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過了保質期還能吃嗎?
指導專家: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營養科主治營養師尤華智
老人報記者:殷鑫 通訊員:鎖卓琪
衆所周知,買食品前先看看保質期,回家盡量在保質期前吃完,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能做到。當面對過了保質期的食品時,年輕人的處理辦法往往是扔掉,但老年人卻秉承“節儉”的美德,大都會先試試有沒有變質,如果沒有變質往往會選擇盡快将其吃掉。這一行為讓很多年輕人,甚至是中年人不解和反對,認為過期食物對身體有害。那麼,這一“節儉”的做法到底對健康有沒有危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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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質期後還有延續期
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營養科主治營養師尤華智指出,保質期指食品在标簽表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但是并不意味着過了保質期就不能食用。我國有關部門關于保質期的規定較為嚴格,所以商家通常在标注保質期時會選擇較短的期限,如某食品在适宜貯存環境下可保存3~6個月,那麼商家隻能标注保質期為3個月,剩餘的3個月我們可将之稱為延緩期。延緩期内食物仍然可以保證品質,不會對健康産生不利影響,所以食品在未拆封且保存得當的情況下,即使過了保質期,在延緩期内仍然可以食用。
尤華智表示,通常食品标注保質期時都會預留一定時間的延緩期,隻是時間長短不一,如奶類生鮮等較易變質的食品,延緩期可能隻有一兩天,而堅果幹貨可能有兩三個月。但是專家重點提醒,即使再不易變質的食物,延緩期也不會超過三個月。有些堅果類、粉劑類食物,隻要貯存環境幹燥,可能保質期過了半年都沒有明顯的性狀變化,但這時已不适合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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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食物都有延緩期
雖然保質期後在延緩期内仍然可以食用,但并非所有食品都是如此。尤華智指出,購買肉類、海鮮類等生鮮食品時,包括在超市購買的水餃、包子等,市場或超市其實也會給出一個食用期限,即保質期。此類食品在過了保質期後,哪怕保存得很好,也建議不要食用。由于肉類、海鮮等食物的成分相對複雜,且更容易腐敗,如果進食不新鮮的肉類或海鮮等,出現的副作用也會更複雜、更嚴重,所以從預防角度來看,不建議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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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性狀對比決定能不能吃
保質期其實隻是商家給出的“建議食用期限”,這一期限其實并不絕對。市民應該認識到,即使是在保質期内,也并非絕對安全。尤華智指出,商品标注保質期時,通常還會給出前提條件,即“保存環境”,如放置陰涼通風處、低于0攝氏度保存等。但很多家庭都沒有嚴格的按照其保存條件保存,所以保質期隻能作為參考。當人們辨别食物是否可以食用時,一項最重要的技能就是學會“前後對比”。當食品性狀與購買時相比,已發生明顯改變,如食物(如牛奶)有酸味或臭味、真空食品漏氣、粉狀制劑結塊、食物觸感發生變化(如面包變硬)等,不論是否過保質期,都不要食用。
尤華智提醒,老年人随着年齡增長,嗅覺、味覺等感官的靈敏度有所退化,所以在辨别食物是否變質時可能與年輕人存在偏差。所以如果當子女指出食物已變質時,不要食用,建議老人還是聽從子女的建議不要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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