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知識季#自從做保險理賠來,身邊有很多朋友或者有頭條私信詢問“自己車輛被撞了,但肇事者不願意賠錢,碰到這種老賴有沒有什麼辦法”,現在我就根據自己的經驗來做個分享。
1、“代位求償”的法律支持:為進一步提高保險行業車險理賠整體服務水平,方便被保險人索賠。切實維護消費者利益,保險公司将積極協助被保險人向責任對方(在事故中對被保險人負有賠償責任的當事人)進行索賠;保險公司也可以按照《保險法》第65條的規定協助被保險人直接向責任對方保險公司索賠。被保險人也可以選擇代位求償的索賠方式,即向投保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代位保險公司)先行索賠。并将向責任對方請求賠償的權利轉讓給代位保險公司。
2、"代位求償"的适用條件:(一)被保險人投保機動車輛損失險(以下簡稱“車損險”)且發生車損險保險責任範圍内的事故;(二)事故責任明确,未得到責任對方的賠償,而且按照《保險法》第61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未放棄對責任對方請求賠償的權利。(三)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要求按照代位求償索賠方式先行賠付車輛損失。
3、“代位求償”的需要資料:一、責任對方為機動車方的,應詳細詢問記錄三者車的車牌号、駕駛員、駕駛員聯系方式、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承保公司等關鍵信息。二、責任對方為非機動車方的,應詳細記錄責任對方姓名或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關鍵信息。
寫了這麼多,其實也比較簡單,簡單說明一下,雙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受損,對方不願意賠償,你就要向自己車輛的保險公司賠償,需要本車輛購買了車損險,并且屬于保險責任,你需要提供的資料為事故認定書,對方車輛的基本信息,自己的追償權轉移給保險公司。最後說明一下,“代位求償”是要算一次出險的,明年的保險費會上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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