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氏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作八卦。畫卦則以天(乾)、地(坤)、風(巽)、雷(震)、水(坎)、火(離)、山(艮)、澤(兌)取象。
凡物之變化運行在陰陽二氣,故聖人初畫八卦,設剛柔兩畫,象二氣也;布以三位,象三才也,謂之為易。剛者,陽爻也;柔者,陰爻也。三位者,爻之上、中、下也。三才者,天、地、人也。
蓋八卦者,乃觀象于天、觀法于地,又中觀萬物之宜,是以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說卦傳》雲:“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作之何解?
一、乾為首乾為天,天之尊高,恰似人首,高居身體之上,故“乾為首”。
二、坤為腹
坤為地,地能收儲萬物,恰似肚腹,收納百谷,故“坤為腹”
三、震為足
震為動,而人足可走路,主司移動,故“震為足”。
四、巽為股
二陽在上一陰在下,上大下小之狀,形似大腿;又巽為木,大腿可以支撐全身之重量,與樹幹相似,故“巽為股”。
五、坎為耳
一陽陷于二陰之間,故“坎為陷”,譬于人身,耳朵凹陷,故“坎為耳”。
六、離為目
一陰夾于二陽之間,火焰之形,故“離為火、為明”;譬于人身,象目之形,上下眼白為陽,瞳孔為陰,故“離為目”。
七、艮為手
艮為止,人拒止須用手,故“艮為手”。
八、兌為口
兌為說、為言語,言語出自于口,故“兌為口”。
伏羲氏之作八卦也,乃通神明、類萬物之用。則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分陰陽、序剛柔;積山澤、連水火。雜而一之,變而通之!
【 八 卦 歌 訣 】
乾三連,坤六斷;震仰盂,艮覆碗;
離中虛,坎中滿;兌上缺,巽下斷。
【 易 經·卦 序 歌 】
( 朱熹 著 )
乾坤屯蒙需訟師, 比小畜兮履泰否,
同人大有謙豫随, 蠱臨觀兮噬嗑贲,
剝複無妄大畜頤, 大過坎離三十備。
鹹恒遁兮及大壯, 晉與明夷家人睽,
蹇解損益夬姤萃, 升困井革鼎震繼,
艮漸歸妹豐旅巽, 兌渙節兮中孚至,
小過既濟兼未濟, 是為下經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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