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鄭州許女士懷孕七個半月,卻要因為外編人員沒有産假2次被勸退。按照《婦女權益保護法》第27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懷孕産假哺乳等情形辭退女職工。關于孕期、産期、哺乳期的法律常識,你知道多少?轉發收藏!
來源: 天津交通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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