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設置電梯井卻沒裝電梯業主存疑慮
福州市倉山區金浦二期是安置房小區。2002年以後,業主們陸續入住。業主代表陳先生說,前幾年小區進行“一戶一表”改造時,他們發現小區七棟住宅樓每個梯位均設有電梯井,但卻沒有安裝電梯。
陳先生說,如果每棟樓都裝上電梯,可達到28個,但此前電梯井長期用白牆封閉,業主們并不知道白牆内“别有洞天”。
業主們在發現電梯井後,曾找到了開發商倉山區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商卻說:業主說不用裝。但陳先生告訴記者,金浦二期小區在建設時并沒有業主,開發商的這個說法,他們并不認同。
據了解,金浦二期總共有400戶居民,老年人口占到小區居民數量的2/3,如果有電梯,将大大便利居民出行。
那麼,小區設置了電梯井,為何沒裝電梯呢?調解小組陪同業主代表,到倉山區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商工作人員稱,負責人未在場,會在調解後第二天給予回複。
建設局:若辦理過“甩項竣工”手續可不建電梯
為了了解更多情況,調解小組陪同業主代表前往了福州市倉山區建設局。工作人員告訴調解小組,建有電梯井不一定需要安裝電梯,建設完成後,開發商可提出“甩項竣工”。“甩項竣工”是指,某個單位工程為了急于交付使用,把按照施工圖要求還沒有完成的某些工程細目甩下,而對整個單位工程先行驗收。
工作人員表示,“甩項竣工”也有前提,必須由設計單位認可後,才可以不安裝電梯。
調解後第二天,業主代表查詢到了小區設計圖,其中明确顯示:設有電梯。
另一邊,記者也收到了開發商的回複。
開發商 工作人員
我們這邊要派人去找一下曆史資料,然後還要咨詢原來參與這個項目的人,核實完情況,再與你們聯系。
對此,我們将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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