定要留意招标文件對投标保函的規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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