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還沒發的時候,人事實際上隻要一份你的工資證明材料,來作為給你入職薪水的參照。其他背景調查信息,你可以不給他或者她。有些也不能給,你還沒離職,目前也僅僅是有一個面試而已,跟跳槽還差的遠呢,怎麼能讓對方就打電話到你領導或者公司人事那裡去呢?
都什麼年代了,求職是個雙向選擇的過程,更何況接下來即使你能去報到上班,這新工作能解決你的房、車、成家立業問題不?顯然是不大可能的。工作已經是當下廉價的投資,一份工作已經不是特别重要了,至少遠遠不如過去那麼重。戰略上,就得輕視對方,這才能把握主動權。
之前講過了,現在捋一遍,所謂的“背景調查”,無外乎如下三種。
第一次,人事專員發Offer給你之前,要做個調查,叫做Reference check。此次調查的執行者,為人事部門的招募專員。
第二次,你報到當天,負責辦理員工入職的人事專員,會問你要得三證(學曆、學位、離職證明),查你學曆證書的真僞,這叫做Registration Check。這次調查的執行者,是人事部門的“員工入/離職專員”。
第三次,在你新單位的崗位報到後大概1-2個月的樣子,關于你的一個背景調查報告,會出來,是單位委托第三方調查公司完成的。此次調查的英文翻譯為Background Survey,執行者是第三方背調公司。
好的,現在Offer還沒發,對方就問你要工資證明,能不能給呢?
這明顯就是第一次那種背景調查(Reference check),調查者為人事招募課的招募專員。
那麼,發Offer前,這位HR(招募專員)想調查并驗證關于你的哪些資料呢?當然就是你簡曆上寫的資料,她想從别人那裡獲得你的信息,并驗證下簡曆中以及面試時你所提供的信息。
但這裡有兩個限制條件:第一個限制自然就是你這位求職者,你隻會提供給她有限的信息,比如你上家公司的工作證明人,能證明你上家工資的證明材料,其他信息你是可以不給對方的,包括你的主管姓名和聯系方式,以及你自己目前在談的其他Offer。有人說,“在面試前的求職者登記表格中,需要填寫目前薪資、主管姓名、主管聯系方式,怎麼辦?”傻,你空着不填即可。第二個限制條件,則是這位人事專員的調查工具有限,可以說這次調查沒有任何預算給她,時間也過分倉促。
最終這個問題還是會回到了你自己手裡,你要提供一份工資證明材料來為你簡曆上的“目前薪資”佐證,這實際上就是HR現實中能做并能調查得到的全部背景内容。
說到底就是個工資證明,她好歹有這個依據,向内證明她不是傻到給了你過高的工資,由此來證明她是個資深且為公司省錢的專業人事工作者。
你試着看看能不能從單位開一份工資證明,就說買房、出國、辦理信用卡,都行;或者你拍張上月工資單的照片給她,也行;甚至你不能提供,也就作罷了;結論就是,可以給,實在為難就不用給她。
比方我和我的一些同事,我們是職場老鳥了,從來不提供這發Offer前的工資證明。我們就把握住了這個七寸:搞定面試官,就不怕HR不發Offer。更何況我們每次換工作,都幾個Offer在手,愛要不要,跟你簽了Offer也不一定去報到,還啥證明不證明,流水不流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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