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上旬,柳州“土豪”“吳姐”一口氣買下華潤凱旋門小區753個車位,這操作是否合法引起全城熱議。最後,迫于各種壓力,華潤置業(柳州)有限公司與“吳姐”協商解除買車位合同。
10月29日下午,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住建局”)公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商品房車位銷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業主購買車位最多不可超過3個。
車位銷售條款緊急修改
今年4月26日,住建局曾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商品房車位銷售管理的通知》,對車位的銷售管理進行了相關規定。5月13日,華潤置地(柳州)有限公司即将該文,在華潤凱旋門小區進行了公示。
按照通知第六條規定,車位銷售信息公示3個月未全部售出,購房人可購買多個車位。
9月上旬,也就是公示3個多月後“吳姐”買車位事件爆發,業主認為,房開把這麼多車位賣給一個人,與炒房性質相同,大家也向多個部門進行了投訴。
1個多月後,住建局迅速出台新政征求意見。
據悉,修改是為了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管理,規範房地産開發項目車位銷售行為,保護購房人和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修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
業主買車位最多為3個
記者看到,新舊政策修改主要有四條,第一條就與吳姐購車位有關。
舊條款第六條為,經房地産開發企業将車位銷售信息和情況在該項目所在地顯著位置公示3個月仍未能全部售出的,對剩餘未售出的車位,該項目購房人可以自主選擇購買多個車位。
新條款第六條改為,經房地産開發企業将車位銷售信息和情況在該項目所在地顯著位置公示3個月仍未能全部售出的,對剩餘未售出的車位,該項目購房人可以購買不超過3個車位(含預售階段已購買車位)。
修改理由為,根據柳州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全市平均每個家庭人口2.75人,結合二孩政策執行和三孩政策的出台,未來逐漸到3人可能性很大,購買車位不超過3個。
不得二次租售給小區外業主
舊條款第八條為,購房人購買的車位,經不動産登記機構登記後可依法銷售、贈與及以其他方式進行轉讓、抵押,但受讓人應當為本項目其他購房人。如需出售或租賃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外的單位或者個人,需在由車位所有權人将車位出租或者銷售的信息情況在該項目所在地顯著位置公示3個月,如公示期滿後仍無本項目業主購買、租賃的,可出售或租賃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外的單位或者個人。
新條款第八條修改為,購房人購買的車位,經不動産登記機構登記後可依法銷售、贈與及以其他方式進行轉讓、抵押,但受讓人應當為本項目其他購房人。
修改理由為,購買車位後出售出租給本小區以外的業主,容易産生收費、管理等矛盾糾紛和安全隐患。
要明确租賃車位的數量
舊條款第九條為,房地産開發企業應明确車位銷售和租賃比例,合理确定用于租賃的車位範圍和數量,并在項目銷售方案予以注明。
新條款第九條修改為:房地産開發企業在銷售方案及銷售現場中應明确車位銷售和租賃比例,合理确定用于租賃的車位範圍和數量、價格及期限,并在項目銷售方案予以注明。
修改理由為,優化和明确了有關操作細則和原則性規定。
舊條款第十條為,不動産登記機構對不符合本通知規定條件銷售的車位,不予辦理不動産登記。新條款取消了此條,理由為,有關政策法規已明确,不再贅述。
編輯/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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