齒輪(包括圓柱齒輪和錐齒輪)的主參數,如齒數、模數、齒寬、齒高、螺旋角、分度圓直徑等,是通過強度計算确定的,而結構設計主要确定輪輻、輪毂的形式和尺寸。
齒輪結構設計時,要同時考慮加工、裝配、強度、回用等多項設計準則,通過對輪輻、輪毂的形狀、尺寸進行變換,設計出符合要求的齒輪結構。齒輪的直徑大小是影響輪輻、輪毂形狀尺寸的主要因素,通常是先根據齒輪直徑确定合适的結構形式,然後再考慮其他因素對結構進行完善,有關細部結構的具體尺寸數值,可參閱相關手冊。
齒輪結構可分成四種基本形式:
1
齒輪軸
對于直徑很小的齒輪,從鍵槽底面到齒根的距離x
≤2.5,錐齒輪xm
≤1.6m。值得注意的是,齒輪軸雖簡化了裝配,但整體長度大,給輪齒加工帶來不便,而且,齒輪損壞後,軸也随之報廢,不利于回用,應将齒輪與軸分開制造。故當(圓柱齒輪)x
>2.5或(錐齒輪)xm>1.6時,則此處的強度可能不足,易發生斷裂,此時應将齒輪與軸做成一體,齒輪與軸的材料相同,稱為齒輪軸。
(a)圓柱齒輪軸
(b)錐齒輪軸
2
實心式齒輪
當輪輻的寬度與齒寬相等時得到實心式齒輪結構,它的結構簡單、制造方便。
适用條件:
①齒頂圓直徑da≤200mm;
②對可靠性有特殊要求;
③高速轉動時降低噪聲。
為便于裝配和減少邊緣應力集中,孔邊及齒頂邊緣應切制倒角。對于錐齒輪,輪毂的寬度應大于齒寬,以利于加工時裝夾。
(a)實心式圓柱齒輪
(b)實心式錐齒輪
3
腹闆式齒輪
當齒頂圓直徑da=200~500mm時,可做成腹闆式結構,以節省材料、減輕重量。考慮到加工時夾緊及搬運的需要,腹闆上常對稱的開出4~6個孔。直徑較小時,腹闆式齒輪的毛坯常用可鍛材料通過鍛造得到,批量小時采用自由鍛,批量大時采用模鍛。直徑較大或結構複雜時,毛坯通常用鑄鐵、鑄鋼等材料鑄造而成。對于模鍛和鑄造齒輪,為便于起模,應設計必要的拔模斜度和較大的過渡圓角>200~500。
(a)自由鍛圓柱齒輪
(b)自由鍛錐齒輪
4
輪輻式齒輪
當齒頂圓直徑da>400~1000 mm時,為減輕重量,可做成輪輻式鑄造齒輪,輪輻剖面常為" "字形。
輪幅式鑄造齒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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