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而慈焉,子而孝焉,吾良知所好也。”--王陽明
中國有首名為《勸孝歌》的古詩:“人不孝其親,不如禽與獸。”語言雖然很直白,但是卻蘊涵豐富的内涵。一個人不論他出身什麼樣的家庭,也不論他将來的地位有多大的變化,隻要他的父母還健在,那麼他就有盡孝道的義務,這也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本。
試想一下,我們的父母養育我們多年,如果等到老了卻享受不到應有的親情,會多麼寒心!人類一直标榜自己是萬物之靈,倘若面對自己的父母都不孝敬,又有什麼資格居高臨下地談論自然界中的動物呢?
《莊子》中曾記載:“子之愛親,命也,不可解于心;臣之事君,義也,無适而非君也,無所逃于天地之間。”“是以夫事其親者,不擇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孔子也講:“父母唯其疾之憂。”而王陽明也是一個認為百善孝為先的至孝之人。
王陽明三十二歲的時候,因病移居西湖,往來于南屏、虎跑寺廟,見一僧人封閉于龛内打坐、誦經、念佛有三年之久,也不說話,像呆了一樣。一日,王陽明就朝僧人大喊起來,僧人大吃一驚,和王陽明攀談起來。王陽明問了他家庭的一些情況,僧人說家裡還有老母親。王陽明又詢問其是否不起俗念。僧人答曰沒法不念。王陽明聽了,就給僧人講愛父母和人本性的道理,僧人感動落淚,并離開寺廟回去奉養老母親。
古人講“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一個人對父母家庭有真感情,如出來為天下國家獻身,就一定有責任感。換言之,忠就是孝的發揮,就是擴充了愛父母的心情,愛别人,愛國家,愛天下。“子之愛親,命也”,兒女愛父母,這是天性,是沒有道理可講的,人不孝其親,不如禽與獸。然而,很多人通常将父母的愛視作理所當然,不懂得“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道理,直到自己也有了子女,理解了為人父母的苦心,卻發現自己想要反哺回報已來不及了。
北魏時,房景伯擔任清河郡太守。一天,有個老婦人到官府控告幾子不孝,回家後,房景伯跟母親崔氏談起這事,并說準備對那個不孝子治罪。崔氏是一個知書達理、頗有頭腦的人,她得知情況後,說道:“普通人家子弟沒有受過教育,不知孝道,不必過分責怪他們。這事就交給我來處理好了。”
第二天,崔氏派人将老婦人和兒子接到家裡,崔氏對不孝子一句責備的話也沒說。崔氏每天同老婦人同床睡眠,一同進餐,讓不孝子站在堂下,觀看房景伯是怎樣侍候兩位老人的。不到十天,不孝子羞愧難當,承認自己錯了,請求與母親一起回家。崔氏背後對房景伯說:“這人雖然表面上感到羞愧,内心并沒有真正悔改。姑且再讓他住些日子。”又過了二十幾天,不孝子為房景伯的孝順深深打動,真正有了悔改的誠意,不斷向崔氏磕頭,答應一定痛改前非,老婦人也替兒子說情,這時崔氏才同意他們母子回家。後來這個不孝子果然成了鄉裡遠近聞名的孝子。
崔氏很聰明,她相信每個人心中都會有“仁”在,其中之一就是孝心。她無所為而為,以身教代替言傳,讓他心中蟄伏之“仁”能在外面的觸動下得以彰顯。
百善孝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貧家無孝子,所以說,孝的止境,在于以父母待你之心回報父母,無論何時何地,無論貧窮富有,孝由心生,不由外物。《孝經》雲:“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在王陽明看來,良知一開始便蘊涵着情感之維:“良知隻是個是非之心,是非隻是個好惡,隻好惡就盡了是非,隻是非就盡了萬事萬變。”良知的好、惡情感形成了行善的動因。當學生徐愛問王陽明如何通過服侍父母等的孝道而求得孝的道理時,王陽明認為關鍵出自忠誠的孝心。隻有出自真心,行為才具有真實性,光是一點行孝的表面文章,而不把愛樹立起來,那就不是真孝。
孝順是發自内心,由衷而出的。孝不僅僅是形式,更重要的是在于内心。一個人總強調正己,而正己的伊始要從回饋父母開始,孝為百德的先行,如果尚不知愛父母,沒有德行的人絕難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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