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15年強制報廢的規定是被衆多卡友吐槽最多的點之一,不過筆者相信,随着皮卡政策越來越寬松,以及将來有可能被單獨歸類的消息來看,皮卡很有可能“破除”強制報廢的年限。不過最近在一些視頻平台上有一些關于皮卡強制報廢日期的争議,吸引了不少視頻博主讨論。
一些人認為,皮卡的強制報廢日期,是從車輛的生産日期算起。比如一輛福特猛禽的生産日期是2015年1月1日,而登記日期是2018年1月1日,那麼它強制報廢期限就從2015年生産日期算起,15年強制報廢時間就是2030年。而按照登記日期算的話,其實皮卡買家僅僅隻能用12年,也就是2018年到2030年。雖然符合法規,但15年強制報廢的期限大大縮水。
就在看到視頻不久,又有另外的視頻博主發出反對的聲音,并且用自己的皮卡行駛證反駁之前的論點。從視頻來看,第二位博主的老款猛禽是2010年10月生産的,登記日期是2012年2月,強制報廢日期是2027年2月。這樣算的話正好符合法規的15年強制報廢期限,也就是說這個報廢期限的起點是從登記日期開始算的。
來看看《機動車強制報廢标準規定》中的規定
看完了這兩段視頻,筆者就開始查詢關于皮卡報廢的相關法律條文。在2012年發布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标準》中,找到了相關内容。
在《标準》第五條第(八)款中明确規定: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挂牽引車和全挂牽引車)使用15年。
但是在第五條的最後還有備注類的信息顯示: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這樣就非常明确了,也就是說購買新車時,隻要新車登記上牌的日期與生産日期相隔不到2年,報廢期限就從登記日期開始算;反之則按照生産日期開始算。
再說通俗一些,就是類似庫存車之類的皮卡,隻要庫存不超過2年,基本上就按照登記日期開始算15年;庫存超過2年,就要按照生産日期開始算。庫存超過2年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少見的,多見于平行進口的皮卡。國産的皮卡一般都會采用降價促銷的方式清理庫存,所以很少有超過2年的庫存車。所以各位卡友,趕緊看看自己皮卡的生産日期和登記日期吧。
另外,我們仍然呼籲關于皮卡單獨分類以及取消強制報廢規定的盡早出台,讓皮卡真正的成為一輛能夠長期使用的家用車。(部分圖片截圖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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