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職業、無固定收入
在15年間騙得古稀老人近300萬
用于賭博、接受有償陪侍交友發紅包等揮霍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對這起詐騙案提起公訴
2005年,蔡某來到同事唐某家中做客,認識了唐某的母親趙阿婆。熟絡以後,蔡某就開始向趙阿婆借錢。一開始,蔡某說給唐某介紹工作,讓趙阿婆給介紹費,趙阿婆就給了1千元。這就開啟了蔡某的“借款之旅”。之後的15年内,趙阿婆先後借給蔡某近300萬元,都是圍繞着同一件事:蔡某向銀行貸款。“貸款需要手續費”“需要打點銀行工作人員、疏通關系……”蔡某隔三差五地來向趙阿婆借款,趙阿婆都一一答應,“他沒有許諾給我好處,我就是希望把錢借給他,他可以辦好貸款,早點将錢還給我。”趙阿婆不僅将自己的存款給了蔡某,還向自己的老姐妹徐阿婆和孟阿婆借款。“趙阿婆告訴我要借錢給小蔡辦理銀行貸款,每次都說急着交手續費給銀行,交了錢,貸款就可以辦下來了。”孟阿婆說,“趙阿婆每次都是又哭又求,我看了很心軟,就把錢給她了。”但借出去十幾萬元,仍不見蔡某将貸款辦好,也沒有任何還款。2020年,蔡某又以銀行辦貸款向唐某多次借款。“他分明就是把我們當成了提款機。”唐某再也忍受不了,向公安機關報案。蔡某到案後交代,他沒有固定收入,家裡也沒有積蓄。他借的錢大多用于借房子、父母看病、孩子上學等日常開銷,有小部分用于貸款、還他人欠款。
果真如此嗎?蔡某的手機聊天記錄道出了真相。蔡某微信好友殷某在2年間收取了蔡某轉賬或微信紅包270餘次,累計金額有24萬餘元,對此,蔡某承認通過殷某進行賭球,這些都是輸的錢。聊天記錄還顯示,2019年至2020年期間,蔡某向近20名娛樂場所從業女性發送紅包,少則一筆,多則數十筆,金額從幾千元到上萬元不等,還在微信玩樂群發送600餘次群紅包。“這些都是舞廳裡有償陪侍的舞小姐,我給她們發紅包就是給她們的小費”蔡某解釋,“發群紅包是為了好玩,尋開心”。此外,有妻有子的蔡某,還有一名同居女友王某,王某也曾借款20餘萬元給蔡某,還為蔡某在借款平台進行借款。得知真相後,王某向公安機關表示不追究蔡某的責任。盡管蔡某辯稱自己是普通的借款行為,且對錢款的用途有所隐瞞。但綜合全案證據,可以認定,蔡某在無固定職業、無固定收入且無還款能力的情況下,自2005年9月起,以生活開銷、辦理貸款等理由長期從被害人趙阿婆、唐某處借款,并通過趙阿婆從徐阿婆、孟阿婆處借款,共騙取人民币近300萬元,借得錢款用于賭博、接受有償陪侍、交友發紅包、還款等揮霍。
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蔡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隐瞞真相,騙取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以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蔡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十萬元。
許多人面對熟人、親友的借款請求,出于信任、情誼,或是高額回報的許諾,輕易出借大額款項,一不小心可能陷入不法分子的陷阱。在此,檢察官提醒,在出借款項前,需要了解對方的經濟狀況,核實借款用途,同時,保持清醒,不要被“高利息”的承諾沖昏了頭腦。
上海法治報作者 | 陳友敏 金玮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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